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大宁国立国以来,就定都梁城,数千年来一直未变。
经过这几千年的发展,梁都自然而然的,就成为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梁城四四方方,外围建有高三丈余,宽两丈的巨大城墙,城墙之下尚有一条宽十余丈的护城河团团环绕。每一面城墙的左右两侧与中央位置,都各有一座高大的城门,共计十二座巨型城门,门下宽敞的街道,足可供四辆马车并排前行。
梁城自建都以来,就没发生过战乱,所以不要说城内了,就连城外也逐渐发展出一片片的城区格局,显得无比繁荣昌盛。
城墙外的城区规模更加庞大,面积足有城内的十余倍大小,处处都是街道集市,甚至稍远一点的山丘附近,村落乡镇也都星罗密布。
今日,天空万里无云,红日高悬。
沈云此刻,就站在一处山丘之上,远眺梁都。
只见城内处处可见大红色的殿顶飞檐,绿意盎然的园林、数不胜数的豪宅,城墙之外同样屋影重重。
十二条宽敞笔直的大道,连接着城池内外,马车行人络绎不绝。
“不愧是京城,真是宏大啊!”
沈云满脸感慨之色,印象里嘉源城已是一座庞然大物,但和梁都比起来,恐怕任意一面城墙外的城区,也比嘉源城大上数倍。
在梁都中央,尚有一座庞大的内城,建立在整座城市的最高区域,其内巨大的金黄色宫殿处处可见,霍然正是皇城。
皇城巍峨高大,庄严肃穆。
当今天下四海升平,百姓可谓安居乐业。
据传,当朝皇帝姓熊,是个年轻有为的皇帝,可以想象,皇帝老儿此刻正在最高的那座,金光灿灿的宫殿之中,接受百官的朝拜。
沈云的视线转向皇城东侧,那有一大片府邸园林,每一座都修建的奢华豪贵,显然不是勋贵,都没资格居住。
这里,正是达官贵人的居住区域,也正是沈云此行的目的地,只不知道那位义伯父却是谁家?
城墙之外的建筑,与城内高楼大院相比,虽然不算高大,但胜在占地更为宽广,甚至几家巨型宅邸,其围墙内还有山丘、树林和湖泊,四处生机勃勃,更显旖旎风光。
再远处,就寒碜多了,大都是一些小门小户,住的也全都是平头百姓。
进到城里,已是傍晚时分。
街道上行人熙熙攘攘,人声嘈杂,还不时走过队伍齐整、铠甲鲜亮的巡街武侯。
沈云找了家客栈住将下来,打算洗洗身上的风尘,最近雪灵也比较听话,需要犒劳她一顿。然后住上一晚,明天再去寻找义伯父。
晚上也不打算出去了,毕竟京城一到晚上,就会有净街鼓响起,那时可不许行人在街上乱逛,不然便有巡街的武侯来把你丢进大牢。
当然沈云自是不惧什么武侯,只不过毕竟是来送信的,何必多事。
……
第二天早上,沈云洗漱整理一番,就离开了客栈。
又循着地址,一路打听找将过去,没多久,就来到了包府门前。
只见包府新修的高大门楼下,悬挂着四个硕大的灯笼,黑色的门匾上面,“包府”两个金色大字,在阳光下灼灼生辉,显得十分富贵气派。
此时,镶嵌着青铜门钉的大红色木门紧紧关闭,只有一旁开着一扇角门,供人出入,门口肃立两名青衣小帽的家丁。
沈云径直走上前去,朝那位年近三十颇为稳重的门房,拱手问询:“这位大叔,请问包大人可在府上?”
家丁闻言转过身来,定睛一看,见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年,唇红齿白,虽然年纪不大,但眼神锐利、气质不凡,泰然自若的看着自己。
当下不敢怠慢,小心的回道:“侍郎大人上朝未归,不知公子找我家老爷何事?”
“不在啊。”沈云闻言双眉一挑,暗道:不是员外郎么,怎么又成侍郎,看样子最近升了官?不过自己是送信来的,书信交于他家夫人,应该也是一样吧?
沈云想着,从肩上的灰布褡裢里取出书信,“那不知夫人可在府上?在下沈云,有先父书信一封,烦请转交包大人。”
那名家丁见到书信,偷眼一瞧,只见上书“正初吾兄亲启”,顿时脸色微变,又听沈云提及先父,更不敢怠慢,当下双手恭恭敬敬接过信件。
又朝沈云施礼道:“小人包大诚,见过沈公子,夫人的确在内,公子先稍坐,请容小人通禀。”
另一名家丁,机灵的捎来一条长凳。
沈云微笑着点头应了,安然坐下,四处观望。
这一带,都是贵人府邸,行人并不多见,偶见一群人路过,数座大轿,外加陪行的一大帮子,呼啦啦的簇拥而过。
沈云呆呆的瞧着,颇觉好玩。
心中却想着,早点完成先父遗命,尽快离去。
包大诚双手捧着书信,从角门进入,一路小跑,穿过数个回廊庭院,这才来到二门外,朝一名指挥仆役修建花枝的老妈子轻声唤道:“徐婶,徐婶!”
徐婶正指着一处花草呢,听得包大诚远远喊他,知道有事,急忙快步走了过来。
“什么事?”
“徐婶,外面有一位少年公子,带来一封书信,你帮忙禀告夫人知晓。”
徐婶不敢怠慢,忙应了,直接朝里屋走去。
包夫人全身披金戴银,锦秀华服,穿的雍容华贵,十分得体。正坐在房里,由两名丫头伺候着品茗,看着另外两名婢仆做着女红。
屋子一脚的香炉中檀香袅袅,包夫人意态悠闲,倾听着屋外悦耳动听的琴音,会心一笑,这是大女儿在练琴了。
徐婶走进大门,挡掉一些阳光,使屋里的光线都暗淡下来,万福道:“禀夫人,外面包大诚求见。”
“他有什么事?唤他进来吧。”包夫人好奇的抬起头来,淡淡应道,门房找她能有什么事,十有八九送拜帖来的吧。
须臾,包大诚跨入门槛。
“见过夫人,外面有一公子,名唤沈云,求见老爷。”包大诚礼毕,双手奉上书信,“这是沈公子带来的书信。”
“沈云?”包夫人闻言,一脸惊讶之色,瞬间又眉头微皱,接过书信,瞧了一眼,一把撕开信封取出信笺,细细一读。
片刻,将信笺往桌上一放,揉了揉脑门,心中暗自思量。
当初她丈夫进京赶考,而她怀有身孕,不便陪同。
却不想包正初路过荒山之时,被野兽追逐,奔逃之下滚落山坡,摔断了腿。本以为命不久矣,刚巧被一名路过的猎人所救。
这位猎人就是沈云的父亲,就是后来包正初的义弟。
包正初养好伤,进京赶考,高中之后,就曾派人送信给过这位义弟。
而她也是过来京城后才得知此事,同样心中感激这位义弟。包正初提到,当初义弟之妻也有孕在身,曾和义弟约定,如若双方一男一女便结为儿女亲家,还留下印鉴一枚当做信物。
包夫人觉得,义弟对夫君有救命之恩,结为亲家亦无不妥,自不会反对。
几年前,包正初官运亨通,又老来得子,于是安排一族人送去喜讯,不想义弟早已归西,唯留下一独子沈云,却因逃荒,不知所踪。
夫妻二人心下戚戚,万分悲痛,又无可奈何,只得遥遥祭之。
再后来,包正初获皇帝的赏识,数度立功,仕途一路高奏凯歌,没几年就升任礼部右侍郎,这可是从三品的朝廷大员了。
今日沈云寻来,得知义弟之后无碍,本是一件美事,但想到指腹为婚之事,包夫人顿时颇感为难。
窗外的琴音悠扬。
这个长女是她三个子女中,最聪明懂事,也最体贴的一个,自小就有才名,琴棋书画、针织女红样样精通。虽年方十四,但出落的如花似玉,前来提亲的人一直就没断过,只是夫妻两人考虑到女儿尚小,一直没松口罢了。
如今老爷已是朝廷高官,更是获封爵位,而沈云却是父母双亡,一个人在外颠沛流离数年,这让她如何舍得将女儿嫁与他受苦?
穷点还罢了,多贴一点嫁妆也不难过活。
只是堂堂侯爷千金,真要下嫁这样一个穷小子?也太丢脸了。
“怕是以后梁都之人都要传言,说侯爷挑来拣去,就选得这么一个乡下小子做女婿?”
“再说要是女儿不乐意咋办?总不能逼着她吧?”
包夫人愁眉紧锁,心中波澜起伏。
要是一个普通的远房亲戚还罢了,给点银子把书信丢掉,直接打发了去,可沈父终究是对自己的丈夫有救命之恩。
再说打发走吧,万一给丈夫知道了……
要是留下他吧,万一重提婚约之事……
包大诚等了许久,后背都被太阳晒的发烫了,也不见夫人发话。于是偷眼一瞧,只见包夫人愁眉苦脸,脸色阴晴不定,看上去十分烦恼。
“这沈公子到底什么来头,怎么让夫人这么心烦呢?”包大诚心中奇怪,自不敢多问,只安静候着。
一阵高昂的琴音传来,包夫人蓦地抬起头来,而其眼神,充满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