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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九章 我爱常千佛

    

    穆典可正在喂常千佛吃药。

    听见门外熟悉的脚步声,她的手顿了一下,没抬头,仍旧垂眉低首,将沉渣细细搅匀进汤药里,皓腕微倾,舀了碗底最后两勺药,喂送常千佛服下。又侧身取过案上早已备下的温水,递给常千佛漱口。

    将青铜水盂放在脚下,她从袖子里掏出一方细白的棉布帕子,轻轻擦去常千佛唇角的药渍水渍。

    动作细致而温柔,是做熟了的,做得极其自然。像一对相处了几十年的老夫妻。

    金雁尘心头便是一痛。

    那个曾经跟在他身后撵都撵不走的小尾巴,终究是被他弄丢了。

    穆典可收好帕子,平静地站了起来,抬头看向金雁尘,没有他最讨厌的冷漠桀骜样子,娴娴淡淡的,很平和,很淡然,甚至给人几分婉约的错觉。

    这是原本不属于她的气质。

    “你是要我亲自过来请你吗?”金雁尘寒声说道。

    “我不想再听你摆布了。”穆典可静静开口,嗓音清冷如初冬的雪霰,一如既往地动听,只是多了几分柔和,也少了针锋相对的意味:

    “外祖父的仇,我一天都没有忘记过。如果你愿意,我还是会帮你。我也希望你能尊重我。我爱常千佛,我想和他在一起。”

    “过来。”金雁尘说道:“不要让我再说一遍。”

    穆典可站着没动,只是眼神有了裂隙,不再平静无波,带着一丝丝恳求的悲哀。

    金雁尘又说道:“过来。”

    常千佛静靠坐在床头软垫上,看着穆典可微颤的指尖,想伸手握紧了它,终究没伸出去,也没有说话。

    他是个男人,他清楚地知道金雁尘这种反常的隐忍意味着什么。

    没有哪一个男人,在听到深爱的女子说出要跟别人在一起的话后,还能够做到无动于衷。

    空气凝重如灌铅。

    穆典可沉默地与金雁尘对视,两人谁也没有再说话,自然,谁也不肯退让。

    与以往许多次不一样的是,金雁尘这一次并没有摔门离开。他提刀站在门口,固执得出奇,且平静得令人不安。

    “六公子还请到厅中少坐。”

    常千佛撑着床榻坐起来,出言打破了这僵持的气氛,和声道:“病中邋遢,容我收拾下,即刻就来。”

    如果金雁尘是一桶沉寂的火药,常千佛的话就是点燃那根引线的火苗,让他在极长极压抑的平静之后终于爆炸。

    “我没跟你说话!”金雁尘冷声说道,紧盯着穆典可的双目瞬时如充血,突然之间暴怒,厉声喝道:“我让你过来,你没有听到吗?!”

    穆典可心里头一抖,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她认识金雁尘太久,也太了解他,这样愤怒发狂的金雁尘向一头野兽,前所未有地危险。她的腿腿绊到了桌角,伸手抓物借力,抓到了一截温热的手臂。

    不知道为什么,拄着常千佛的手臂,这一回非但没有感到安全,反而心中“咯噔”一下,有一种暴风雨将至的恐怖。

    金雁尘扬刀便朝常千佛砍了过去。

    屋内骤现一道炽烈的白光,膨地暴涨,如一团烈焰熊熊燃烧,越烧越旺,轰起的气浪将屋椽掀了开去,瓦片暴落如急雨,满屋子的家具器皿都被震翻倒地,水盂咕噜噜满地翻滚。

    热浪灼人来。

    风雷刀!

    穆典可只在荒原突围时见金雁尘用过一次风雷刀,一刀震偏了名震江湖的“射日箭”,一刀砍断了青老的头颅,一刀结果了薛庆。

    现在他用风雷刀来对付常千佛。

    穆典可的心倏然往下沉了去。

    常千佛早有预感,在金雁尘刚刚起势之时,便抢先挑了起来,一把将穆典可推到向金雁尘身后,卧倒床沿,一个翻身弹起,不退反进,迎着炽烈刀光向金雁尘身前扑去。

    风雷刀的威力他是见识过的。

    当初荒原之上,薛庆以“射日箭”偷施暗算,隔着那么远的距离,金雁尘尚且能一刀重创了薛庆后背,使他失去逃生的绝佳时机。眼下两人相距不过丈远,金雁尘暴起伤人,想逃肯定是来不及了,且斗室之地,他根本就无处可逃。

    只有金雁尘的身边是最安全的。

    譬如飓风起时,最平静的地方反而是风眼。

    常千佛虽然失了内力,但轻功的底子还在,脚蹬着床缘发力,身如离弦之箭,嗖地向金雁尘眼前射去。

    双手分拂,掌风急涌,一袭金雁尘胸肋,一袭小腹。

    金雁尘双手握刀,翻转刀身,去势遏住,余力仍健,改换了招式,再度挟风裹雷地朝常千佛头上劈来。

    腰腹紧缩,旋身躲过常千佛双手袭击,飞一脚朝他胸口踢去。

    常千佛一击不成,迅速收手,手掌落地一拍,身体翩然如轻燕,从金雁尘的刀锋下掠出,右手如闪电般疾出,擒住金雁尘脚腕,用力一掀。金雁尘被迫收刀,扬身立稳。腿上却是骤然加重力道,猛地一回勾,旋即发力蹬出。

    常千佛病中气虚力弱,如何抵制得住他这全力一脚,手腕并五指被这突如其来的两下掣得酸麻难当,彻底失去对金雁尘的脚腕束缚。

    一脚一掌,在空中数度相撞,终是常千佛渐渐落了下风。

    金雁尘阴着脸,劲刀猛下。

    常千佛刚刚换上的一身白色中衣再度被染红,赤手与金雁尘相搏,脸色越来越白,渐渐地,脚下也趋于虚浮,有不稳之势。

    凌涪刚去前堂就闻听有变,匆匆赶来,才刚到议事厅门口,就听轰然一声,偏厅的屋瓦尽数被掀翻,灰尘漫天。矫健黑影一条接一条地从周边树木跳出,将闻声往里冲的铁护卫死死缠住。

    凌涪心里一沉,拔腿朝议事厅狂奔。

    侧后方一阵疾风来,人影闪动,瞿涯一拳轰了过来。

    凌涪早年以无影腿横行山东,腿法凌厉霸道,瞿涯的通天拳更是以刚猛著称,两人练的又都是硬功夫,当时打起来,拳拳凶猛,腿腿生风,方圆一丈内,木石崩摧,寸草不留。

    瞿涯有严令在身,凌涪心系常千佛的安危,两人自都是拼尽全力,招招狠厉,一拳一腿都到肉。

    偶尔拳脚相撞,一碰上便立刻弹开。饶是如此,巨大的冲击仍是让两人的脸色都起了变化,显见的是不好受。

    只是谁也不肯退后一步,咬牙强撑着,以硬打硬,险象环生,眼见得就是两败俱伤之势。

    常季礼被徐攸南封守一隅,心焦如焚地盯着内室,已是将肠子都悔穿。

    偏偏脱不得身。

    他挪一步,徐攸南就挪一步;他再挪,那个老不修的东西居然在他面前左踢踏右踢踏地跳起舞来。

    手脚并用,偏偏还飘逸得不得了,出奇地好看。

    手脚配合恰到好处,防得是一个滴水不漏。

    “何必呢?”徐攸南灰袍洒洒地,望着常季礼悠然笑:“将来要做亲家的人。”

    “狗屁亲家!”常季礼简直要被这个笑面虎逼到发疯了,狂声怒吼道:“现在是你们要杀我侄子!人都没了,还结个屁的亲家!”

    “噢,你的意思是,只要人活着就没问题了?”徐攸南笑容可掬地说道:“好说,不是还有你侄媳妇吗?”

    一柄冰凉的长剑抵到了金雁尘的后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