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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杀人案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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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奕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绝不可能在这种事上开玩笑,我已经了解了案件真相。”

    “凶手是谁你也知道了?他是怎么从电梯里面消失,他带走凶器的原因你说说看原因。那就请你说出来吧。”一连串语句从她嘴中发来,我不打算卖关子,一个个道来。

    “现场的疑点有多个,第一,凶手作案之后去哪里了?为何没人看见他。第二,凶器不在现场找到过,是被凶手带了走的吗?第三,我们在那时碰见了凶案现场究竟是碰巧还是被认为设计?”,我将案件的所需要解答的疑点一一列举了出来。

    “第一个问题,凶手从何进入密闭空间的电梯内,监控拍摄显示那位女士是孤身进入空无一人的电梯内,中间无停顿地到达了一楼,她是在此期间受伤倒在了我们面前。既然这一切中间没有任何的可能让凶手突然出现和消失,那么我们只能认为凶手从开始就没有进入到电梯内,无人在电梯内伤害了被害人。”

    “那为什么那位阿姨会这样呢?不可能是她自己刺伤自己的吧?”

    “的确如此,我认为,刚才我提出的三个问题要连在一起看,才能发现这其中有何巧妙之处。我们没有看见凶手,于是做出了现场无第四人这样除了我们之外别人,特别是令警察无法相信的证词,从而把其他人怀疑的对象加重到我们头上。”

    “无法被找到的凶器,这在外人看来就有了你们中的谁做了,难道愚蠢到会把凶器遗弃在现场这种想法,凶手使用的凶器必然不会留在现场被我们发现保留下来。那么结合这两种猜想,第三个问题才可以迎刃而解,那就是我们并不是碰巧遇到了凶案,而是被人暗中设计好,被安排成为了第一发现人,从而把怀疑的目光,引到了我们的头上。”

    “什么,我们是被人设计好的,被故意安排在现场的吗?”白奕一脸震惊的看着我。

    “是的,凶手的目的就是如此,恐怕他早就注意到我们,尤其是我基本上都会在晚上八点准时到达那个电梯门口,而此处电梯远离人来人往的商场人流密集处,是一个鲜有人光顾之地,这一层也是除了商场工作人员,商家以外的人很少经过。是一个可以静谧之地。我来这边坐电梯主要是可以快点到达电竞馆的后门,而来这边的。虽然才是刚走这边的路不久,但是每次都是准时八点出现被暗中观察的凶手注意了,这时候我的行为就被他算入到了行凶计划当中。准备被当作他的替罪羊。而你当时会在现场恐怕是凶手意料不及的,但是计划已经开始,多一人少一人已经不管了,或许有两人被当作是凶嫌可能更有可能将凶手的嫌疑减轻。”

    “但毕竟我们是两个互不相识的人,应该也和被害人是扯不上关系,所以警方在调查我们的人际关系时也会发现,素不相识的两人会去合谋杀害一人吗?我从中得到启发,会不会我才是当初凶手理想的嫌疑人,而他想要了解我在这座商场内具体的行动,势必要仔细观察我。但是很遗憾回忆了一遍没有这样的人,可能是之前我老是想着快点去玩游戏,不会太注意身边的人。不过这没什么,重要的是要知道我会准时达到一楼电梯的人,必定是在商场里长期待着的人,至少在我来的这段时间会在这的人。”

    “凶手在他指定的计划中将我定位为第一嫌疑人,有了我这个替罪羊之后,他就要开始计划如何让外人看起来是我刺伤了被害人。有几种情况,被害人被刺死在电梯内,被我发现,然后报警。等警察到了之后第一发现人的我就会被调查。然而这就会和为何杀了人却要主动报警这一常识相违背,或许会以为这是我故意制造矛盾点。但是,但是明明有悄悄逃走这样更好的选择,却没有付诸行动,怎么看都不符合正常人的行为。但是这起案件中受害人并非直接死在了电梯内,而是走出了电梯向碰到了我们。”

    “出现了第二种情况,刺伤了被害人,但是没有立即死亡,这对于凶手来说是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被害人与凶手有过近距离接触,很有可能会记得出凶手的长相等信息,甚至有认识被害人,直接说出了凶手是谁的可能性。”

    “所以这样看来这个计划想要实行是有一定难度,既要让我们看见凶案现场然后选择报警,找人。也要让被害者不透露出任何的凶手信息。”

    “然后再来看看凶器的问题,刺伤被害人的凶器并没被找到。不把凶器留在现场,这也是凶手考虑过后的选择。若是发现了凶器,必然会被警察拿去做鉴定,是否和被害人身上的伤口吻合,刺伤被害人的痕迹残留都会精密仪器检测出来。这是我猜想的理由。为何怕凶器被拿去检测呢?假设凶器时凶手常使用的刀具之类,上面有着自己平时生活工作留下来的痕迹,要是被检测出是那个场所经常使用的工具,就很容易锁定了凡人的大致范围。不如拿一把全新的不就行了吗,所以这样看来即使是一把全新的刀具之类的凶器也不能留在现场。”

    “综合以上两个疑问点,还有需要有人做替罪羊,结合来看,我有了个具体的猜想,请听我说。”对于我的这个猜想不知道白奕听了会怎样,但是有关于这个猜想我前前后后都思考了许久,发现具有合理性以及符合案发现场的特点。

    “首先。我们确定了被害人独自一人进入空无一人的电梯内,这座电梯是商场内一座有着特殊设置过的电梯,只能停靠在一楼或者五楼,中间的层数已改不能上升,停下。被害人进入之后按了一楼按钮,门关上后,电梯一直下降到了一楼。等被害人再次走出电梯时却是一副被人捅了数刀,奄奄一息的模样,然后我们就将人送到了商场的仓库,在那里由一路随同的商场工作人员进行了简单的包扎,随后赶来的医务人员将人送到了医院,然后警方封锁了现场。”

    白奕缓缓点了点头,对我复述的经过没有任何异议。

    “根据你所看到的,除了被害人无其他人在电梯内,我仔细回想了一下确实如此,只是当时我注意力全在被害人身上,没有多看几眼电梯内,将人抱出去后,有商场工作人员注意到我们了,由他带路去了商场的一间放有急救用品的仓库。”

    “有了你的证词我们选择相信的话那就有了凶手神秘消失的怪异现象,这恐怕不符合常识,大部分人会认为你是故意在说谎,在电梯内是还存在另一个人,就是那人犯下了罪行。你却谎称没人,在我们走后那人从电梯内走了出来,进入了人群逃走了。”

    “但是以此来看凶器消失的问题就有了矛盾点,故意将凶器留在现场嫁祸其他在场人是一种情理之中的举动,但是要我们拿着凶器大摇大摆的出现在人眼前是不可能的,使用过后丢弃在现场的话,由于我们中无人接触过凶器,不会在上面留下任何指纹。没有我们使用过的痕迹,而且凶器会拿去和被害人遗体上的伤口痕迹作比对,任何不符合法医鉴定的痕迹,组织反应,警方知道了就会怀疑这把凶器究竟是不是真的。凶手冒不起这个险,就将凶器带走了。”

    “这个推断蛮合理”,白奕说道,“我当时的确没看到任何人,凶手知道即使我做出这样的证词是会被怀疑的,将凶器留在现场更能加剧我们的嫌疑,但是如果警察没能从上面检查出我们的使用痕迹,就会怀疑是不是有人故意将嫌疑人的目标转移到我们头上。”

    “而从监控来看,五楼此后再也没人坐电梯去过。那么根据你的证词,可以得出在电梯内是无法藏身的,也就是说,凶手根本就没有进去过电梯内,他刺伤受害人的场所不在电梯内,而是在其他隐秘的小角落。”

    “等等你的意思是``````”

    “没错这是一个内出血密室,那是```````”

    “我知道这个,但是你说的这种密室是指被害人在其他地方受到了致命伤但是没有立即死亡,而是逃离了现场,到了一个其他房间内,将房间锁好,在里面死亡了的密室。但是这种情况在这个事件中看不出来迹象的啊,首先由于是夏天,人都穿的很单薄,穿的还是白色衬衫,身上有这么多的致命伤口,监控早就看出来。而且被害人走进电梯时神色正常,丝毫没有受伤的迹象”

    “的确如此,那人没有一丁点受伤的痕迹,健健康康的走入电梯,如果我要说这是另一个完好的人,但是不是受害者本人呢?”

    “你说什么!”她提高了分贝,对我发出了听到天方夜谭后觉得不可思议的声音。

    “听起来很荒诞是吧,但是结合我前面所说的,要让我们见到人之后必须是选择救助受害人,那种情况下我们见到的情况得是被害人还有一口气,需要帮助。否则直接让让人横死再电梯内,若是我们因为害怕不管不顾像没事人一样走了,那样的情景也不是没有可能出现。还有,受害人倒在我们面前时还碰到了我们两人,一部分血迹沾染到了我的衣服上,我要是这样逃到了外面去,一定引人注目。这样就更增加了我的嫌疑”    “我知道了,但是你说那个被害人不是本人是什么意思?”

    “我的判断是反推结果而出来的。我们头上的嫌疑是因为现场无第四人出现,只有可能是我们中的三人做出了某种举动才导致的受害人受伤。我们那段时间一直等在一楼,无法做出其他举动,那么在电梯内捅伤被害人的人只有她自己。只有她才能做到让人受伤,但可以控制到不至于让人立即丧命的境地。但是为什么要这么做,要在电梯内做出自杀的行为实在让人难以理解。再回想一下,她这些举动让我们身上有了嫌疑犯的目的。”

    “可是她终究是死了,难道在死前这么做就是为了将嫌疑推到我们头上?”

    “刚才我也说过了,她本人的确是重伤而死了,但是在电梯内做出这番举动的未必是本人”

    “哦对了我忘记你说的电梯里不是本人,那就奇怪了,我们看到的是谁?她身上也有很严重的伤,她后来怎样了?”

    “那人一点事都不会有,因为那是一个障眼法。我们看见了满身是血的她,都误以为她说了很严重的伤。但那是自导自演的结果,普通人看见了那番景象大都会像我们一样,马上将人送去急救。凶手正是利用了这点,由于内心充斥着紧张,鲜血淋漓的被害者,我都不敢仔细看抱着的被害者,就这样把人送到了急救点。然后就是为了包扎都被阻隔在了门外,等警察和医务人员到了之后,搬上担架,我都没有仔细观察被害人。当时人从电梯走出来时披头散发,看不清相貌。而从急救点出来时已经在头上绑上了绷带,这恐怕也是故意为之,人头上缠了一大块绷带,相貌会和平常见到的有很大的区别,就算是平时熟悉的朋友估计也不会轻易认出来。”

    “说到这你应该明白了吧,其实电梯里面出来的人和我们再从急救点抬出来见到的人不是同一个!”

    白奕发出了音贝更高的惊呼,“是这样吗?那这个计划有很大的漏洞呀,通道内地上的血拿去测验,马上发现不是被害人的血液了。”

    “关于这个可以这样做。凶手先将被害人叫到了那个办公室,而后马上动手杀人。杀死了被害人之后,利用抽血的注射器从刚死不久的人身上抽取一定量的血液,放入一个采血管被,这些工具都可以在那件急救室内取得。然后去到了五楼某地,避开了监控,换上了和被害人一模一样的衣服。关于衣服由于我们看见的被害人所穿的是自己的衣服没有穿上商场内工作人员的制服,那么真的被害人穿的也必定是自己的衣服,否则就会出现纰漏。想要知道被害人那天穿怎样的衣服是很难的,不可能让她来见自己时指定她川什么衣服,那样的话被害人会察觉出异样。而在犯罪当天看见了被害人所穿的衣物,就去购买一模一样的也是非常冒险的行为,很有可能留下购买记录,事后有关人员可能会不小心透露出来,或者警察走访调查时和容易就能掌握的证据。那样就得非常了解被害人平时的穿着,她的居所中有着多少款式的衣物,知道了那些,可以在那之前就准备好所以可能的衣服。那天瞧见了本害人当天的衣物,凶手可以抽空去把早就准备好的衣服悄悄带来,放在五楼某处。”

    “那凶手怎样确定自己准备好了所有衣服呢?通过观察她平时穿着吗,可万一那天正好穿了一件新的衣服,那就无法实施这个计划了”,白奕又提出了一个疑问。

    “凶手和被害人有着很亲密的关系,比如男女朋友,很要好的姐妹,这样就有可能,了解到被害人所有的衣服了。”

    白奕再次点了点头,突然笑了出来,“那他可真够有心了,要准备全部被害人的衣服,万一被害人对衣服穿着有着狂热的兴趣,那这个计划就得大大破费了。”

    我也笑了出来,“穿上了一模一样的衣服后把头发散开,遮挡了大部分脸后,凶手就一直在等我们,在等我出现在一楼电梯口。等我到位之后,她马上赶往电梯口,在我按下按钮前她先按了电梯,监控拍到了这一幕。”

    “唔,那接下来我能想的到了。进电梯后,这个电梯中间不停地下降至一楼,中间她马上把小瓶子里的血液倒在了自己身上,对了还要将衣服上戳破,看起来更逼真。由于这些血液是刚取自被害人身上,不会马上凝固,即使以后警方拿去检测,也不会出现问题。等开了门之后,装作受伤的样子接触了我们,那样的话我们就不会不管不顾的丢下她了。接下来果然如她所料的一样,我们将她送到了那个藏有真正被害人的办公室。在那里,等门被锁上之后,马上换下了装扮,将被害人本人拖了出来,再给她进行了包扎。”说到这她歪起了头,看向我。

    “这个计划大致是这样,但是仔细想一下,这不是一人能做的吧?”

    “你所说不错,这里面有一个关键点,那就是到了仓库之后,要给她做急救处理的人不可能眼睁睁看着她若无其事的起来,换上自己的衣服。所以这个计划想要成功,就必须要有一个协助者,而那个人就是在门口遇见的那个男工作人员。是他将我们带到了那个仓库。在进仓库时他用钥匙打开了仓库,而先前上锁了恐怕是因为防止有其他工作人员不小心进到了仓库里,发现了里面的被害人。”

    “他们合谋好要在仓库里,先杀了被害人,若是在其他地方杀人,要将被害人运到此地会有被发现的风险。杀了人之后,现场就留下来痕迹,但是这些痕迹会随着后面第二次进入时,我们以为他在进行包扎而产生的血液覆盖掉。这么做会有着风险,在我们进入时会发现先前留下的血液痕迹,虽然可以先清洗一遍,但是随后警方调查时,封锁了办公室,很有可能被试剂检测出动手杀人时血液四溅的痕迹。但是被他们逃了过去。今天我们再来看那个仓库时,地上的血迹已经全部被清理过了的,恐怕是用了专门的清洁剂擦拭的,破坏了原有的痕迹。”

    “再回想一下凶器消失不见的问题,电梯里外当然是不能出现凶器,否则会马上交给警方,事后在做检测时,上面没有我们的指纹。还有凶器上面会检测出早就沾上血液的事实,毕竟凶器上面的血液不能像管子内的血液那样保持不凝固。要是清洗一遍再拿到现场放着,清洗的痕迹,甚至之前已经使用过沾上血液也会被检测出来,这对于凶手来说风险太大,所以这就是凶器消失谜团的真相。”

    说完这些,我长长的吁了一口气,终于是把全部的疑点,用一个合理的猜想解释了。

    “话说,你是怎样想通这些的?”,白奕沉思了一会,带着略有些兴奋的眼神看着我。

    “不值一提。就是一个小小的提示。”说着我拿起了我这杯和她那杯饮品,“你看,我这杯是芒果汁,你的是橙汁,这两杯无论是杯子大小颜色,果汁的颜色都是接近一样。刚才我们拿到手时还搞错了互相掉换了,就是这个给了给了我启示。”

    白奕恍然大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