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这——昨天晚上,我不是看过了吗?”
“昨天晚上,光线太差,也比较仓促和匆忙,你可能没有看清楚,请你再好好看看。”
“昨天晚上,我看得很仔细,这个人,我一点印象都没有。不好意思,萧所长,我恐怕帮不了你们什么忙。”
“我再给你一点提示,此人的年龄在四十五十左右,身高吗,和你差不多,一米七零左右。和你一样,也喜欢穿西服,所不同的是,你穿的是咖啡色西服,他穿的是银灰色西服,他的脚上穿一双花花公子牌皮鞋。”
“不好意思,这年头,穿银灰色西服的人太多。我平时接触的人有很多,这个人,我确实没有一点印象。”
“那就请你再好好想一想,去年十月、十一月,你是不是想出让‘金陵饭庄’的经营权?”
“不错,在夫子庙做生意非常难,‘金陵饭庄’的位置比较偏,你们看。我们的装潢在夫子庙地区应该算是比较好的,可入住率就是上不去,在苦撑了两三年以后,实在难以维持,我打算把这个烫手的山芋扔出去。”蒙宪伟说话的时候有一个特点,一是不停眨眼睛,二是右嘴角不时抽搐几下,不说话的时候,眼睛不眨巴,嘴角也不抽搐。
蒙宪伟倒是一点都不回避。
“去年十一月中旬,是不是有一个人找你,想接手‘金陵饭庄’?”
“不错,去年十一月份,有五六个人找过我,但我不知道你们指的是哪一位?在那几个人中,穿银灰色西服的人就有两个。”
蒙宪伟果然不是一个简单的角色,他想削弱和冲淡“4。23”沉尸案当事人某些突出的特点。
“据我们所知,你把一个穿银灰色西服的人安排在103号房间住了十天左右。”在经过走廊的时候,欧阳平和郭老已经看到了套房门上的号码(经理办公室是101号,蒙宪伟住的房间是102号)。”
所有双眼睛都聚焦到蒙宪伟的脸上,在这种情况下,不知道蒙宪伟还会有什么样的说辞。
“我想起来了,准确地说应该是十一月的中下旬,是有一个姓花的老板来找过我,他穿一身灰色的西服,我不知道灰色和银灰色有什么区别,花老板一心想接手‘金陵饭庄’,我就安排他在103号住下了,大概是五六天吧!并不是你们所说的十天。”
蒙宪伟对一些信息进行了巧妙的处理,他既承认了某些事实,又否定了某些重要的东西。时间上有点错位,衣服的颜色上也进行了概念上的处理。
不管怎么样,先一步一步地往前挪吧——较量是不可避免的——蒙宪伟不是一个简单的角色。
“结果怎么样呢?”
“他住在我这里,是想进行一些考察——这是做生意必须经历的环节,姓花的非常谨慎,投资的目的是为了赚钱,几十万的生意,谁也不会轻易拍板。”
“我是问结果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