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jtqs电子书 > 修真仙侠 > 风雨长剑歌 >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二章 水村山郭酒旗风

第一卷 风雨之端 第二章 水村山郭酒旗风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爱笔楼] http://www.biquzw.net/最快更新!无广告!

    不知过了多久,一点模糊的意识出现在应觉的脑海中。

    强光刺的应觉有些睁不开眼,他略微伸手挡住,猛的坐起,身体中传来一阵阵“噼啪”之声。应觉舒展了下筋骨,待双眼适应光亮后,这才朝外面看去。

    外头天已大亮,雨也已经停了,远处的林子被细雨濯得无比青翠,微风拂过,幽幽湖面上不时泛起一层层波纹。

    应觉矮身钻过狭窄的木门,站到了甲板上,顺手拿起挂在船边的长桨撑进透明的水里,小木船便随着水面划出的痕迹缓缓向岸边驶去。

    岸边有一个简易的码头,是某一天应觉发现了这个湖后自己搭的,比小木船早诞生几天。将船牢牢的拴在码头边,应觉把鱼竿留在船里,收拾好东西,顺着来时的小道踏入茂密的林子中。身在林间,才能感到这儿的树木极其高大,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冠只洒下细碎的剪影。

    这里便是永歌森林。

    其林区从中原西南边界蔓延至外疆,仅仅是山野外围奇兽珍草就不计其数,别说林野深处了,至于最边境的南疆十万大山,更是只存在与志怪传说中,除此之外从未听闻有人到过那儿,或者说从未有人回得来。如此富饶的大森林,再加上林外不肥沃却也算不得贫瘠的原野,人们以打猎为主,种地为辅,自给自足。

    不知从何时起,此地出现了一些来自中原的走商,这群商业眼光独到的人从猎人手里收购中原极为少见的珍稀野兽皮毛等材料,加工成狐裘锦衾或牙雕挂饰等奢侈品,再卖给达官显贵们,利润巨大。尝到了甜头的商人们更频繁往返两地之间,甚至建立了根据地,又常有远方的旅客慕永歌之名,远游至此,渐渐地在永歌外围地区便形成了很多颇具规模的村镇,养活了代代人。

    林深不见路,应觉所走的这条小路是他提着柴刀一尺一尺劈砍出来的,虽说巨冠之下杂木不生,但近人高的草却是一片片四处蔓延,有些草叶边缘还生有锋利小齿,一不留神就会被划伤,所以他为了自己能更方便地去那山中隐湖,应觉就开出了一条道来。

    应觉顺着小路走过了最茂密的地方,树木越来越稀疏,代之的是低矮的灌木丛。

    不消一会儿,应觉就走出了无垠的林海,没了树木的遮挡,极目望去可见遥遥青山绵延不断,而青山之下几许炊烟正袅袅升起,蜿蜒谷涧潺潺流过,那些村镇临近山林,傍水而建,依靠这广袤丰饶的永歌活着。

    而眼前望到的村镇仅仅只是整个庞大的永歌外围地区中很小的一个部分,是最靠近森林的一部分,所以也是最多的猎人和商人最常呆的地方。

    风正暖,日上正酣。

    应觉提着空空的木桶向附近的一个村镇走去。待走近了,才看到一条齐整的青石小道从村口延伸出来,老旧的青石板上隙痕交错,踏在上面,细小的石沫落在一旁,似乎在诉说这儿的古老和沧桑。道路两旁矮草盈盈,偶有一株野花亭亭而立,清丽淡雅。

    现在正是午时,许多家户逐渐升起了炊烟,应觉沿青石道朝镇里走着,院门口总有粗糙汉子探出头来跟左邻右舍闲谈,看到应觉大多会挥手打招呼:“应小子你又去钓鱼回来啦?”

    应觉一一喊人回礼,朗声道:“没错,我这钓了满满一桶鱼呢,都是鳞小刺软又肉嫩的大黑鱼,不过各位也饱不到口福了,否则好东西不带回家,我又得挨揍。”

    “来来来让我瞧瞧,藏什么藏,你右手桶里若是有半块鱼影子,我就把这桶给吃下去。”这些算得上看着应觉调皮捣蛋长大的汉子们,有猎人有庄稼汉,都哄笑道,“还是别了,桶没了你还是要挨揍。”

    应觉顿时提溜着桶落荒而逃,好不容易过了多为本地人居住的镇头,便到了商人和旅客聚集的镇中心,行人在宽敞起来的街道上来来往往,他一手提桶一手端碗行走在大道正中,看起来颇为打眼,但他丝毫不在意旁人目光,不停朝路两边张望着,各类店铺林立,有些是本地猎人开的店,其中卖的大多是猎人平日里捕到的珍稀玩意儿,也有些店子的主人是外来商户,商品就是中原才有的东西。

    除却买卖商家,更多的是一排排客栈,同时这些客栈皆身兼茶楼酒肆一职,生意也是无比地火爆,村镇里随处可见酒肆外挂的旗帜飘扬在风中猎猎作响,应觉曾无数次劝过家里那老头子说开个客栈啥的,多赚点白花花的银子多好,但老头子半点不听。

    应觉在交错的道路中轻车熟路地左拐右拐,没多久便来到了一个位置较为偏僻的店门口,大门上方是招牌——杂货店。

    推门进去,前台立着一个小厮,看上去约摸才十四五岁大小,此时正发着呆。他闻到门口的动静望了过来,看到是应觉,便眨了眨眼笑道:“觉哥儿回来了啊,今儿个运道如何?”

    应觉下意识看向空桶,心中不免又是一阵气闷,摆摆手道:“别提了,辛辛苦苦做的饵都给喂完了,就带回点湖水。张老头人呢?”

    “他在后堂跟李叔正扳扯呢。”小厮回答着,又是一阵笑。应觉瞪了他一眼,有些气恼地摸了摸头,就往后堂走去,尚未进门,就听到一道怒气十足的洪亮声音从内传出:“张倚山!你也忒不厚道了!看看这上佳的成色,你好意思压价?亏我前天特意把那壶烧春留着与你一起享受,现在想来,我还不如倒掉。”

    不消说,这道声音是李叔。

    接着便是一个十分欠揍的声音:“嘿嘿嘿,此言差矣。酒确实很不错,但生意归生意,如今物价飞快上涨,老头子我也是迫不得已啊~”

    应觉进门迎面就看见老头满脸奸诈的笑容,眼睛几乎都眯成了一条缝,而他对面五大三粗的汉子瞪大了双眼,胸膛不住地起伏着,好一会儿才从牙齿里吐出一个字:“行!”说完转身便走,老头得意地扬扬手,又喊道:“哎,稍等稍等,留下吃个饭也是极好的啊~”

    “内人已备好饭菜。”应觉明显地看到李叔浑身一颤,丢下一句话就匆匆走了,老头咂咂嘴,脸上得意神情未消,显然还在回味先前之斗。直待应觉走到身边,放下桶子,老头这才斜眼看着进来的应觉,说道:“你还知道回来?”

    “特意带了点珍稀的山湖水回来孝敬您。”应觉一指桶内,答道。

    “德性。”张老头冷哼一声,拿起方才放桌上的一副深褐色皮毛,小心翼翼的折叠好。

    “老头你又欺负李叔了,得亏李叔是老实人,不然你这黑店别想有生意了。”应觉撇了撇嘴,似乎很是不屑他的行为。

    张老头两眼一横,怒道:“小兔崽子怎么说话呢,我不辛辛苦苦开店讨生活你小子还不知道能不能长这么大呢。”

    “我是小兔崽子,你是什么。”应觉低喃,张老头又是一瞪眼。确实,在应觉稍稍长大了些,第一次对自己的身份存疑的时候,张老头就没有向他隐瞒这些陈年旧事。

    一年年春夏秋冬轮转,说快不快,说慢不慢。二十年前的多事之秋过后,似是应景了整年动荡,那个冬天来了百年难遇之寒,气候极冷,不知多少贫寒体弱之人没有熬过那滴水即成冰的数九隆冬,世人皆哀。

    霜枝垂苦叶,寒骨道凄生。

    张老头没有说自己身世,只道他那时因某些事情背井离乡,孤独流浪。记得正好是冬至那天夜晚,张老头仍在旅途中前行,想趁还不是最寒冷的时节寻得一方安稳之地,度过将要来临的小大寒。忽然间,张老头却听见草丛中隐隐传来了哭声,他循声过去翻开密草,发现哭声的来源是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儿,嘴唇冻的发紫,眉毛上已挂满了霜。

    张老头抱起婴儿,哭声略微小了些,这个可怜的小家伙不知被冻了多久,但绝对不短,他包着厚厚好几层粗棉襁褓的身体全已冰凉无比,还好尚能哭出声让人听见,不然怕是会活活冻死在此,张老头呸了一声,心里暗骂那心狠之人,同时把襁褓裹进自己大袄里,不让他受寒风吹袭。

    “在我走投无路之时遇到了遭人遗弃的你,真是缘分啊,可惜我自身都难保,你被我发现是幸也是不幸,能不能一起活下去就看我们的造化喽。”张老头顶着凛冽刺骨的夜风,低声道。

    于是他带上了婴儿,并随祖籍起了个名字——应觉。

    “唉。”应觉叹了口气,没错,眼前这个猥琐老头就是自己的养父,人生黑暗啊。

    “臭小子什么表情,是不是想挨揍?”张老头胡子乱吹,一巴掌拍过去,“去喊小陈,饭菜早就热好了。”

    应觉揉着肩头,一边应道,一边跑去大堂喊小厮,这个面相青雉神情木讷的小少年嗯嗯点头,放下手里已被咬秃的笔杆,走出前台,应觉顺手提上两把凳子回到内堂,张老头正端了碗筷过来放在桌上,嘲笑道:“看样子今天你又要毫无收获了吧,自吹自擂倒是有一套,也不知道跟谁学的。”

    还不是跟你学的。应觉心道,但没说。

    “别急,时限还有俩天呢。”等小厮和张老头落座,应觉夹了块豆腐放碗里,白米饭被浓郁的汤汁染上一层赤色,他扒了一口饭,边嚼边道,“我今天就能抓到它。”

    张老头端着碗斜眼看过来,“真的?若是你没把握住机会,可别怪我不让你出去。”

    “那是自然。”应觉笃定道。

    这所谓的时限,说的是张老头给他的一个任务:不借助外力,七天内猎杀传闻中活跃于永歌山林内的“黑色闪电”。而任务的奖励,则是应觉一直所向往的。

    踏出这方偏隅之地。

    当年在道旁密草中捡到那个婴儿后,张老头带着他流浪至永歌,接着在这开了个杂货店,于是应觉依山而长,伴林而活,如今已过了二十年,长这么大他只出过永歌一次,还是偷偷跑出去的,回来时差点没被张老头打死。

    从小应觉就是镇里的孩子王,领着一群小孩子调皮捣蛋横行一方无人能治,但很多孩子年岁还小时就随父辈出去讨生活,应觉身后的兵越来越少,到现在他已是一根光杆将军,家里也无田可种,只有一个卖杂七杂八东西的店子,生意还说得过去,在商货旺季之时,应觉就在店里帮下忙,其他时分要么随李叔去打猎,要么独自四处逛山踏林。

    所以当张老头跟他说,只要完成一个任务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就再也不限制他了的时候,应觉心中是激动可想而知。

    难得张老头抽了风大发慈悲,这机会他可不能浪费。

    ...

    桌子上摆着几样普通的家常菜,虽然简单,味道却没得挑,至少不比镇上那些餐馆差,“也不知道你一个糟老头子是怎么练出这份手艺的。”应觉嘀咕道。

    “又找打?”张老头一瞪眼,“想当年我混中原江湖的时候,可是号称全能的顶级天才,做饭只是我才能的极小一部分罢了,哎,说了你也不懂。”

    说着,张老头轻叹了口气,满脸缅怀之色。

    “吹牛可以,但不要太过啊,你问问陈非看他信不?”应觉撇了撇嘴,道。

    小厮叫陈非,也是外乡人,来店里好几年了,应觉跟张老头日常斗嘴的时候,小厮就在一边默默听着,低头扒饭,也不说话,脸上表情始终木木的,这时听到谈论到他,小厮抬起头来,擦了擦嘴角的饭粒,认真道:“我信的。”

    张老头哈哈大笑,应觉一脸无奈。

    “等会把碗筷收一下,别老是甩手走人让陈非弄。”张老头呷完碗里的汤,放下碗道。

    “没问题。”应觉回道,张老头再三确认应觉没有偷溜的意思后,起身离去。待小厮也用完餐,应觉左掌横端着自己的碗,身躯前倾,右手往桌上一扫,顿时那些碗碟一个不落地齐齐飞起,交替叠在左手碗上,没洒出半点残汤,应觉神色平淡,随手抄起剩下的三双细竹筷。

    此时他脑中想的是那自永歌猎人口中传出的“黑色闪电”。

    终于可以出门去闯一闯这个江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