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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建华等人在一堆杂物里面发现了三件东西。
第一,三张一毛、两张两毛和一张五毛纸币。这六张纸币是韩玲玲在一床棉花胎的夹层里面找到的。六张纸币是卷在一起的,由此可知,两床棉花胎应该是十几年前乞丐们留在古堡里面的。
第二,一顶开了窗、褪了色的、帽檐坍塌的灰色单帽。这顶帽子是柳文彬在另一床棉花胎里面发现的。
第三,一根打着三个结的一米左右长的浅蓝色布带子,这应该是一根裤袋,这根裤袋是缠绕在一根树枝上的。
细心的韩玲玲还在两床棉花胎上提取到了十几根长短不一的头发,长的在四十——五十公分之间,一共有六根;短的在三公分——五公分之间,一共有七根。四十——五十公分长的头发肯定是女人的头发。遇害者也是一个女人,长头发会不会是遇害者的头发呢?前面,欧阳平、刘大羽和陈杰已经肯定死者不可能是乞丐,棉花胎是乞丐睡觉的时候用来垫在身子底下——或者盖在身上的,一个养尊处优的女人,她怎么可能躺在如此肮脏的棉花胎上面呢?时间上也不对啊!当然,这只是初步的判断,进一步的结论要等到“dma”鉴定结果出来以后,自从“dma”鉴定技术运用到刑侦工作中来以后,有些事情就变得简单多了。
六根长发和七根短发(相对而言)是韩玲玲在两床棉花胎某一个特定的部位发现并提取的,那么,棉花胎的其它地方也应该有头发才对啊!
于是,大家又对两床黑漆抹乌、散发着特殊气味的棉花胎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检查,四个平时很少用的放大镜也派上了用场。
最后的结果是,四个人又在棉花胎的其它部位找到了十七根头发,长头发有九根,也在四十——五十公分之间,短头发八根,也在三公分——五公分之间。这说明:曾经有一男一女两乞丐在古堡里面住过。
欧阳平找毛师傅和苏小明进一步核实,但两个人异口同声地说,他们只见过男乞丐从古堡里面爬出来,从来没有见到过女乞丐。
之后,同志们又对八字山上另外三个碉堡进行了检查,除了一些草垫子、几件散了架的破衣服、几块破布、九张报纸和一些烟盒烟头之外,没有找到其它东西。
报纸是一九八一年九月至十一月的荆南晚报,这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毛师傅和苏小明提供的情况。
大家都知道,欧阳平对案发现场的环境历来非常重视,他注意到了四个古堡所在的位置。
欧阳平在笔记本上画出了四个碉堡的位置:
第一个碉堡的位置,笔者已经交代过了,这里不再赘述。
第二个碉堡在八字山中段南坡——即缓坡上,和第一个碉堡一样,第二个碉堡的西边、北边和东边也有三个射击孔,唯一不同的是,碉堡的进出口的砖头被人撬开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