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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师徒重逢【求收藏,求推荐,求打赏】

    

    童无衣的看法却恰恰相反,先不提他要打听的是谁。光是郭松这么干净利落,闷声不响的走了,事情就绝不简单。他不是觉得十拿九稳,而是不想牵连他人。他不拿慎独,是因为他已经送出去了,他绝对是做好了拼死一战的准备离开的。

    “那人在什么地方?”

    王壮道:“毋极县的青楼,是个叫琴儿的姑娘,据说是那里的头牌呢。”

    “好呀!”阿桑听到是青楼,立刻跑过来,一把拧住他的耳朵,教训道:“我说你怎么彻夜未归,说!是不是昨晚嫖娼去了?!”

    “没有!真没有!”王壮连连讨好,求饶道:“你还不知道我嘛。夫子吩咐的事情,我可不得赶紧办?再说了,那些个庸脂俗粉,哪里比得上我媳妇知书达理?”

    阿桑一边带着笑容,一边骂,“哎呦,还跟我用上成语了啊?还说没学坏?”

    “那不是跟你学的嘛。”

    看他们夫妻间的打情骂俏,童无衣一阵怅惋,她也曾有过幸福美满的家庭,只是,从十三年前在土匪寨遭劫开始,他们的命运就偏离了原来的轨道。

    “我给他送去吧。”童无衣拿过慎独,骑上自己的瘦马,发现它居然健壮年轻了不少,童无衣没有在意这个,只当是自己早上没睡醒看走眼了,扬起鞭子,“驾!”

    郭松脚底生风,在河面上滑行的飞快,尚未结冰的区域则蜻蜓点水一般越过。普通人经过训练,一般奔跑时速为三十六公里左右。郭松体质异于常人,且有狐尾软甲加成,再加上是在冰面上滑行,时速已经接近了骏马。粗略算了算,时速接近六十公里。

    走水路,便避免了道路的崎岖,虽然相对要曲折些,总的来讲路程是有所缩短的。从西柏亭至毋极县,约八十公里的直线距离,绕几个弯路,也不足一百公里。按照他现在的速度,一个时辰之内是能够抵达的。

    他之所以不骑马,是因为在时速相差不足十公里的情况下,人类的速度是占优势的。因为人类在散热、耐力、补给方面具有几乎是生物圈最顶级的优势!

    猎豹只能追击百余米,再长就会被肌肉的高热量烧死。马匹也只能高速奔跑一两个小时,否则就会活活累死。

    动物们的极其低效的消化系统也使得补给困难,极为耗时。人类只需要一壶水,几个馒头即可果腹,休息几分钟即可继续奔跑。动物们不仅进食速度慢,而且需要以小时为单位进行消化吸收。

    跑长途,什么动物都不及人好使。

    “夫子留步。”经过灵寿县河段,李英带着队伍在河面上设了关卡,看上去是早就在等着了。武器齐备,人员齐整。

    郭松在冰面上停下来,微笑问,“李县尉有何高见?”

    李英道:“有皇上诏命在,夫子请回。”

    郭松一招手,龙魂握在手中,傲然道:“我要过去,谁能挡我?”

    李英清楚自己是打不过的,自己手底下这么几十号人,根本挡不住。但这是他的职责,不能轻易放过。“我等有君令在身,只能试试。夫子十余年名望,可不要毁于朝夕间。”

    郭松缓步向前,沉声道:“我有要紧事办,怕是顾不得许多了。”

    “夫子何必为难我等?”李英还是服软了,郭松的硬实力摆在这里,没有一支军队,是绝对挡不住的。他们一个小县衙,不到一个月前才被郭松屠过一次,哪里还有什么战斗力?硬抗只是白送。

    虽然这样会让郭松落得抗旨不尊的骂名,让他十几年的洗白工作毁于一旦,可手底下的兄弟已经死了。李英土匪出身,本来就对朝廷没啥忠诚度,自然不会死命给朝廷卖命。

    郭松见他服软了,自己也退一步,双方都好办。“我请两天假,去去就回。李县尉大可放心。”

    李英也骑驴下坡,道:“二月初,有人情往来也是人之常情。夫子虽桃李满天下,五天时间也该够了吧?”

    “嗯。我必不违约。”郭松答应下来,收起了武器。

    李英示意,“给夫子让路。”

    “多谢。”郭松拱拱手,便继续赶路。

    从灵寿县继续顺流而下,又走了几十里的路程,估算了一番,该换陆路了。

    正这时,河岸上一匹矫健的骏马疾驰而来,马背上坐着一个穿着白甲的少年,腰佩利剑,背负长枪,威武不凡。

    对方也发现了他,毕竟这冰天雪地里,就他们两个活物,郭松还是在河面上滑行,自然格外引人注目。距离拉近之后,立刻认出了彼此。

    “赵云!”

    “夫子!”

    师徒三年未见,自然分外激动,便就在河堤上会面。

    赵云半跪于地,恭敬道:“夫子大难不死,正是天意不绝圣王之术。冀州大雪冰封,学生来迟,请夫子见谅。”

    “这些客套可免了。”郭松把他扶起来,能得到赵云如此敬重,他这辈子的书也算没白教了。看他这样子,在过去的三年,应该是求得名师,学了一身好武艺。“看来你这三年的时光没有白费。”

    赵云道:“我一直记得夫子的教诲,一寸光阴一寸金,不可虚度。”

    郭松要赶时间,也没有跟他多寒暄什么,道:“我要去一趟毋极县,你可以先去西柏亭等我。”

    “学生同去。”两人这么久不见,赵云期盼的很,心里有很多话想说,当然不会就此分别,“学生有很多问题想问,正好走一遭。”

    “也好。”有赵云同行,能增加不少战斗力。

    师徒俩边走边聊,主要是赵云在讲。他这三年一直在幽州求学,也和边关军有不少的接触,对于国家的边患问题,他很有信心,言辞间对公孙瓒颇有称赞,显得极为欣赏。甚至有些模仿的倾向,比如说白马、白袍,作“白马义从”的装扮。

    边患问题是无需担心的,如果不是晋朝太不人道,自己又内乱丛生,最后绝不致五胡乱华爆发。整个汉末百余年风云,不管是诸侯割据,还是三足鼎立,各家都把边境的异族都收拾的服服帖帖。“汉独以强亡”可不是说着玩玩的。

    从赵云对公孙瓒的倾慕也就能理解,历史上他为何会选择先投奔公孙瓒。人都是不断成熟起来的,初出茅庐之时,选择追随自己少年时期的偶像,并没有错。等经历了社会洗礼,自然明白该如何择业,才能保住身家性命,谋得荣华富贵。

    郭松则告诉他自己被害的前因后果,并且对赵家这三年来孜孜不倦的为他的名声奔走,表达了感谢。

    赵云听完,并没有表现出多么的愤怒,只是平静的说:“赵易如此行事,以后横尸街头也无人收尸。”

    “清理门户是迟早的事。”郭松倒是不惊讶他的反应,赵云本就是一个易于高兴,慎于愤怒的人。遇到开心的事情就笑,遇到不爽的事情却能够保持冷静,难能可贵。这样的性格很好,甚至是需要天性才能形成。

    “我要向你父亲道谢,我如今能混个士族的名头,他居功甚伟,付出了很多。”

    赵云谦虚道:“不必。我爹也是为了给我博个好名头,夫子的名望越高,学生的底气就越足。”

    郭松微笑道:“你的底气应该来自于你的才能,而非你的老师。我们都不算什么名门,就不要为名门的话语体系添砖加瓦了。名师并不出高徒。”

    赵云敬佩道:“夫子果然高洁。”

    说着,两人已经到了赵云家。赵云安排下人给郭松挑了一匹骏马代步,赵父和郭松喝了一杯茶,寒暄了几句。郭松被划为党人受到禁锢,他的来访,令蓬荜生辉。

    没有多逗留,师徒俩骑马继续前往毋极县。抵达时,已经接近中午。守卫要查他们的身份,郭松倒也不遮掩,如实回答。

    “原来是郭夫子!”守卫听到他的名字,顿时肃然起敬,立刻给他放行。

    “哈。”郭松还是第一次享受这种待遇,看来赵易帮了个大忙。

    进了城,赵云才问,“夫子,我们是来找谁?”

    “一位歌妓。”

    赵云不由得皱眉,道:“夫子德高望重,可要远离这些下九流。”

    “不过是点故事罢了。”郭松继续前进。此时青楼还未开门,但已经在打扫,为晚上的工作做准备。

    龟公见来了两位公子哥,正欲来欢迎,可看到郭松,似乎是认出他来了,居然直接折返,跑回了屋里。

    赵云不由得皱眉,他虽然也没来过这些地方,可也清楚,热情迎客是他们的第一要务。事出反常必有妖,郭松来这里必然不是什么寻欢作乐的事情。

    老鸨很快在龟公的陪同下出来了,拦住正要进屋的郭松二人,道:“郭夫子,咱们现在歇业,还请迟些来。”

    郭松淡淡地说:“我要见琴儿。”

    老鸨脸上露出谄媚的笑容,挥舞着手帕,妖媚道:“夫子有所不知,琴儿赎身了,早就不在咱们这了。”

    “哦?”郭松冷笑道:“怎么我听到的不是这个?我听说,琴儿病死了?”他在试探,他没有证据和情报,只有通过言辞来试探,让对方露出破绽,才能决定究竟该采取什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