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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很老实,躬敬抱拳应是。
表示愿意带假小子逛三和城。
‘任务: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俘获宋淑颐芳心;奖励:自由属性+5.’
‘呃...’
张新走神一秒。
这么大额的奖励只发生过一次。
难到宋淑颐换回女装很漂亮?
否则魔方为什么这么大方?
话说魔方虽然不正经,实则在让自己一步步变强。
这次应该也是出于同样考虑。
不过,奖励虽然诱人,任务难度也很高。
和蔡小景、郑舟漫....及所有认识的女人不同,宋淑颐在另一个维度。
张新有后世灵魂、见多识广,也感觉棘手。
不对!
不对!
张新突然想到,魔方为什么叫假小子‘宋淑颐’?
不应该叫‘宋淑龄’嘛?
这时张新才意识到自己认错人,张冠李戴了。
看年龄,宋淑颐大概率是宋一文的私生女。
因为张乐佳才28岁,不可能生出15、16岁的女儿。
心里乱糟糟地想着事情,张新为宋淑颐拉开车门,邀请她上车。
“先生怎么称呼?”
坐进驾驶室,张新问。
“你叫我东周就行。”
一句自我介绍让张新联想到很多。
‘东周’大概是笔名。
从侧面推断,这是个文学女少年。
如果是这样,事情要好办许多。
干啥啥不会,抄诗、抄文最在行。
“东周先生幸会,在下张新,请多多关照。”
张新一本正经再次自我介绍。
“客气。”宋淑颐生涩地朝张新拱拱手,“你现在带我去哪?”
“我们先去喝杯快乐水,然后去漂亮国领事馆,然后去野鹭湾。”
“快乐水为何物?”
宋淑颐好奇问。
张新微微一笑,脚下轻轻给油,汽车行驶200米来到汉堡店。
店里客人许多,大部分人手一杯快乐水。
掌柜李浩眼活心敏,看到张新小跑过来,躬身抱拳道:“东家好。”
“给我两杯快乐水,一份炸鸡,打包带走。”
“是。”
李浩再抱拳。
“这是你的店?”宋淑颐问。
“正是在下的小店。”
宋淑颐低低头,没说什么。
估记是担心说话太多,容易暴露性别。
李浩很快送来两份快乐水和炸鸡。
“尝尝看。”张新把快乐水递给宋淑颐。
宋淑颐依言轻轻含住吸管。
冰冰凉凉,自然是很好喝。
宋淑颐眼睛明亮,惊叹问:“怎么会如此好喝?”
二氧化碳使人快乐。
冰使人感到凉爽。
另一个主要构成糖,和烟一样,其实也是一种上瘾品。
人可以不抽烟,但离不开糖。
比如米饭,含有大量糖份。
这是前世平行世界,有许多糖尿病人的原因。
这么多好东西加在一起,它能不好喝吗?
“这是商业秘密,”张新微笑道,“车上喝,我们现在去漂亮国领事馆,和尼亚领事沟通一下宋部长见面的事情。”
“好。”宋淑颐爽快答应。
算上前世经验,张新绝对是老司机。
一手握方向盘,一手拿着快乐水。
旁边坐着妹子。
爽歪歪~~
不到2公里,张新驾驶小破车突突来到领事馆门口。
远在50米外,就看见领事馆的大铁门缓缓打开。
这么远就看见哥们带妹子来了?
实际张新想多。
先是传来一阵好听的发动机咆哮声。
然后就看见一辆新车从领事馆里面快速窜出来。
那速度,绝逼是把油门当刹车了。
接着是‘砰砰’一连串撞击声。
张新顶着撞击稳稳握住方向盘,同时脚下踩刹车。
从领事馆里窜出来小汽车先是撞上小福特左前脸,然后撞上路边一颗棕榈树停下。
“...”
张新惊呆。
对方如果不是尼亚小妞,自己以后爬着走。
这么猛的操作,其他人做不出来。
车锅先不论。
在撞击过程中,张新把剩下半杯快乐水打翻到宋淑颐紧紧束住的胸口上。
知道她是女人。
换平时张新不会动歪脑筋。
联想到魔方的任务要求,张新反应0.5秒,果断伸出咸猪手。
宋淑颐尖叫一声,推开张新。
红着脸道推辞道,“我自己来就行。”
“哦。”
张新悻悻收回双手。
手底下不着痕迹捻了捻手指,意犹未尽~
领事大人出车祸了。
反应过来的卫兵,连忙跑过来把尼亚小妞从车里扶出来。
女人没系安全带。
情理之中,她一直不屑系安全。
用额头把前挡风玻璃从里面撞开裂,她本人头破血流。
形象...
那还有形象可言?
“啊!气死我了!”尼亚.戈麦斯披头散发。
气急败坏斯喊:“张新!你撞坏了我的新车!我最喜欢的新款!”
“...”
女人的脑回路和男人永远不一样。
她不应该关注额头上,血流不止的伤口吗?
而且,这是张新的锅吗?
好吧~
不管是不是,应该都是。
抛开她领事身份不谈,她是女人。
女人会耍无懒、会发疯。
这个理由就够了。
“赔你一辆新的。”张新头大。
她头上伤口血量有点吓人。
拖久了,怕她失血而亡。
之前的风险投资、感情投资,也就打水漂了。
“你们开车跟上,我送尼亚领事去医院。”
武官海默对其他人叮嘱一句,把尼亚扶进小福特后排坐下。
他自己跟着坐进车。
上车前,张新看了眼尼亚小妞撞树的新车。
新款奔驰,确实比福特漂亮。
三和城综合医院在城区西北方向,要穿过千门、穿过西方商业街。
有点小远。
好在尼亚小妞血厚。
医生把她伤口附近头发剃掉、缝合。
然后又进行了其它检查。
发现她看东西还有些重影,属于脑震荡。
需要住院观察三天。
尼亚唬是唬了些,惜命是认真的。
依言在医院住下。
“他是谁?”
尼亚躺在病床上,看向宋淑颐问。
“我的一个同乡。”张新解释。
尼亚眼里闪过一丝厌恶,“让他出去。”
张新恰好捕捉到她目光。
这才是一国领事,对小屁民该有的态度。
她对张新和气,是因为张新曾经说过,去过她小时候的生活过的故乡。
还去过她长大后的老家埃弗里特。
天然有股亲近感。
对宋淑颐完全是另一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