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闭上眼睛之前,将脑袋完全放空,往日那些念念不忘的遗憾,在即将离世这一刻,算不得什么了。
病魔,病魔,一千个日日夜夜的折腾,他快入魔了。只要往下面一跳,荆卿相信,自己很快就解脱了。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巅峰得绝症,叹造化弄人。
风刀雪剑,加诸于身,荆卿忍不住低头大咳,感受着体内生机的流失,消瘦的病体愈加不堪了。
人在异乡,死后尸骨被风雪掩埋,前尘往事,荆卿不愿多想,就当喝过了孟婆汤,踏上这风雪黄泉路吧。
开眼,伴着一股子狠劲,再看了一眼灰蒙蒙的天空,荆卿舔了舔双唇。一片冰凉,入口即化。
这就是风雪的味道啊。
荆卿往前一步,尽管作好了心理准备,失足的恐慌依然占据了他的脑海,但转瞬即逝,意识逐渐被巨大的疼痛掩埋了。
从没有想过,自己还能再醒过来。活着的感觉,真是无比的美妙啊。
荆卿望着自己的小身板,嗞嗞,居然变成了小孩子。全身被粗麻布包裹着,看这面料和款式,很像古代农人的装束啊。
能再活一次,巨大的兴奋让荆卿手舞足蹈,冷静后,他觉得,自己不能再像前世那样,没有一点点准备,就被命运追赶着向前跑。
今生,我要活得充实,活出精彩。荆卿在心里暗道,小手不自觉地紧握成拳。
夺舍重生也好,穿越也罢,既来之则安之。荆卿不想纠结这种问题,当前最重要的是搞清楚自己的身份,还有身在何方。
“嗞”荆卿一摸脑袋,流血的地方有点疼。额头上有个大包,旁边大柳树的枝干上还有星星点点的血迹。
自己这是撞倒在树上了?
“小兔崽子,又在这偷懒,看我不打死你”背后有一股阴风传来,荆卿的身体下意识就想往旁边躲,但没等他反应过来,身子就像被提小鸡一样提起来了。
荆卿转头,发现一个凶神恶煞的老头正在狠狠瞪着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老头星目凛凛,眉宇间杀气四溢,面色黝黑,双唇干燥。荆卿心里给他打了三个标签:杀过人的武夫。脾气暴躁不好惹。找了自己很久。
“次非,你居然受伤了”老头敛起了杀气,一脸的关心不似作假。荆卿被人提着,脑袋朝下,本就昏昏沉沉的脑子不好使了,本想摇摇头驱散困意,没想到晕过去了。
公孙羽赶忙伸手,将提着换成抱着,心里暗暗反省,自己是不是太严了些,毕竟是贪玩的年纪。只是一想到西边的暴秦,风云激荡的天下大势,他舒缓的心又绷紧了,好不容易找到个学剑的好苗子,一定不能心软。
昏睡的荆卿没想到,他刚刚脱离病魔,又一头扎进了乱世。
荆卿是被饿醒的,梦里有个黑老头总拿剑削他,他一直跑,潜意识告诉自己,跑了这么久应该很饿了。睁开眼后,第一眼就看到了她,感觉十分惊艳。
一个明媚的姑娘,故作端正地坐在床边,对着他眉开眼笑。秀美无双的脸蛋,清丽脱俗的气质,一双澄澈空灵的眸子眨啊眨,调皮的目光犹如星辰闪动,令昏暗的四周生动活泼。
假以时日,她必是名动天下的千古红颜,现在嘛,还是个十一二岁的美人胚子。
荆卿没什么坏心思,只是觉得,她的笑容比云上的阳光还暖,比山上的泉水还清,令这个污浊的世道美好了一分。顷刻,他有一种守护这份笑容的冲动。
“师兄,你的伤不要紧吧,爷爷说,练剑要专心,不让丽姬接近你了”小姑娘刚刚笑得灿烂,这会又愁眉苦脸,皱起的嘴角让荆卿心中一紧。
丽姬?有点耳熟。她的一颦一笑牵动着我,自己的本心对她很在乎,难道是青梅竹马。荆卿瞬间又得出一个结论。
“师兄,你今天怎么变成榆木疙瘩啦,你以前不是常说,秦国无道,嬴政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坏胚子,白和他论交了”
嬴政,丽姬,师兄。荆卿有一种仰头吐血的冲动。
秦时明月。
荆卿看过原著,心里很不是滋味。我不是那个被嬴政戴了帽子,明明武功高强、性格豪爽、行侠仗义,却连老婆孩子都保护不了,血溅咸阳宫的千古第一刺客吗?
五步绝杀,呵呵。图穷匕见,呵呵。诸子百家,呵呵。
千年以后,人们谈及丽姬和秦皇,好比说起小周后和宋太宗,满嘴都是些不得不说的风流,那一脸的放dang,荆卿光是用脑袋想,都有些不寒而栗。
我既然来了,就要改变这一切。荆卿看着眼前的女子,十分郑重地开口道:
“师妹,我知道你想像一条鱼儿一样,自由自在地在世间游走,奈何天下兵荒马乱,世道艰险,人命贱如草芥。师兄在这儿向你保证”荆卿用拳头锤了锤胸口,铿锵道:
“师兄一定学好本领,到时候,如鱼得水,周游列国,或归隐山林,或制霸天下,师兄都依你!”
“师兄净瞎说”丽姬俏脸通红,赶忙低下了可爱的小脑瓜,支支吾吾道:“我不是你的谁,你依我干什么。”
那一低头的风情,恰是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夕阳西下,残阳如血。此刻的农舍没有断肠人,倒是有个面色黝黑,身材魁梧的老头坐在篱笆外的槐树上,听着屋内小年轻的呢喃低语,一边捋着胡子,一边感叹着时光静好,若能天天清净该有多好。
庭前花开又花落,流光一闪,已是半年之后。
这半年,荆卿唤醒了荆轲的记忆,继承了荆轲在剑术上的天分。如同前世今生,这辈子不出意外,他就是荆轲了。总结这半年,他只做了三件事:
练剑。看武典。陪丽姬。
练剑是日常,在大名鼎鼎的公孙门下,没有一手好剑术,那丢脸丢到历史长河了。盛唐时期的公孙大娘,依靠剑舞闯出鼎鼎大名的那个,就是荆卿师门的后人。后人这般上进,前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不当个进击的小白脸,对得起风起云涌的战国时代吗?
看武典,是荆卿的乐趣所在,前世踏上巅峰后,他收藏了很多武学孤本,比如太极起注经、沧州八极真解,无影脚考证,五禽戏长考等。
糅合了先秦的武学经验,加上公孙羽悉心的指导,荆卿一路磕磕碰碰之下,终于创出了属于自己的太极经,虽然还很不完善,但他的名声已然不小,俨然一个后进的武学天才。
太极练出了内气,荆卿对武学的热情就更大了。凭着过人的天赋,加上七寸不烂之舌,荆卿说服了公孙羽,将自己的名字从荆轲改为了荆卿,并到濮阳官府备案。
荆卿连同公孙羽门人,每天鸡鸣的时候,都要起身搭练太极,直至初阳升起。
公孙门下对于荆卿的不藏私,没有多少感激的成分,大家都知道太极经完善后的潜力,不感激亦不妒忌。荆卿也不觉得意外,毕竟整个公孙门下,都默认了自己和丽姬的婚事。
公孙家的掌上明珠都贴上了,贡献一本武学宝典算得了什么。师兄弟们对于丽姬的爱慕都潜藏于心,单单这点,足够让荆卿感激不尽了,还有什么不能传授的。何况在这乱世中,师门越强,自己的将来越有保障。
如画般的年纪,加上长辈情郎的呵护,丽姬的生活笑声不断,俨然比小说中少了些泪水与无奈,多了些活泼与张扬。
荆卿在前世攒了很多段子,加上一些脑筋急转弯,搭配一些可歌可泣的爱情传说,迷得丽姬不要不要的,常常被她捶胸抓耳,说他是上天派来赚她眼泪的。
日子一天天过去,感情一天天加深,连脾气又臭又倔的老头子都习惯了,丽姬跟在荆卿身后当个小拖油瓶的事实。
荆卿除了监督丽姬锻炼,时不时手把手教她些小手段,比如拔刀术,丽姬拔刀的速度在整个公孙门下能排第三。他还送了丽姬一把弯刀,刀身上刻着“小楼一夜听春雨”,是荆卿亲手选材,自己一字一字刻上去的。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丽姬骨子里有很浓的浪漫主义,经过荆卿的点拨和开发,她的文艺气息就更浓了。
荆卿一如既往地付出着,没有一丝图报的意味。他不知道的是,在丽姬的心里,这个情郎的分量,已经和爷爷公孙羽齐重了,是照亮她生命的两盏明灯。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偶尔会傻傻地瞎想,要是两盏灯都熄灭了,自己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
很久很久以后,嬴政死在了丽姬的手里,那个时候,嬴政对着母仪天下的丽姬,只有一个要求,希望他能死在她的怀里。那一分凄凉,比原著中荆轲的结局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凶器,正是那把染血的小楼刀。
荆卿对丽姬有着责任,不管是在原著中,还是在现实世界里。丽姬在秦宫的委曲求全,是他午夜梦回辗转反侧的梦魇,好在一切都还能挽救。
荆卿常想,自己扼住命运的咽喉,大声告诉她,我绝不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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