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周末玩一两局的情况下,我最喜欢玩卡牌,阿木木,那时候的卡牌是出ad的,神圣之剑——印象比较深的是,那时候的寡妇制造者伊芙琳会潜行,而破隐一击会造成很长时间的晕眩,我每次玩卡牌都一直念叨着红黄蓝红黄蓝,因为当时的w是有规律的,然后当伊芙琳长时间没有出现,我就开大招找他。
那时候的版本还很不平衡,但我就在固执地玩那些我觉得有趣,但其实并不厉害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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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来到三千公里之外上大学,全班只有我一个不务正业的混蛋在玩英雄联盟,s2的世界赛是我第一次看的比赛,也是我大学的第一次逃课,我在当时校外的网吧,从晚上十点看到了第二天的上午,最后we倒在了clg的面前,我除了满腔的愤愤不平,还有唯一的收获就是s2的世界赛观战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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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到了2013年,我带着室友们一起玩lol,s3的比赛我正在镇江旅游,,大木一手贾克斯,留下了“毕竟三比零”“为什么不ban贾克斯”“我和faker五五开”的梗,但我却因为第二局某c战主播膨胀不出中亚不出时光裸帽子,我在宾馆气的要摔手机——下路tabe稳定要ban安妮,上路神超贡献一手鳄鱼,中路吃了最后的nterpick,5/0/2数据裸个帽子,完全不想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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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s4,三星蓝白几乎不可战胜,og淘汰naj剑,伞皇胯下输出仿佛有一丝曙光,然后半决赛全部内战,决赛皇族的表现让我心里几乎完全绝望了,那时候感觉lpl已经完蛋了。正好当时是英雄联盟的扩张时期,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玩这个游戏,我也安心排位,人生第一次在室友的帮助下,上了白金,还在某次网吧赛赢了五十网费,比赛和游戏已经逐渐割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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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我大四,我签了工作,然后国庆投降,反向一箭,我几乎成为了lpl黑粉。
(幸运的是,在那时候我遇见了我的女朋友,这个世界上最可爱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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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的时候我已经毕业了,在女朋友的支持下开始了我的写小说生涯,这段时间隔壁dota2上演了一出“圈钱的败给追梦人”仲夏夜之梦,我几乎完全丧失了对lpl的关注,游戏也只有偶尔的大乱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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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s7,先是隔壁dota2的newbee肉山团,后来鸟巢会师失败,正好上本书快结束了,我很想写点什么——有心写本竞技文,但总觉得没有冠军靠yy没劲了点,所以最后选择了这本法爷的英雄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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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今天,s8的决赛,我终于见到lpl捧杯了。
我进入这个游戏七年零三个月。
第一次见到那个引发了无数争论的“原班人马广告”时,我17,和阿水现在的年龄一样。
看到lpl夺冠的时候我刚刚昨天过完25的生日,已经踏向了中年。
以我现在的写作水平,我和lol之间,我和lpl之间的故事,写起来也许有几万字甚至几十万,这个游戏作为一种爱好,贯穿了我七年多的时光——也许将来还会更长。
我可以毫不矫情地说一句,英雄联盟,的确是我的青春。
就像我之前承诺的,ig夺冠,加五十更——
在整个十一月期间,以每天五更的形势奉上。
哦,明天开始,我晚上要出去吃螃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