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漏财,要不漏色,要不就身怀主角光环,长了一张吸引仇恨的脸。
这三者只要身具其一,那分分钟便可引来一大帮的仇敌!
秦天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现在他是左手林仙儿,右手李寻欢,中间还摆着足有半人高的大金块,这摆明找事的模样,简直别提多吸引人了。
“哎……无聊啊!
这都什么时辰了,怎么还没只大点虫子上门挑衅啊,仙儿,是不是你这姿色不行?要不你去门口唱首歌,跳个舞,再招蜂引蝶一回?”
秦天一行,就这么大刺刺的端坐在九阳城中最繁华的一间客栈之中,看着那空旷的大堂,秦天就跟条咸鱼似得,软软的趴在桌子上,用一种饱含着强烈希冀语气的,对着一旁的林仙儿说道。
这整间的客栈,都已经被秦天包圆。
门口处,虽人头涌动,人人眼中闪烁着贪婪与凶戾的光芒,但却无一人敢跨过门前那条被人随手画的直线。
只因为他们都知道,地上一条线,生死两重天!
凡是跨过去的人,那都与他们阴阳相隔了!
“哼!”
对于秦天这诱使未婚妻“出卖”色相的混蛋,林仙儿当即轻哼一声,满脸鄙视的撇过头去。
一顿大餐,只能让她在此小坐片刻,想要欣赏歌舞,那起码三顿以上。
这还是只给他自己看的价格,想让别人欣赏?这辈子都不可能!
“哎……
我说寻欢啊,要不你在脖子上挂了牌子,上面就写小李飞刀再此,谁敢与我一战?再不吸引点仇恨,咱这一上午可就白白浪费了!”
李寻欢……
自酌自饮的手微微一顿之后,看着秦天那满怀期待的神情,他也慢慢撇过头去。
恩,他也懒的理会秦天这个混球,现在只想当一个安静的小透明。
“哎……”
见这一个两个的都不想搭理他,感觉这大哥威严,已经一朝丧的秦天,顿时一声长叹,脑袋一头便撞在桌面之上,颇有弹性的跳了两下。
别人钓鱼,那都是钓大的,就算没有诱饵,那敌人也跟闻到粪便味道的苍蝇似得,嗡嗡的往身上飞,想赶都赶不走。
怎么到了他这里,他又是漏财,又是漏色的,还有李寻欢这主角压阵,但为啥就没苍蝇来那?
是因为之前那几天出手太重了?不能啊!这才捏死了几个小鱼小虾而已。
这才哪到哪啊!真正的大鳄,又岂是这种仗势能唬的住的?
“天哪……我这是哪辈子做了孽哟,为啥人家都是心想事成,仇敌遍地,怎么到了我这……想找个对手咋还就这么难捏?让我死了吧,让我死了吧……让我……恩?”
用手使劲捶打着桌面,砰砰有声,异常有节奏的迎合着他这无病的呻吟之声,乍一听去,似乎还挺带感的。
忽然间,那喊得都有点悲切味道的声音,突然戛然而止,秦天猛地从桌子上抬起脑袋,一双眼眸中,立时浮现出熠熠的精光。
浑身气势徒戾!
刚刚还跟病猫似的秦天,竟是瞬间变成了一头择人欲噬的凶恶猛虎!
门口那所有与之对视之人,齐齐色变当场,胸口就如同遭遇了重击一般,连呼吸都有些不畅了。
身体本能的踉跄后退,当他们回过神来后,便发现这身体,已然在不知不觉当中,退出了足足数米的距离!
仅是一道凶戾的眼神,便令他们本能避退!
这……这……这……
正当那些人的脸色一阵莫测变化,费尽心思的想要挽回这个颜面之时,一道高傲的冷哼,却骤然在他们的耳边闪过。
就好似晴天打了个霹雳,直震得他们这些群雄,一阵耳鸣目眩,脸色瞬间变得毫无血色起来。
所有人齐齐回头,一脸惊骇之色。
只见不远之处,正有一人手持银戟,身披白袍,仅是往那里一站,便自由一股睥睨天下的霸气扑面而来!
似乎无论何时何地,他永远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
“一群垃圾!都给我滚!”
见众人回头,那人当即冷哼一声,浑身的霸道气势,便如浪潮一般,铺天盖地的汹涌而至。
所有人的心中都在顷刻间浮现出同一个念头。
若是不赶紧滚,自己的人头,在下一刻,便会与脖子分离!
被这霸道的气势扫过,即便那些群豪们各个心怀怨恨,但却是说不出一个字来!
只能是乖乖让开一条宽阔的大道,任由对方迈入这足以令他们财色兼收,且声名大噪的梦想之地。
“银戟温侯吕凤先?好好好,等了这几天,终于来了个能看的过去的!”
看着那缓步走进客栈的来人,秦天当即大声笑道。
手持银戟,傲气无双,如此出众的风采,简直不用多想便可猜到他的身份!
吕凤先的皮肤很白,衣服很白,鞋子很白,整个人白的,仿佛连尘埃都沾染不上。
他的生相完全可以用剑眉星目和凤表龙姿来形容,以一个人类角度看,他的外表完全挑不出半点缺点,就仿如用机械,刀雕笔琢出来一般!
简直完美的过分!
但这些都不是他最吸引人的地方。
吸引人的,是他的气质。
一种无法形容的傲气。
似乎整个天下,除了他之外,尽皆是蝼蚁一只!
“你很美,有资格做我的女人!”
目光在大堂中肆意扫过,最终停留在林仙儿那半张侧脸之上,吕凤先沉默了一下,当即认真而又笃定的说道。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从他嘴中说中,便自然而然的带着一股霸道的味道。
似乎能被他看上,便是林仙儿的荣幸!
见吕凤先如此的“目中无人”,秦天顿时就笑了。
他喜欢比他更骄傲的人,特别是当自己的拳头,与其那漂亮的脸蛋相接触的时候!
那画面绝对很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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