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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相见恨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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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块烤饼5分盾。

    张新好奇问,“如果在码头干一天苦力可以挣多少钱?”

    “一天可以挣20分,10分等于1角,也就是2角...”

    一路聊天,四人穿过一条条两层楼房的街道,天完全黑透时来到一间离海边不远的妈祖庙。

    庙里不缺焟烛,沈得柱找出火柴点亮庙里空间。

    又烧了壶热水,冲服大饼,简单裹腹的晚餐让人心满意足。

    爪哇国属于热带气候,七月白天体感气温超过四十度,所以晚上睡地板还挺凉快。

    次日。

    东方天空刚刚露出鱼肚白,沈得柱早早从地上爬起来,先是烧水,接着叫醒张新三人。

    “我出摊去了,你们吃过早饭,可以去唐山人商业区找找工作,如果有手艺,则去人多的地方摆摊。”

    “谢谢阿柱哥,我们知道了。”黄大山应声。

    沈得柱离开后,张新三人就着热水,把昨天剩的烤饼吃完。

    安静片刻,杨花狗不确定问:“我们是就此分开,还是...”

    杨花狗话没说完,就被张新抬手打断,“你们跟着我干,在码头工作一天可挣20分盾,我也给你们这么多。”

    闻言,杨花狗、和黄大山都很心动。

    半个月来三人已经相熟,如果不用分开,真的是太好了。

    学着杨花狗,黄大山改口叫道:“张大哥你是不是有什么想法了?”

    一般而言,离国打工的人生分四个阶段:工人、行脚小贩(即小货郎)、小摊主、小商人。

    后面还有中等商人、大商人。

    张新做为穿越者,看的更清楚,自然不会在‘工人’、‘行脚小贩’这两个阶段上浪费时间。

    工人不提,大家都懂。

    累死累活一整天,只能赚买几张饼的钱。

    行脚小贩亦十分辛苦。

    走着前辈们走过的路,挑着货担要走几十里、上百里路,深入大山与当地土人交易。

    这个过程危险、利低,而且竟争激烈。

    想像一下,几乎所有行脚小贩都是唐山人。

    他们勤奋、吃苦、耐劳、务实、诚信。

    试想张新这个后世的灵魂,那里受得了这种苦?又如何竟争的过人家?

    唯有只能从小摊主开始做起。

    不管如何。

    张新先需要把身上的‘唐山盾’,兑换成殖民地的‘荷栏盾’。

    想到这里张新道:“我先去趟银行,然后回来再商量做什么。”

    杨花狗、黄大山点头,从现在开始他们属于张新的雇员。

    张新一路打听,来到位于三和城西北方向的西方商业街,这里有一家外国人开办的摩根银行。

    银行正对着商业街,此时未开门。

    门口两边摆有许多摊位,有食物、针头线脑、玩具、小物件..等等。

    摊主大都是唐山人,或二代、三代,仅有少数是穿着当地特色服饰的本地人。

    传闻本地土人好逸恶劳,只要有口吃的,绝不愿意工作,果然传言非虚。

    张新看着一排摊位正在思考,感受到有人从身后扯自己衣角,回头一看,原来是个小女孩。

    小女孩脸上白白净净的,扎着两根羊角辨,约五六岁的样子,手里拿着一个大包子举到张一面前,用纯正的唐山郡家乡话道:“哥哥给你吃肉包子。”

    张新打量了自己一眼,起皱的衣服、瘦弱身体,看上去惨兮兮。

    难怪会被小姑娘施舍。

    “哥哥不饿,你自己吃吧。”

    小女孩眨了眨了灵动的黑眼睛,略感失落地回到父母身边。

    张新来到小女孩父母的摊位前,抱了抱拳道,“谢谢”

    小女孩的父亲叫冯大用,笑着问:“小兄弟刚从国内来吧?”

    “昨天傍晚刚到。”

    “那你昨晚住那里?”

    “妈祖庙。”

    冯大用思考片刻:“如果你不嫌弃,可以在我这个摊位上帮忙,暂时有个落脚处。”

    看的出来,冯大用的摊位不需要增加人手。

    完全是为了让同乡有个落脚处,这才伸出橄榄枝。

    如果张新身无分文、又没有任何生存技术,那冯大用的安排对于新人来说犹如神助。

    但张新有自己的想法,拒绝了他的好意。

    恰好这时银行开门,张新向冯大用抱了抱拳离开,拾阶而上在银行门口被安保员拦下。

    和周围普遍的木制店铺不同,摩根银行的主体建筑是石制的。

    果然,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银行都是最有钱的一个团体。

    “@#%*&”

    土人说着完全听不懂的爪哇语。

    意思很明显,不让张新进去。

    这时一个金发碧眼、身着清凉印花上衣、漂亮裙子的外国小妞踩上台阶上来。

    有那么一瞬间张新以为回到前世,反应过来求助道:“你好,漂亮的小姐,我来兑换一点外币,可我听不懂这位大哥说什么。”

    实际张新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拦,主要还是形象问题。

    尼亚·戈麦斯表情一滞,她第一次见到穿着如此破烂的唐山人,说着比自己还正宗的英式英语。

    打量张新几秒,尼亚·戈麦斯道:“你去过阴国?”

    “呃...”张新还真去过,当然是前世,“我曾经参观过大本钟和泰晤士河塔桥。”

    “天啊!”尼亚·戈麦斯眼睛大睁,“我家离大本钟很近,小时候经常去玩,十岁随父母移民到漂亮国,居住在西海岸小城埃弗里特。”

    “呃...”张新语塞。

    “又怎么了?”尼亚·戈麦斯反问。

    张新悠悠道:“我也去埃弗里特,曾在市区西北方向的‘萨马米什湖’里钓鱼、游泳。”

    尼亚·戈麦斯:“...”

    缘份也不能这么巧吧?

    可眼前这个少年能叫出,连当地人都不熟悉的萨马米什湖,说明他真的去过。

    两人越聊越火热,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张新心里也越发肯定,这个平行世界虽然和前世有偏差,但偏差并不大。

    此刻土人安保一脸懵逼,他听不懂张新和尼亚经理聊什么。

    却知道,两人聊的很嗨。

    看尼亚·戈麦斯的表情,她过去一年的笑容加起来,还没有这一会笑的多。

    究其原因是尼亚·戈麦斯不喜欢在爪哇工作。

    这让她十分后悔学习爪哇语。

    除了保安,吃惊的还有银行门口的摊主们。

    两个形象不同、肤色不同的人聊在一起。

    让人感觉诧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