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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咸鱼与梦想

    

    王二之是又背着四百两银子回家了。

    原来,一个人还可以这样赚钱呀!王二之是感觉有点儿兴奋。

    几天前,他还是一穷二白,手里只有一块散碎的银子。然而现在,他已经有好几百两银子了。短期内,他好像成了一个富翁。

    虽然说没有真正的工作,他最后还是会坐吃山空,但是,这几百两银子,已经够他和婶婶好好地过好多年了。

    这种挣钱的方法,对还是不对么呢?王二之也不知道。但是他现在需要钱,别人既然用钱来鄙视他,他为什么不可以用实力对那些鄙视他的人打脸回去呢?

    你们的银子。我收下了。但是,想鄙视我,你们还不够资格。

    不管如何,在任何一个地方,钱都是很重要的。既然有这样的方法,可以让他挣到钱,那么,不管这样好不好,如果有人向他送钱过来,他就伸手笑纳好了。

    这种事情,没有什么好与不好的。

    想起陆秀的同伴们,在看到陆秀烧掉了自己的诗作时,他们还不服气,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他们还一致去询问陆秀到底怎么了。

    但是等他们看到自己的那首青玉案时,他们就每一个都像斗败的公鸡一样,不敢再说话了。

    想起这些,王二之心里就不那免暗爽。

    在这首词面前,陆秀那些人所有人都是渣渣,他们哪一个还有拿得出手的作品?

    有人当时就哭了,他们所有人都是乖乖地烧掉了自己的诗作,从此不敢再与他说一句还要再比过的话。

    这首词的境界,可能是他们这些人一辈子都达不到的,他们拿什么去跟王二之比?

    就算他们也能够做出十首好词,但是王二之只要拿出这一首,他们的十首,甚至是百首,就都不值一提。

    人家这一首,是可以吃一辈子的!

    他们最后,甚至连敌视王二之都不敢了。他们凭什么?

    王二之比他们高明,这文才,简直可以做他们的师长,他们要敌视王二之,他们还要脸吗?

    最后陆秀那些人,是垂头丧气的,把王二之送出了百花楼的大门。红玉那时候还没醒呢!

    而绮仙,对这位小公子,已经完全只剩下了仰慕。

    收下一片拜服,还有四百两银子,王二之能不高兴吗?

    妻妾成群的生活,我又向你靠近一步了。王二之在心里呐喊。

    这人生目标也不知道好还是不好,但是,人没梦想,和咸鱼有什么分别,对不对?

    王二之觉得自己的理想,还是积极向上的。

    “大丈夫不当如是耶?”

    他的理想,和这个也是差不多吧!

    ……

    “婶婶,这是四百两银子,望婶婶替我收拾好。”第二天,王二之就把这四百两银子,献给了婶婶柳氏,要她把这些钱收捡好。

    其实王二之这么做,是有表明心迹的意思。

    他知道婶婶肯定不认为,他现在做的这些事,是正确的。所以,他就把自己忽悠来的钱,都交给婶婶保管。

    然后,他身上不留一分钱,婶婶就不会认为,他会去做什么坏事了。一个男人没有钱,他能出去做什么?

    而他忽悠来的钱,都交给婶婶打理,那就说明,王二之这么做,也是为了这个家考虑。毕竟谁家居家过日子,不需要用钱?

    难道让婶婶出去赚钱养家,就是正确的吗?

    王二之要把全部的精力,用在读书上,他就不能出去工作挣钱。

    那他有这样一条来钱的渠道,为什么不能用呢?这不也是为了王家,为了王二之自己的前程吗?

    有着这样的意思,婶婶想必是也不会太说他的吧!

    这是王二之心里的计谋。

    “二之,你现在最重要的是课业,不是钱。婶婶知道你不是坏孩子,但是就怕你分不清轻重。钱,够用就好,你现在如果孜孜以求的,只是钱财,那就未免让婶婶失望了。婶婶希望,你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学习上,这样,也好让王家光宗耀祖。”

    柳氏这么多天来,对王二之也有些了解了,知道王二之和以前,已经大不一样了。对自己的事情,他好像有自己的规划。

    但是,这侄儿到底年轻啊,才十四岁。他心智发育不成熟,柳氏是怕王二之分不清主次,误入歧途。把赚钱当做是最重要的事情。那就糟了。

    在她眼中,肯定首先考取功名,光宗耀祖,这才是最重要的事啊!

    王二之这孩子确实聪明,如果用心读书,未必没有希望。

    可是如果他把精力,都用在赚钱上面去了,那这一棵好苗子,就浪费了。柳氏心里是忧心忡忡。

    而对于柳氏的教诲,王二之是虚心接受。“婶婶,你就放心吧!我是一定会听你的话,绝不会乱来的。”

    “那就好,婶婶也就放心了。”柳氏对王二之的态度,还是很满意的。

    这孩子,现在真是懂事多了。柳氏心里,是一阵欣慰。

    收起银子,柳氏是出去了。

    王二之也决定自己要好好读书,毕竟他现在的首要任务,是这个。钱,如婶婶所说,现在不是最重要的。

    如果没有钱的时候,说钱不重要,那这人肯定哪里有问题。

    可是有了钱,还是一心要扑在钱眼里,那就成守财奴了,是金钱的奴隶。他还是树立一些更高的理想追求为好。

    不过,当晚,就在王二之准备秉烛夜学的时候,红玉竟然又来相请他来了。

    “小公子,陆公子那些人,说是要奴婢过来请小公子过去。”

    叫开了王二之的门,红玉俏眼含情地看着他,发出了邀请。王二之在她眼里,是越来越俊俏了。

    人又俊,又有才学,红玉现在觉得王二之,简直就是真命龙子。

    “怎么,他们还没完没了了吗?”王二之是不由皱眉说道。

    红玉赶紧摆手,说道:“小公子不要误会,陆公子他们是诚心请小公子过去叙情的,并没有别的意思。想来陆公子他们,对小公子是服了。”

    想到陆秀对她说话时的那种神态,红玉就觉得心里喜滋滋的。

    昨天陆秀那些人对王二之还喊打喊杀的,要与王二之一决高下。

    但是今天,他们一个个已经慈眉善目,变成了翩翩公子了。央求她一定要把王二之请过去,他们好向王二之求教。

    以王二之的才学,教导陆秀他们那些人,自然是绰绰有余的。看了王二之昨天那首词,红玉对此是深信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