( )为国,公孙羽鞠躬尽瘁。为家,老头子用心良苦。
他想凭自己的威望给荆卿铺路,一场婚礼邀请了卫王来观礼还不够,濮阳城上上下下、大大小小的权贵都邀请了,他要借这个机会将荆卿推上台面,抬高爱徒的身份和地位。
荆卿对他的好意嘴上领受,心中却不以为然,甚至还隐隐有些抗拒。
聪明人一目了然,强秦的兵锋锐不可挡,大国或许有机会周旋、抵挡一二,小小的卫国民生疲敝,是绝对挡不住秦国大举入侵的。老头子把自己介绍给王室,是要他连带这艘满目疮痍的破船,一起沉江化作枯骨吗?
明知不可挡而向前,犹如螳臂当车,那是悲情的浪漫主义,例如载入史册的荆轲刺秦。
荆轲刺秦的背后,有多少势力在推动,他们妄图以匹夫之志逆转天下大势,却又没有相应的本事担起守土之责。本末倒置,痴心妄想,不外如是。
远的不说,就说荆轲死后有多少人挂念他,替他挽一副联,上一炷香?
千古第一刺客,说得再好听,任你天花乱坠,也只是一个失败的刺客,而不是侠名盖世的大义士,亦或万古流芳的真豪杰。正义不在人心,而在胜利者手中瘆人的史刀下。
所以荆卿不信世道,不信人心,只信自己。唯有手中的利剑,兼之脑海中的天人体魄,能给他一丝一毫的安全感,不至于在战火中迷失和沉沦。
公道和正义,弱者无缘一见。因此荆卿所思所想,皆是变强,变强,变强。
如若可行,他愿执手中的三尺青锋,在即将到来的黑幕中划破苍穹,还世道一个清平,给苍生一条活路,避免华夏文明被席卷而来的战火吞噬殆尽。
无情未必真豪杰,荆卿不是一个冷漠的人,骨子里酷似刺秦的荆轲,但多了一分理智,多了些无以伦比的智慧和阅历。
失之不慌,得之宜然。郎心如铁,杀出黎明。
人不能在一日之内,观赏到两次黎明。即便荆卿再珍惜时间,奈何指缝太宽时间太瘦,光阴还是从指缝间悄悄溜走了。
在荆卿刻苦的修习中,婚事的脚步不断逼近,转眼间就到了大婚七日前。
公孙府迎来了一位讨酒的熟客,韩申,一位浪迹天涯的墨家剑客,公孙羽的晚辈,荆卿为数不多的知己之一。
荆卿心中了然,韩申对丽姬有些思慕,但他为人光明磊落,君子不欺暗室,韩申是一个能替兄弟挡刀的好汉子,引荆卿为至交好友后,他那点小心思,怕是永远也不会见光了。
两人结识时的情景仿若昨日,那是一个飞花漫天、繁花铺地的秋晨。
那时的荆卿连剑都握不好,红着脸在跟公孙羽先生习剑。
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公孙府,常常有身着绫罗绸缎的高官富客慕名而来,大多是欺软怕硬的软骨头,荆卿一个也看不上。
那一天,他被罚清扫门阶上的落花,眼前突然出现一双干净的布鞋。又是个慕名拜访的痴儿,荆卿心道,这群人也不消停会,公孙先生哪有时间招呼你们。
至于破格收徒,荆卿从未见过老师破例。
顺着布鞋衣衫看上去,他看到了一张青年人的笑脸。柔眉清目,言笑浅浅,不因荆卿门前扫花而轻贱,一举一动皆带着一股尊重。
“这是一个可交之人。”荆卿心中给他点赞。即无高官盛气凌人,又无富户迎上欺下,一眼看去,他给人一种很舒服的眼缘。
韩申的态度很诚恳,眼神颇有些神采,为人看似愚笨实则守拙,是个仗剑天下的游侠。荆卿心里留下了一个印象,不同那些来来往往的庸人,看赏再多他一个也记不住。
韩申看着这个扫地的少年,从他的懒散里看出了他的轻慢。
韩申不喜欢懒散的人,因为他本人执着的性子,跟公孙羽少年时很像,认准了一个义,终生坚定不移,至死无悔。
虽说看不上眼前少年,但将心比心,生活在乱世之中,又有哪个人能够顺心合意?韩申不至于跟一个苦命人计较。
自己为了理想,不惜摩顶放踵、赴汤蹈火,但行道多艰,自己如何强求的了别人。
韩申对这个少年说,他来拜访公孙羽先生。荆卿朝他一笑,小手一指,说公孙先生就在书房里,心道没我带路你能走得通?
韩申道谢而去,对于公孙府明显轻车熟路,不一会便走了出来。
荆卿估计两人谈崩了,韩申不想面对老头子那张臭脸,心中感觉呵呵哒,老家伙严肃的样子,能唬得外人一愣一愣的。
韩申想起门前扫花的少年,心说那少年竟是先生的爱徒,自己浪迹天下何曾看走了眼。只觉得这少年颇有意思,自己不妨用心结交一番。
荆卿看到韩申出来,便轻轻把扫帚放下,转身拿起一把木剑,对这韩申天真地笑了。
比过之后,当为朋友,无花无酒可不行。韩申从背囊里取出一壶淡酒,两人于青石桌前落座,置身落花满地的园中,以酒为题,凭剑论交,席地畅谈,不知不觉间,那酒壶喝完了。
韩申有心结交,荆卿欲知七国,两人谈兴正浓,说到中土各地的风土人情,韩申的兴趣被勾了起来,大谈特谈自己游历的心得,话匣子一下子全开了。
直至夕阳西下,两人引为知己,相约来日再见。
过了几日,韩申又来了。人与人之间的结交讲究缘分,韩申索性就在濮阳定居,为的是能和荆卿朝夕相处。
韩申不断向荆卿和丽灌输墨家的理念,久而久之,丽姬也觉得墨家不错,当得起“世间最后一片净土”之称。
荆卿嘴上恭维了一番,心中却暗下决心,将来逃难的时候,韩申这条线能起大用,墨家机关城是一个很好的去处。
光阴荏苒,日语如梭。韩申得知荆卿和丽姬大喜,第一时间便赶回了濮阳城,为的是在好兄弟成亲前夕,亲自敬上一杯米酒聊表心意。
鼎鼎大名的雪饮韩申喝过,但他并不是十分喜欢。心说盛名之下颇有些言过其实,味道如同妇人的眼泪,世间唯有上品烈酒,才能配得上自己这样的好男儿。
荆卿对他的牢骚,仅是浅笑了一番,并不想出言辩解。他亲自去拿了一坛“雪饮珍酿”,韩申饮完追要的无赖样,令府中的下人笑了一天。
“你喝过的雪饮,是流传在外的版本,不知被商家兑了多少次,大约剩一点清甜浅味,能喝出好感才怪哩。”荆卿打完脸后,不忘在他心口补了一刀:
“这正宗的雪饮,世间只我一家,旁人是无缘一见的。卿只招待至交好友,并未多酿,这一坛是你这个月的份额,多了没有”
韩申悲喜交加。喜的是荆卿视他为至交,悲的是自己一口气饮完,还没有细细品味呢。
荆卿没有安慰失落的韩申,这家伙性情温和,情绪来得快去得更快。衣食住行都是身外之物,大概除了墨家和兄弟,他心中是记不得其他的。
“这是一个纯粹的人。不像自己,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荆卿心中自嘲,面上没有流露一丝异样。
白日放歌需纵酒,青春作伴好游乡。
两人除了拼酒聊天,更经常结伴出游,兴致来了,捡起两把枯枝,互相比划几下,赢了不喜输了不恼。
韩申尽兴之时,不是开怀大哭,就是开怀大唱,颇有些隐士的意趣和风范。
荆卿学不来他的举止。该哭则哭,当笑则笑,说起来洒脱,不过是被世道荼毒的可怜人罢了。面上欣赏着先秦民歌,心中却只能苦笑,碰上一个率性的小青年,徒之奈何啊。
天可补,海可填,桑田可移。日月既往,不可复追。到了大婚三日前,荆卿就被老头子禁足了。
持续好几天的折腾,荆卿有一种吐血的冲动。他如同一个简单的提线木偶,长辈告知该如何,只能一律照办,连一句抱怨的话都没法说出口,仅仅在心里诽谤老头子几句。
忙里偷闲之际,韩申时不时送些酒水过来,两人适可而止地饮了一些。荆卿比较克制,常常被韩申打趣:乘兴而来,汝不欲尽兴而归?
意思是,我趁着好兴致找你喝酒聊天,你可别让我失望,不喝个开心我可就不走了啊。荆卿诸事繁杂,没功夫伺候这个率性的闲人,一句闪耀千古的马屁就把韩申打发了。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你还是找别人喝去吧”
韩申抬头看了看天空,厚厚的云层将都城包围,本是夕阳西下晚霞漫天的风光,却没有一丝霞光透过云层,令他觉得很压抑,不情不愿地离开了。
韩申走后,濮阳城飘起了小雨,荆卿做不到心如止水,如同诗人敏感的情怀,心中总是笼罩着一片亦悲亦喜、无可言述的薄雾。
他兴致一起,在绢布上抄了一首“夏昏·荷出水”,稍稍改动了几个字:
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荒芜。恰是一园清如素,绝胜烟柳满皇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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