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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互相鄙视(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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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若只如初见的上厥虽好,可若是寻常的续作,也不过是好诗的水准罢了,可因为有了这下厥,整首诗顿时变得与众不同起来,完全超脱了长门怨和雨甘霖那样只有凄凄切切、悲悲凉凉的情感,除了幽怨,反而让人生出对男女之爱的向往。

    公房里三人都是默不作声,似乎被这首诗所感染。

    突然,邓健很是煮鹤焚琴的高声大吼:“这不要脸啊,我要弹劾,我要弹劾,太白诗社无耻之尤,看吧,大人,这就是证据啊,我堂堂御史清流,朝廷命官,你却瞧瞧,瞧瞧他们胡扯什么,居然说,前首乃弘治七年会试进士及第邓健所作,后为正德三年浙江乡试解元叶春秋所著,两相对比,高下立判,供君观赏。”

    “大人,这是嘲讽我啊,啊呀,真是狼子野心,真是……”他捶胸跌足。

    这下出名了,而且还特么的没脸见人了。

    诗这东西,很难论起好坏来,可是到底好不好,得亏是同行衬托。

    就好像,鲜花虽美,单纯只去看花,虽是赏心悦目,可是边上堆了一坨翔,这时候鲜花的美艳才能强烈的直击人心,很不幸,邓健就是那……

    至于邓健的观感,诗社那儿是一点都不在乎的,御史确实很厉害,浙江一省的地方官吏都有些害怕,可是我读书人怕你什么?真要战起来,还怕你不成?

    张绍也是目瞪口呆,见邓健一副嚷嚷着要报仇的样子,却是彻底的恼了,还不嫌丢人,都察院的脸都被你丢光了,这件事越闹,不但你越成为笑话,都察院这儿也会成为大家取笑的对象,张绍恶狠狠道:“黄御史,你闹够了吗?哼,御史的职责是纠察官吏不法事,你不务正业就已是胡闹,还想一错再错吗?这件事,从此以后休要再提,再敢胡闹,本官绝不纵容你。”

    邓健气得发抖,却是大气不敢出。

    ……………………

    在紫禁城。

    而今天色渐渐炎热,因而在司礼监里,早已用银盆盛满了冰,冰水消融,带来了丝丝凉爽。

    可即便如此,刘瑾依然还是觉得酷热难当,反正这儿也没外人,便脱了外衫,只穿着一件轻薄的小衣,陛下不太爱理政务,现在许多地方干旱,阁老和部堂们在廷议里闹得很激烈,可陛下却是不闻不问,于是所有的压力就落在了司礼监的上头,刘瑾也觉得挺悲催的,天子偷懒,和自己有什么干系。

    不过他最近在练字,已经很有长进了,于是颇为自得,便到处给人送自己的墨宝,宫里各监的掌印太监们人手一份,他倒是想送几份去给内阁的阁老,可是细细一想,这些人对自己有成见,还是不送的好,否则白白糟践了自己的上好行书。

    他提着朱笔,很是用心的批阅着奏疏,不得不说,刘瑾还是很用心的,他不是那种不愿意做事的人,他很喜欢岳飞,岳王爷了不得啊,力挽狂澜于既倒,嗯,我也要做这样的人,可是如何力挽狂澜呢?刘瑾又不禁陷入了深深的思索。

    这时有人徐徐踱步进来,刘瑾皱眉,是谁敢不经通报?便阴森森地一面看着奏疏,一面道:“是谁?”

    没有回音。

    刘瑾不得不抬头,却是吓了一跳,天子居然跑来了这里,他忙不迭的起身,拜倒在地道:“陛下怎么来了?奴婢万死。”

    来人正是朱厚照,朱厚照穿着冕服,头戴着通天冠,这通天冠上还有珠帘,颇为沉重,这个少年显得有些不堪重负,不过现在他的心思却没有在刘瑾的身上,想必是方才坐朝回来,还没来得及脱下冕服,浑身都是汗水淋淋,来这司礼监躲一躲,想要避暑,谁晓得现在却是负手站在公房的墙壁之下,看着墙上装裱好的一副小诗出神:“人生若只如初见……”

    刘瑾忙不迭的站起,赔笑道:“陛下也喜欢,哎呀,这就只是一个江南的读书人作的。”他差点说漏了嘴,把叶春秋抖了出来,哼哼,咱家公是公,私是私,虽然很欣赏叶春秋的才华,可也不能蠢到在天子面前吹捧这个家伙。

    见天子依然盯着诗,刘瑾便神奇非凡的道:“陛下,这诗写的好啊,奴婢看着喜欢,就叫人装裱起来挂上了,你看,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啧啧……人应该活得开心才好,唯有开心,人的身体才能像当初一样保持着年轻,所谓笑一笑,十年少,不就是这个道理吗?奴婢很欣赏这首诗,不在于他的用词,而在于他的韵味,很深刻啊。”

    朱厚照听得皱眉:“是吗?做人要开心,及时行乐,嗯,朕也需要这样的诗来勉励自己,你送一副到暖阁去,朕有空也看看。”

    刘瑾大喜道:“陛下若是喜欢,奴婢就把这幅送去。”

    朱厚照却又皱眉:“可是朕瞧着这首诗不是这样的意思。”

    “啊……”刘瑾惊呆了,是吗,这怎么可能,他连忙道:“那么陛下……”

    朱厚照背着手,小大人的样子:“怎么看着像是励志诗,意思是人生短暂,理应建功立业。”

    刘瑾一时傻了眼,是吗?

    他迎着朱厚照的目光,大眼瞪小眼,各自心里相互鄙视。

    他们二人,一个曾经在詹事府读书,不过弘治天子在的时候,只有朱厚照这么一个儿子,可谓是宠幸到了极点,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几乎是对朱厚照百依百顺,朱厚照不爱读书,自然是半桶子水。

    至于刘瑾,很小的时候也曾在内书堂读过书的,而且这内书堂的老师往往是翰林的学士,学识不凡,不过学士很忙,一月下来,也不过是开讲几堂课而已,之后全凭的是悟性,说穿了,你们这些太监,知道读书写字就成了,难道还要教你们经义文章,让你们做博士吗?

    很显然,大抵上,主奴二人都是开蒙的水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