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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公的话音一落,尉缭就接过话头了,道:“眼下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抓些羌,逼问出他们的道路,选出可以行军的道路。”
这点极为重要,若是没有不错的道路的话,秦军要想进入西海,难如登天。
“公子,这事就由末将去做。”就在这时,只听一个如同雷霆般的声音响起,不是别人,正是翁仲。
“你?”秦异人眉头一挑。
“公子,我在陇西杀羌那可是厉害了,我对他们是了若指掌,他们会在哪里出现,会呆几多时日,我心中有数呢。”翁仲一双铜铃般大的眼睛把众将一扫,傲然道:“若说到对羌最为熟悉的,再也没人能比我更厉害。”
听得出来,他有着绝对的信心,秦异人点头,道:“如此甚好。”
“谢公子。”翁仲大喜,连声道谢。
这一道谢就不得了,如同雷霆轰地,炸得一众人的耳朵受不了,忙用手捂着耳朵。
“公子,我随他去。”朱亥上前一步,冲秦异人请命。
朱亥是秦异人的护卫首领,是保护秦异人安危的,他竟然要请命随翁仲前去,秦异人还真有些意外。
“公子,我要他知晓战阵冲杀与神力没多大干系。”朱亥眼中闪着炽烈的光芒。
很明显,比力气他输给了翁仲,颇有些不服气。
当然,朱亥也不全是不服气,他应该是要指点翁仲。比力气,朱亥不如翁仲。说到武艺,翁仲应该是不如朱亥。朱亥指点一番,翁仲就会更加了得,生存能力更高,这是大好事,秦异人没理由拒绝,道:“也好。”
“谢公子。”朱亥眼角瞄着翁仲,那意思不说也明白。
“你们要记住,要尽可能多抓些活口。越多越好。”秦异人冲二人叮嘱一句。
“公子放心,我们明白。”朱亥和翁仲齐声道谢,然后,二人并肩而出。
“公子,有一件事得解决。不然全是空谈。”一个将领站起身,眉头拧得很紧,一脸的忧虑,道:“大冬天在高山密林里行军,最可怕的就是打滑。无论是人还是马,要走得稳不易啊,此事如何解决?”
这的确是个大问题。大冬天里。冰天雪地,到处都是冰雪,一个不好就要滑倒。更别说,这还是在高山密林里行军。这就更加可怕了。
这事不能解决的话,一切都是空谈。不说别的,秦军会被摔死摔伤不少。
众将的眉头紧拧着,愁眉不展。
“这有何难?”王翦却是接过话头。道:“只需一人发一匹布就成。”
“发布?”众将大是不解,一脸的惊奇。
这走路打滑和布有屁的相干。
秦异人、黄石公和尉缭却是大为赞赏。微微点头。
“行军之时,人的双足上缠上布,就不会再打滑了。至于马,马蹄上裹布,同样不会打滑。”王翦一语道破玄机。
冰雪确实很滑,一个不好就要摔倒。若是脚上缠布的话,就不会滑倒了。
战马类似于此。
实在没有布的话,扯些山藤,缠在脚上,同样不会打滑。只不过,山藤不能用于战马,战马需要布。
“妙计!”众将齐声赞好。
王翦不愧是盘盘大才,一句话就解决了一个天大的难题,众将信心大增。
接下来,众将就是你一言,我一语,出起了主意。经过一个时辰的讨论,一个作战计划就形成了。
秦异人把出兵灭羌的时间定在一个月后。
之所以把时间定在一个月后,一是因为秦军刚刚征战归来,还没有休整,需要时间歇息。二是因为准备需要时间,要准备万全了才能出动,不能仓促行事。
至于出兵数量,就要视道路情形而定了。若是道路好走,就多出兵,道路不好走,就少出兵。不管是多出兵,还是少出兵,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只要秦军突然赶到西海,就会给羌以重创。
若是出兵够多的话,很可能会全歼羌,那战果就大了。当然,若是道路不允许,不能多出兵的话,也只能退而求其次,少出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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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队羌骑着骏马,背着弓箭,腰挎弯刀,就这样出了高山密林,直奔陇西而去。
一边策马疾驰,一边叫嚷,人人兴奋,仿佛他们已经满载而归似的。
“秦军强悍,战力可怕,可是,又能奈何我们呢?”
“我们是打不过秦军,可是,只要一有风吹草动,我们就朝高山密林里一钻,任凭秦军多么能耐,也只有干瞪眼的份呢。”
“没错。只要有高山密林,我们大羌的勇士就没有后顾之忧,进可攻,退可守。”
一提起高山密林,羌就是欢喜不已,信心十足。羌自小就生长在高山密林,险山恶水中,一旦进了高山密林,那就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谁也奈何不得羌了。
“这次,我们一定多加掳掠,多弄些牛羊骏马,还有猪回去。”
“猪是一定要的。吃了一辈子的牛羊肉,都快腻死了,有点猪肉吃,也是一种快活。”
“不仅要猪,还要鸡。鸡可是好东西啊,很鲜美,还不腻人,比起牛羊肉好吃多了。”
“秦人的美酒很醇厚,又香又醇,比起我们的马**好喝多了,这也不能少。”
“对,美酒一定要。”
对于这些自小生长在高山密林里的羌人来说,他们哪里喝过秦人用粮食酿的酒,不要说喝,就是闻到酒香,他们就会流口水。
这不,一提起酒。个个直擦嘴角,一个不小心,就流口水了。
“要是运气好,碰到细皮嫩肉的妇人,一定不能错过了,得弄回去好好快活快活。”
“秦人的妇人不仅细皮嫩肉的不说,还能唱会跳,而且还挺火辣,比我们羌的妇人有趣多了呢。我就喜欢她们在胯下婉转呻吟的样儿。忒带劲。”
秦国的国人庶民,有很大一部分是戎人,因而,其风习奔放,很是火辣。同时。又因为长期接受中原文明的熏陶,比起羌的妇人更多一种婉转,更多一种激情,让羌人很是艳慕。
“前面不远处,就有一个秦人的村庄,那里将是我们的乐园,是我们的仓库。任由我们予取予求。”
“秦人的村庄就是我们的仓库,他们种的庄稼会成为我们的美食,他们养的牛羊骏马猪鸡,会成为我们的美食。他们漂亮而又细皮嫩肉的妇人会成为我们的玩物。”
“还有,秦人美丽的丝绸、可口的茶叶、精美的瓷器,都是我们的。”
遇到秦国的村庄,对于羌来说。那是他们最喜欢的事情,意味着这些穷了一辈子的羌可以当一回“土豪”了。
一边憧憬着大获丰收。一边策马疾驰,很快的,就到了目的。
这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村庄,有四五十户,三两百人的样子。要知道,西北之地,地广人稀,一个村庄能有这么多人,已经很难得了。
“杀啊!”
“抢啊!”
羌爆发出一阵欢呼声,拔出弯刀,紧握在手里,狠狠一拍马背,对着村庄就冲了过去。瞧他们那样儿,如同见到羊羔的饿狼似的。
急促的蹄声打破了宁静,一行人很快就冲进村庄里,不由得大是惊疑。
按照他们无数次掳掠秦边的丰富经验,一旦他们冲进来,必然是鸡飞狗跳,必然是人喊马嘶,乱成一团。然而,今儿却是不一样,整个村庄却是静悄悄的,没有丝毫动静,仿佛他们凶神恶煞似的可怕模样并不存在。
“好象不对劲。”
“怎生的事?秦人难道不在?”
“管那么多,先抢了,再一把火烧得精光。”
羌在经过短暂的惊疑之后,就有了主意,决定先抢光杀光,然后再烧光。
“谁敢!”就在这时,只听一个如同雷霆轰鸣般的厉喝声响起。
“聿聿!”这吼声太过骇人了,羌胯下的战马受惊,不住悲鸣。
“谁?快快出来受死!”羌紧握手中弯刀,厉喝一声,双眼一番,厉芒闪烁,杀气腾腾。
然而,他们的狠厉模样并未持续多久,就变成了一脸的惊惧。
只见一个两米四五的长人,手握一根大人手臂粗细,长约两丈的精铁棍,大步而来,朝他们身后一站,截断了他们的退路。
“长人!”
“我的天啊,我们遇到长人了!”
来人正是翁仲。翁仲已经入军七年了,这七年里,他一直在陇西与羌作战,杀死的羌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了,他威名远播,羌人一提起他就会心胆俱裂。
如今,遇到翁仲这个让羌闻风丧胆之人,要羌不怕都不行。
“咚!”翁仲手中的精铁棍朝地上一顿,发出一声如雷的巨响,震人耳膜。一时间,地皮在颤栗,在痛苦的呻吟,沙飞石走,好不骇人。
“逃啊!快逃啊!”羌仅有的一点勇气荡然无存,如同世界末日似的,发一声喊,朝前方冲去,只要冲出去就能活命。
然而,就在这时,只见一个手握一对巨锤的大汉从屋里走出来。不紧不慢,如同闲庭散步一般,朝当地一站,如同天神一般,威风凛凛。
来人不是别人,正是朱亥。
朱亥没有刻意而为,可是,那种让人心悸的威猛散发出来,让羌心里不由自主的打一个寒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