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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倾世浪漫

    

    如此近的距离,如此凶猛的一刀,孟扶摇惊得脸色都变了,下意识的举臂,想用自己的血肉挡住那一刀。

    刀却在接触到元昭诩后心时突然一滑,随即哧的一声,竟然贴着元昭诩的衣服滑了下去,就好像那衣服不是衣服,衣服下面也不是血肉,而是滑不留手的油一般。

    小刀的手一滑,元昭诩已经转身。

    他一转身,不管小刀在做什么,先拉开了孟扶摇,以免她动作控制不住真的撞上小刀的刀。

    随即他手指一夹,咔嚓一声夹断了那枚匕首。

    最后他一抬脚,踢飞了小刀。

    小刀的身子砰的撞了出去,正撞上赶过来的铁成,铁成抱着她蹬蹬蹬连退数步撞到石壁才停下来,一停住便立即狠狠扔开她,大骂,“背后对同伴使刀子,恩将仇报,你是人不?”

    小刀扶着墙壁慢慢咳嗽,咳出一点血丝,她拽着墙上的藤蔓,不肯回头,手指被藤蔓上的刺刺出了血,这孩子一声不吭。

    孟扶摇盯着她,半晌,慢慢掣出腰后的刀。

    小刀有危险,她知道;小刀心思阴沉,她也知道,但她始终认为这是因为这个孩子命运多舛,是以对人世充满仇恨和不满,只要给予时间,总会慢慢淡化,因此她不惜为她和宗越对抗,争取了她活下来的机会。

    可是,她不怕小刀的暗箭,不怕小刀会伤害她,却绝不代表她会看着小刀伤害她身边的人,能接受小刀给除她之外的人带来危险!

    孟扶摇盯着她,像盯住了一条幼小的猛兽——小刀今夜出现的极其诡异,是不是所谓被追杀惊惶失足都是做戏,而那三千戎军,根本就是她引来的杀着?

    她的刀拔出一半,晨曦里闪着跳动的光,她的手虽然依旧虚软无力,但是绝对可以毫不犹豫的砍下小刀的头!

    元昭诩却突然笑了笑,拦住了她。

    “对于明显的敌意我们什么犹豫都不要有,对于有疑点的敌意,却不妨多想一想。”

    他负手,看着始终在咳嗽的小刀,突然道,“刀奈儿?”

    听见这声呼唤,小刀突然浑身一抖,抬起头不可置信的看着元昭诩。

    元昭诩看着她神情,眼中突然涌起了回忆,半晌缓缓道,“察汗而金,现在还好吗?”

    小刀颤抖得更厉害,元昭诩已经微微笑起来,道,“老察汗而金生了八个儿子,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得个草原凤凰,看来如今这愿望终于实现了。”

    小刀霍然转头,厉声道,“你有脸提他!你有脸提他!”

    元昭诩注视着她,神情平和,淡淡道,“看来老察汗真的将你当成宝了,你才几岁?他居然连这事都告诉了你。”

    “我为什么不知道?”小刀看着他,口齿清晰,目光如刀,“我自从记事起,我阿娘便抱着我,一遍遍告诉我,原本我们有丰富的草场遍地的牛羊,我们的帐篷像洁白的珍珠遍洒北戎草原,我们的牛羊比天上的星星还多,我的父亲英武勇壮,是北戎最尊贵的王,所有的勇士都对他低头,跪在地下吻他的脚趾;然而现在我们住在破帐篷里,守着几头瘦羊过着被放逐的日子,我父亲亲自劳作,本该举着马奶酒的手攥着粗糙的鞭——这些,都是你造成的,是你让北戎的王相信了南戎的王,让北戎的王以为真的草原男儿是兄弟,让南戎的奸细因此混进了北戎,并最终将他们尊贵的王放逐!”

    孟扶摇怔怔的看着目光亮得像妖火的小刀,这孩子,口才真厉害!这说的是什么事?南戎和北戎的内战?听起来有点熟啊……

    “你阿娘为什么没有告诉你,作为一个掌握并负责着无数牧民兄弟命运的王,你的父亲是不是不该仅仅会作战会骑马会对着啸月的狼扬起弯刀?不该只记得喝油茶吃耙耙和勇士们摔跤练武?你阿娘为什么没有告诉你,当年南北戎重归于好,南戎王臣服朝廷后第一件事就是派使者奔赴中州,向朝廷祈求学习中原文化和礼仪?而你们尊贵的北戎王,那个时候在做什么?打猎,还是在喝着马奶酒?”

    元昭诩微微仰首,清晨的阳光干净而纯粹,他沐浴在金光之中的眉目,玉山之朗,湛然若神。

    “我们汉人有话‘智取永胜力敌’,还有句话‘成王败寇’,”元昭诩淡淡道,“你阿娘为什么没有想过,为什么使诈放逐了你们的是南戎王,为什么就不能是你们先下手为强?”

    小刀瞪大眼看着元昭诩,似懂非懂,她小小的心里,一直只盘旋着阿娘说过的话,一遍遍回忆着阿娘说过的那人的形容——天神般的少年,超越于所有人之上的风华,阿娘告诉她,那个人,是他父亲的真正的仇人,没有他,北戎说不定已经在当年的南北戎战争中战胜南戎,成为草原共主,却因为他的出现,逼使南北戎族长一个头磕下来,成为“兄弟”,而兄弟最终卖了他,夺去了他们的北戎。阿娘告诉她,那个人,她看见就会认出来,没有人可以替代。

    第一次见他,青楼之内,她疑惑的瞪着他,却因为人太多而什么都不能做。

    第二次见他,花园之中微笑的男子,和某个在心中勾勒的形象渐渐重合。

    她疑惑着,直到昨日,她怀着满腔仇恨偷偷出城,用自制的火箭惊乱了南北戎的军营,然后她看见了这个男子的出手。

    那扭曲如蛇的尸体……阿娘说过,很多年前,他也这样杀过人。

    那漫不经心的风度……她知道,是的,她认出他了。

    她要为失去权柄的阿爹报仇,为美貌的,却因为多年流浪劳苦而早早憔悴的阿娘报仇,为族人失去的那些草场和牛羊,报仇!

    她不后悔自己所做的一切,唯独有点不敢面对孟扶摇的目光,在她小小的心里,世人皆恶,但她……好像没那么坏的。

    她记得青楼外孟扶摇牵过冻僵了的她的手时掌心的温暖,记得一路行来孟扶摇会在夜里给她盖被子,记得孟扶摇细细给她全身被老鸨打破的伤痕上药时的神情,记得她在那个白衣服男人让人不舒服的眼光下架起的手臂,她不明白他们当时在做什么,但小小的心里,依然能直觉的分辨出杀气和好意。

    而这个人,他是孟扶摇喜欢的人吧?她经常故意不看他,但是偶尔她掠过他背影的眼神,和阿娘看阿爹的一模一样。

    小刀咬着唇,想起寒冬腊月里赤脚放牧的阿娘,想起那片贫瘠而荒漠的沙石地,那是他们族人现在唯一栖身的地方,没有人可以吃饱肚子。

    若不是因此,她何至于被贪心的族人偷出来,卖给了人贩子,流落到那肮脏的地方?

    她的心,再次硬了起来。

    “我会杀你。”她镇静的宣告,一字字铁钉似的砸出来,梆硬生脆,她努力回忆着草原上勇士们决斗后说的话,“你如果害怕,你可以现在就杀了我。”

    孟扶摇喷的一声笑了出来。

    虽然依旧有点愤怒这孩子的不知好歹,但孟扶摇实在没办法对着她那天真而又执拗的表情板着一张脸,看着这样一个小小孩子发着这样老气横秋的誓,她好像看见固执的自己,在很多很多年前,奔到太渊某个深谷的尽头,对老天大喊,“总有一天老娘要回去!有本事你就再穿我一次!”

    她突然微微湿了眼眶,为那些年少的梦想,为那些命运的多变,为那些始终坚持却根本不知道值不值得那么坚持的誓言。

    元昭诩也在微笑,他突然走了过去,从腰侧解下一块玉牌,递进小刀手心。

    “你父亲的遭遇,我不同情,不能保护好自己和族人的王,不是真正的王,刀奈儿,你觉得你能做南北戎真正的王,替你的父亲夺回属于他的草场吗?”

    刀奈儿攥紧掌心的玉牌,抬眼直视他,清清楚楚的,大声道,“我能!”

    “很好,”元昭诩微笑,“南北戎终将归于一统,也许有个女王也是不错的事,但在这之前,你只是刀奈儿,一个被放逐的王的小女儿,想要得到你想得到的东西,你需要重新开始。”

    “我能等!”

    “有耐心的人,是最后成功的人。”元昭诩话中若有深意,他微微的笑,笑容如天际流云,“到得那时,你,刀奈儿,如果依然想杀我,带着你的南北戎来吧,在此之前,你不配和我一战。”

    “我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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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极圣德十一年腊月初八,发动兵变的南北戎联军遭受了正式开战以来的第一次重大损失——主帐被烧,负责追击的三千军莫名其妙的消失,三千条人命,如同一簇泡沫般,毫无声息的永远消失于时光的长河,连一簇浪花都未曾惊起,仿佛那不是三千个走出去可以站满一个偌大广场的人,而是一朵花,说谢就谢了。

    那一夜,是戎族‘敬神节’之夜,神的子民,没有得到神的护佑。

    这个战例后来为众多史学家和军事学家所孜孜研究,始终未曾参透其中奥妙,如果他们知道,这三千人的消失,只是因为遇见了他,也许便不会这么大费脑筋,引为奇迹了。

    对于有些人,不存在奇迹,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奇迹的缔造者。

    世人不知道的是,就在那一日,草原上未来的主宰,因为她的勇气和坚持,得到了真正的王者的亲自加冕。

    历史在轰然向前奔行,而那些注定要在青史中留下轨迹的人们,正向着各自的路途,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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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扶摇最近很过了一段好日子。

    那日“锁情”复发后,她被元昭诩勒令休养,休养中她惊喜的发现,锁情这毒里不知道有什么奇怪的成分,每发作一次,体内经脉受到冲击,反而耐力见涨,真气恢复得虽然缓慢,但是却比原先更为坚实。

    元昭诩每夜都会溜进她的房间——当然不是为了嘿咻,孟扶摇却也不知道他到底做了什么,只知道他来了之后自己无论在做什么都会立即倒头就睡,一夜无梦,早晨醒来极其腰酸背痛,要不是衣物基本完整,她会以为自己每夜和元昭诩大战了三千回合,有时看元昭诩也有点憔悴,她又在怀疑是不是自己把元昭诩摧残了三千回合。

    她也问过元昭诩到底都干了啥,并且严令元同学不得对其鼻子以下膝盖以上部位做任何直接性肌肤触摸,可惜元同学微笑答她,“你先管好你自己有没有对我鼻子以下膝盖以上部位做过肌肤触摸之后,再来要求我吧。”

    孟扶摇十分疑惑,并对自己的人品产生了怀疑,她坚信自己在清醒状态下不可能对元昭诩鼻子以下膝盖以上产生任何非礼行为,但是睡着后……也许会当他是元宝大人所以摸了呢?也许是元昭诩拉着自己的手去摸的呢?

    想了很久,孟扶摇终于想通了,她极其哲学的认定,不管谁摸谁,我不知道,便不存在。

    于是好吃好睡不烦恼的孟城主,最近养得白白胖胖,有向元宝大人无限靠拢的态势。

    其间元昭诩出去了一趟,将小刀带走了,好像又去找了郭平戎,孟扶摇没有去问小刀去了哪里,她相信她终究会遇见这个孩子,而那时她必已脱胎换骨。

    元昭诩回来时的神情,也让她明白了郭平戎那里没有解药,当夜,元昭诩难得的没有一进门就放倒她,而是温柔的抚她的发,道,“扶摇,我会为你找到解药的。”

    孟扶摇没心没肺的啃着蹄髈,答,“我自己去找方遗墨,顺便教训下他,徒不教,师之过。”

    元昭诩微笑,“那我是不是也该去找你师傅,好好教训下他,怎么教导出这么个一根筋?”

    “你才一根筋!”孟扶摇跳起来,用油腻腻的蹄髈骨砸他,“你从头到脚就一根筋,黑筋!”

    啃得狼籍的骨头乱飞,孟扶摇大笑着又跳又砸,愣是将元昭诩砸出了门。

    门一关上,孟扶摇便背靠上房门,长长吁出一口气,一霎前的笑颜如花,一霎后的黯然若伤。

    那些横亘在两人面前的沉重,她努力用轻松笑谑来掩盖,却一日日觉得力不从心。

    她的背靠在门板上,不知道门板那边,元昭诩长身而立,看向陆地之北,露出微微的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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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腊月,汉民准备过年,戎人却只把敬神节作为一年中最重要的日子,对年却很淡薄,街上的戎人越发多了起来,到处游荡着闲散青年,天生好武精力充沛而又无处发泄的戎人青年,一向是装满炸药的火药桶,何况人多的地方总会有摩擦,打架闹事的也更多。

    孟扶摇现在也是个闲散青年,咬着指头想该如何排遣掉这些精力旺盛壮年汉子的荷尔蒙,一转眼看见元宝大人抱着个球在玩,球大元宝小,滚来滚去的也不知道是元宝玩球还是球玩元宝。

    孟扶摇看着痛苦,想去掺一指头,元宝大人立即抱着球蹬蹬蹬走开了,它最近一幅大姨妈每月来两次的惨样,对孟扶摇深恶痛绝。

    孟扶摇无趣,只好自己乱想,想她来之前,世界杯正要开赛,她赌阿根廷夺冠,其实不过是比较垂涎梅西罢了,哎,现在也不知道最后到底是哪只脚,将关键性的一球射进亚军的门。

    反正无论哪只脚,都不会是国足的臭脚……孟扶摇胡思乱想,想着想着突然跳了起来,随即立即召来姚迅,一番比比画画,姚迅满头雾水的去了,过了几天说都安排好了,在广场西侧划了一块场地,按孟扶摇的吩咐布置了,又在戎族青年中召集了22人,分成两队,姚迅按照孟扶摇的吩咐,特意选了两个比较不和的大头人手下的戎人,个顶个的彪悍。

    孟城主骑了马去讲话,第一句话就是:“戎族人民,五洲大陆第一支足球队,成立了!”

    第二句话是:“以后凡是输了的队,一概叫‘中国男足’!”

    第三句话是:“以后请称我‘五洲大陆洲际足联主席’,简称:主席。”

    不得不说孟主席玩足球的点子不错,不得不说足球作为最为风靡现代的热门运动必然有其独特魅力,最起码精力特别充沛的戎人终于找到了人生的乐趣所在,以塔木耳大头人长子铁成为首的“铁牛队”和以木当大头人长子木木哈为首的“巨木队”,整天在赛场上拼个你死我活,更兼有孟主席组织的美貌戎人少女拉拉队,着鲜艳的裙装满场助威,美人们在哪个时空都会将严肃的比赛看成美男展示赛和八卦研讨会,于是英俊而有肌肉的铁成风头大盛,而铁成和木木哈有次比赛时你掐了我的宝贝我掏了你的裆也被美人们议论了很久,并得孟主席作词以纪念,词曰:

    “穿过你的裆的我的手,最是那一捏的温柔……”

    足球运动如火如荼,队伍不断扩充,两大球队技术逐渐娴熟精彩,孟扶摇把场地一封,开始对看球看得起劲急得抓耳挠腮的看客们卖门票,又玩起了赌球和赞助,将几个痴迷足球的大户的囊掏了又掏,那些钱顺手拿去办了几个学堂,戎人汉民小孩统统赶进去读书,又拨银子修桥造路,开了几个官办药铺。

    姚城的日子新鲜而热烈的展开,城中人在新锐孟城主的带领下,过着属于自己的丰富的,此山深处不知归的安稳日子,那是属于他们的难得的平静和和睦,没有了寻仇的戎人,没有了被焚的民居,没有了混乱的街景,姚城渐渐安静,而忘却世间风云翻覆。

    但作为现在的姚城的缔造者,孟扶摇却没有忘记将目光投得更远一点,她掌中的军报随着时光的推移日渐加厚,被突然灭去三千军的南北戎联军终于按捺不住——正月初七,南戎攻德州隆城,三战而不下,陷入僵持,正月初十,北戎的一支军队突然分兵出现在睢水附近,欲待渡河时被发现,偷袭计划失败。

    接连受挫的戎军,被德王拒在大军之外,奇怪的是,两军至今没有展开决定性大战,一向用兵勇猛的德王,这次风格极其稳重。

    孟扶摇将军报叠成扑克状,慢慢的一张张打,神情沉吟,南北戎军队都在附近活动,自己要当心些呢……唔,年不知不觉的就过去了,过年的时候自己还在养伤,和元昭诩元宝大人团团围着吃了顿火锅就被他放倒了,什么年味都没找着,不管怎样,元宵这个团圆而特别的日子,得找个特别的法子庆祝……

    正想得专注,身后突然传来开门的声音,有人微笑,“想什么这么专心。”

    孟扶摇放下军报,回首看见元昭诩倚门而立,他今天难得的没有宽衣大袖,穿着一套五洲大陆常见的骑装,这种骑装和现代的很像,利落而干练,夕阳从元昭诩身后射过来,勾勒得他周身线条英挺迷人,迥然不同平日散漫气质,却一样拥有致命的吸引力,看得孟扶摇心都颤了颤。

    这一颤间突然便有了个想法,她将军报一扔,笑道,“哎,我想到今年元宵的庆祝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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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月十五,元宵佳节。

    五洲大陆的节日确实和原先世界差不多,这使孟扶摇常常一身冷汗的冒出“果然是平行时空?”这个想法,但是今天她不想想这个问题,今天她忙碌得很。

    她要办一场五洲大陆从没有过的舞会。

    现代那一世,她虽然是个疲于奔命的工作狂,然而大学年代是和普通学生一般轻狂激扬的,考古专业深邃奥妙,在那个故纸堆里翻腾久了,会期待些鲜亮明润的东西,所以舞会开得频繁,孟扶摇就是其中一个积极分子。

    只是说起来奇怪的是,豪迈洒脱的孟扶摇,喜欢的却不是比较激越的拉丁或探戈,而是稳重优雅,轻盈飘逸的华尔兹,喜欢到华尔兹很多曲子她都记得清楚。

    那日看见夕阳下骑装的元昭诩,她突然想起了华尔兹,元昭诩的尊贵典雅、舒展大方、华丽多姿、飘逸欲仙,不正是一曲舞到最酣畅处的华尔兹?而他着骑士装的英挺,不是华尔兹中最优雅的绅士?

    何况,元宵这日,还是元昭诩的生日。

    这个日子,自然没有人告诉她,她眼尖,那日元昭诩递给小刀玉牌的时候,她看见了上面的部分刻字,而且这几天元宝大人兴奋而神秘,整天不知在捣鼓什么,八成也在准备给元昭诩的寿礼。

    孟扶摇这几日忙着找人,选场地,制服装,找最好的乐师,教曲子,忙得不亦乐乎,元昭诩有几次问起,她都神神秘秘的笑,坚决闭紧嘴,哎,秘密说出来,还叫什么惊喜?

    舞会在县衙花园里举行,事先孟扶摇按西式酒会的规矩备办了菜式,长台餐桌上以瓷瓶盛满怒放的九重葛,洁白的台布上银盘子里盛着精美的菜肴,银烛架上华烛高烧,繁星般一路排到园门前,园门用花朵装饰了,芬芳在三重门外都闻见,厨师一身洁白的现场烤牛排,操练了三天,终于烤得似模似样,孟扶摇监督烤制顺便偷吃,准备把她吃过的烤得最好肉质最美的那块留给元昭诩。

    她事先已经通知了元昭诩,要他着骑装入夜到花园来,元昭诩含笑应了,看她的眼光颇有些奇异。

    夜幕降临,烤肉的香气和脂粉的香气远远传了开去,精心挑选的城中淑媛三三两两被接了来,穿着在她们看来“有点古怪但实在美丽”的拖幅舞裙,层层叠叠的刺绣和代替蕾丝的霞影纱,连同那纤腰玉臂高耸的酥胸,一起缔造了这夜空前绝后的华艳与风流。

    然而这所有的美丽和心思,都只为一个人的真心欢喜。

    孟扶摇费尽心力举办这场舞会的心思十分简单——不为表白不为邀宠什么都不为,只为他给予的呵护和帮助,只为他近日的憔悴,只为她所欠下却难以偿还的恩义。

    遇见自己,元昭诩不快乐吧?她想他真正快乐一次,那么如果有一日自己真正离开,他想起她时,也不会总是郁结的画面,而会有些美好的东西值得回忆。

    孟扶摇微微的笑着,等着元昭诩的到来,她今日依旧男儿装扮,不过,在花园旁侧一间雅室,她准备了一套裙子和一支舞,如果元昭诩愿意,她会教他一支舞,就像敬神节那夜她没来得及说完的那句话,“想不想学我自创的舞蹈,很优雅的……”

    那不是她自创的舞蹈,那是她在那个世界最喜爱的唯一的娱乐,那是她所爱的,优雅的、华丽的、飘逸的、和元昭诩气质一模一样的,华尔兹。

    女子的娇笑和窃语声突然停止,人群里有惊艳的抽气声,火热而兴奋的空气,出现一霎那的沉静。

    孟扶摇抬起头,前方,元昭诩正向她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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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南北戎战争,不知道亲们还记得不?第二卷第九章《天下之杰》里,十岁的某人在南北戎内乱中千里驱驰,平复内乱,而小刀的遭遇,就是内乱平复之后的后遗症,和好之后的南北戎,北戎王因缺少对南戎的适当提防,失去了王位被放逐。

    2、继续推荐好友漫天花雨的女强文《步步生魅》,简介上有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