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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一九六五年,我自行创办佛学院,一位年近八十的唐一玄老师在课余闲聊时,和我说道:“给人利用才有价值啊!”这种迥异世俗的言论,无疑道尽了自己多年来的心声,我引以为知音,并且在日后的数十载岁月里,我一直本此信念,心甘情愿地与人为善,被人“利用”,无形中为我的人生开拓了无限的“价值”。
记得初来台时,为了弘扬佛教法义,我义务为《人生月刊》担任编辑,不但为撰文照排伤神,为改稿润笔熬夜,还得自付交通费,倒贴邮票钱。前后约六年的时间过去了,发行人反而要我感谢他,他对我说:“你利用这个杂志发表文章而出了名。”这个世界上,谁“利用”谁,真是很难定夺啊!
刚开始到宜兰传教时,我办了各种接引年轻人的活动。有些青年不喜欢枯燥的定期共修法会及佛经讲座,常常借故缺席,却兴高采烈地参加佛歌教唱、中文导读等课程。旁人常劝我不要白费心机,并且跟我说:“这些青年没有善根,只是贪图有歌可唱,或想免费补习中文,预备将来考学校而已!他们不是真心信仰佛教的!”我一笑置之,心里想:即使如此,我也愿意成就他们,被他们“利用”。
没想到日后这些青年,如:慈惠、慈容、慈嘉等人,均纷纷皈依佛门,到了今天,他们都成了佛教界的翘楚。《金刚经》云:“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是名佛法。”音乐歌唱,只要运用得当,也不失其度众的“价值”。马鸣菩萨不就“利用”一曲自编的《赖吒和罗》,而使得华氏城中的五百位王族弟子同时悟道出家吗?
一九五六年,我计划举办活动,接引大专青年学佛,又有人坚决反对,理由是:“大专生只会糟蹋道场,损坏设备,又没有定性,他们只是利用这个活动度假罢了!这种花钱不讨好的事最好不要做。”我当时身无分文,还是力排众议,在台北借用别人的地方,举行大专青年学佛营。结果,吴怡教授、张尚德教授,及以写《野鸽子的黄昏》而闻名的王尚义先生,就在这时和佛教结上因缘。
从过去到现在,台北普门寺每周所办的“佛光山朝山团”,从一九六八年每人的收费二百元台币到现在的三百元,都包括了车费及两宿五餐,以物价来计算,根本不敷支用,经办人乃至信徒本身屡次向我反映调整以平衡收支,我都没有答应。因为我觉得:能够让一些囿于时间或经济因素不能来山的北部人,“利用”这一点方便,种下得度因缘,未尝不是功德无量啊!果然,许多人就因此皈投三宝,甚至披剃出家,这种慧命的“价值”可谓山高海深,不可限量。
我在高雄开创佛光山,没有多久,山下就有一家名叫“佛光”饮食店的店面开张了。那时,有人就跟我说:“师父!为什么我们佛光山的名字给他们拿去当招牌用,我们应该采取行动阻止,否则外人都误会佛光山在做生意。”我也感到非常无奈,但是想到“佛光”能普照大地,不正表示佛教法力无边吗?
不久,佛光新村、佛光砂石场、佛光旅行社、佛光大旅社、佛光加油站等,都一一出现了,甚至台北、嘉义等地还有以我“星云”来作为大楼名称者。徒众更埋怨了,在开会中纷纷表示抗议。我告诉他们:“诸佛菩萨连身体脑髓都要布施了,一个名字也算不了什么!我们的名字能够给人去利用一番,也表示自己很有价值啊!”
许多人看到佛光山卖汽水、销售纪念品,便诟病佛光山商业化。其实外人只看到佛光山要钱,却没有看到佛光山不要钱的地方。佛光山的一切收入,可说是非佛不做,不但用来弘扬佛教,还要供应三千名僧俗四众食宿生活,乃至教育福利等费用,更要用来办理其他各种佛教事业。其中,约有六百名佛学院学生“利用”这些收入学佛修道,近百名育幼院院童“利用”这些收入长养身心,佛光精舍、仁爱之家约二百余名无依老人“利用”这些收入安养颐年,还有其他行政单位“利用”这笔收入办理活动,净化人心……我们没有恒产,却能自给自足,应付这些庞大的开销,可说是把十方的钱财高度“利用”,发挥了十方信施的“价值”。
创建佛光山至今,经历不少困难,天灾洪水固然可怕,山下悍民更是难缠,以铁牛车围山,以棍棒打出家人,那种无法理喻,叫人难以置信。可是,令人讶异的是:乡民们每逢春节,都扶老携幼来山联谊。冬令救济时,也携家带眷来领赈济品。
一些工作人员对此不能释怀,往往向我抗议,说道:“这些人没有良心,他们只会来拿红包,取赠品,利用完了以后,就过河拆桥,既不说好话,又需求无度。”我总是劝他们:“我们不能以偏概全,乡民中也有好人,更何况行菩萨道,应该不念旧恶,施不望报。看到他们能欢欢喜喜来山,和佛菩萨结个善缘,我们应该为他祝福才对!”我们应该以自己拥有“价值”非凡的功德法财,能给人多多“利用”,来作为自我期许。
有些出版界人士,包括台湾、香港、马来西亚,甚至大陆等地,未经同意,擅自刊登我的文章著作。上焉者保持原貌,下焉者将我的名字删除,尤有甚者,还补上他们的名字,另一些人则擅改标题,以耸动的文字来吸引读者。我那些从事文化事业的徒众,常为此愤愤不平地说道:“这些人剽窃智慧财产,竟然也冒犯到神圣的宗教界来!”我则为现代人的不尊重别人,不看重过去而感慨万分,因为历史是人类演进的过程,我们抹煞了过去的记录,又将如何计划未来?只是往好的一方面来想,我的著述能被这么多人青睐,大概尚有可取之处。文字般若的功用就在于它能无远弗届,深入人心,但愿大家都能采取正确的方法,“利用”这项“价值”,就能使佛法流通更广。
为了炒热新闻,促进销路,一些报章杂志以攻汗毁谤佛光山或我的名节声誉为能事,信徒们看到这些不实的言论报导得太过分者,往往利用各种渠道,要求这些刊物在报纸上刊登道歉启事。
记得有一次,名作家刘枋居士看了一篇暗骂我的文章,怒气冲天,老远从台湾打电话到西来寺来找我,说要联合多人发起护师运动,我连说:“不必!”个人荣辱不足为念,承蒙信众厚爱,个人铭感五内。想起《西游智慧记》里,大家都想吃一口唐僧肉,不禁自我消遣:能被这些刊物“利用”,让其分得一杯羹,也未尝不是助人多利啊!
有感于过去从事佛教文化事业的辛苦,我对于一些文人都比较照顾,凡是有求于我者,我都给予资助,有时还作不请之友,自动伸出援手,甚至在自己经济情况也不好的情况之下,一样以诚意关心协助那些过去对我不怀善意的文友。我不是滥慈悲,假仁义,也不是打肿睑充胖子,我只是觉得:我能有这份能力,“利”他人之所需,使其“用”来周转,表示我的境况还是比他好一点,何必吝于喜舍呢?一些小型佛教出版事业要求帮忙,我也尽力纾困,以寄望其“利用”这一点助缘,而增益佛教对世道人心的贡献。
过去,佛光山沙弥学园曾经招收过二三十名沙弥,我们不辞辛劳,将他们抚育成人后,有些沙弥竟被父母强行带了回去。许多徒众为我难过,他们认为:那些父母只不过是“利用”佛光山把孩子们养大,因此要求我不要再接受沙弥来山,但我还是照单全收。因为我觉得:即使沙弥们全都被父母带走,他们从小在法水里涵泳浸润,至少长大后就能知因果,明善恶,即使踏人红尘,也不会为非作歹,这种教育无论对个人或对社会而言,都是很有“价值”的!
为了方便信徒,我设立朝山会馆供应食宿,一些游览公司的导游有时订了数十桌素席,临走时,只付个五元、十元,柜台员工不齿这种无德的行为,遂向前和他解说,却遭反唇相讥:“寺庙不都是随喜添油香的吗?”馆长因屡赔不赚,不能帮忙补贴常住而忧心。我常安慰他:“没有关系!自己吃亏一点,被别人利用占便宜,正可以广结善缘啊!”
别分院的典座行堂法师也常来和我抱怨:每次法会活动,总有许多志在赶斋的人,抢先到食堂占位子吃饭,却让那些真正来寺听经闻法、礼佛拜忏的虔诚信徒没有位置,饭菜不够。他们希望我能提供一些防止之道。我说:“不但不必防止,而且各住持当家以后要多备桌椅饭菜。因为建立寺庙,就是要普门大开,广度众生。何况这正表示寺院的饭菜煮得好吃,所以才有人利用啊!”
我经常碰到素昧平生的社会人士或竞选公职的政客专程拜访,并且要求合照,徒众常在一旁“警告”我:“师父!您要小心阿!他们是利用您来打知名度的。”一些新成立的公司行号或建屋工地,也常在传播媒体上大做不实广告,说我“莅临剪彩”,因而常有信徒特地打电话来为我打抱不平,他们说:“这些人利用您的名字招徕顾客,别人不知道,更要说您是企业和尚了!”
甚至,我也曾应邀至灵骨塔寺主持开光,弟子们为此心疼,他们说我很傻,南北舟车劳顿,从未收取一文钱,却不知自己已经被人“利用”去大赚其钱了。近闻有人为了促销佛像法物,而对外宣称他们的货品被我加持过,更是荒诞无稽!不过,没有关系,如果这样能让他们名利双收,除了为他们的因果业力可惜以外,也是我一种利他的菩萨道吧!
十年前,经济情况还很拮据。有一天,掌管会计的弟子拿着一叠请款收据,说道:“师父!最近住众患牙病的人很多,常住尽量给大家方便,但是牙病的医药费很高,他们领了常住的恩惠,却常常对人乌鸦嘴,不说好话。依我看来,实在不必为他们出这笔冤枉钱!”但我坚持为他们换上好牙,因为我宁可他们不说好话,也不能不给他们一口好牙,以便他们将来“利用”来开口说法时,能令信徒欢喜,得到无上“价值”的法宝。
佛光山一向提倡福慧双修、解行并重,所以佛学院设有出坡作务的课程,以借此锻炼学生们的身心,一些不知情的香客上山看到,往往说道:“这些学生好可怜唷!竟被寺庙利用来做工呢!”有一天,一名机灵的学生欢欢喜喜地反答道:“我们是利用这些工作来修行呢!”同一件事情,却有着两种说法,说明了各人心中的“价值”不同,自然苦乐也就有所差异。
在社会上讲经弘法久了,经常接触到各界人士,其中不乏政治人物前来请示佛法,因而引人侧目,招来“政治和尚”之讥。起初我很不以为然,久而久之,心中也泰然了。想想:佛陀频频出入王宫,与大臣贵胄说法,岂不也成了“政治佛陀”吗?而玄奘大师为皇帝建言国事,以及历代国师的辅弼朝政,又怎么说呢?中国佛教历经多次教难而能如浴火凤凰般再生,在上位者全心全力地拥护佛教,实在是功不可没。此外,国家社会也因为佛法的复兴昌隆而政清人和,这些世所共睹的史实,无非说明了:“利用”不但不一定只具有负面的意义,而且还能造成大家的利益。
所以,我们不必斤斤计较谁利用谁,因为世间一切事相都是互相缘起,而愿与众人一齐享有互相利用的成果,就能发挥“利用”的最高“价值”了。
(一九九四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