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初,建胬向山海关派来使者,要求吴三桂亲自去清军的大营,拜见大清皇帝黄台吉,并开关投降。吴三桂却做出了完全出乎满清的估计的举动。他向清军派出的使者高鸿中表示,前一阵子他的确打算归降大清,但那是因为朝廷和天子都不存在了,没有了可以管事的人。而他愿意投降大清,那也是因为希望借助大清的力量为大行皇帝报仇。至于如今,福王已经就任监国,天下已经有了合法的主人,而他吴家,世代受到大明的恩典,既然大明如今已经有了主人,他自然就要服从这位新主人的命令。而监国的福王殿下,不同意他向大清投降,也不同意大清出兵来帮助大明剿匪,自然也不会允许大清的军队进入山海关。所以,他已经不能依照约定打开山海关让大清军队进来了。
“劳烦贵军一路驱驰,三桂真是又是感激,又是惭愧。只是王命如此,却不是三桂能够做主的。还劳烦贵使回去之后,代表三桂,向贵国陛下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谢意。”在送走高鸿中的时候,吴三桂这样对他说。
高鸿中用手指着一脸诚恳的吴三桂,气得浑身都在发抖,他忍了又忍,才算是没有朝着吴三桂喊出一句“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最后他猛地一甩衣袖,便离开了山海关。看着怒气冲冲的走出去的高鸿中,吴三桂却也鄙薄的低声骂了一句:“狗汉奸!”
吴三桂当然知道他这样的举动肯定会大大的激怒清军,但他如今敢这样做却也不是没有原因的。这一段时间,辽海上的运输船只往来不息,给吴三桂带来了大量的好东西:坚固的铠甲,锋利的刀剑,甚至还有“一炮糜烂数十里”的大炮。如今山海关上的各种大大小小的大炮的数量已经超过了一百,(当然,这里有很多是威力偏小的3磅炮和6磅炮,但是这里面也不乏真正的,24磅以上的红夷大炮)而且还得到了一批训练有素的炮手的直接援助。再加上足以让吴三桂的军队吃上大半年的粮食,再加上老龙头那边的港口有郑家船队的保护,不担心会被清兵围死,所以吴三桂觉得,他手中的力量足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顶住满清的攻击。而一旦满清怒而攻城……
吴三桂从城楼里出来,五月底温暖的阳光正照耀在他的脸上,他转过脸朝着东边望去,那边山峦起伏,长城沿着山势,曲曲折折地向着大海延伸过去,便如一条矫健的蛟龙。更远的地方就不太看得见了。但是吴三桂知道,有一条样式怪异,一旦航行起来,快得就像是在海上飞翔一样的小船正等待在那里。一旦关外的清兵对山海关发起攻击,或是离开山海关,从其他方向越过长城。(吴三桂觉得,就山海关的险隘的地形,非常不易于满清的攻击,所以,只要满清不是被气疯了,应该不会直接向山海关发起攻击,即使要攻击山海关,他们也应该会先从别的地方破口,然后再从关内迂回到山海关的后面发起攻击。仅仅就兵法而言,这的确是山海关正确的打开方式。)这条船就会把消息立刻送到郑森的手中,然后郑森就会带着他的一万多人从海路直逼锦州,然后在大凌河的入海口附近登陆,并在内河舰只的支援下,沿着大凌河直逼锦州。如果能在满清大队人马返回之前夺取锦州当然最好,只是因为大凌河航运条件有限,虽然如今大凌河正在汛期,平均水深差不多有一丈左右,而且郑森也找到了一些当年在大凌河上跑过的水手渔夫之类的,对航线也有了一定了解,但是大凌河的宽度和水深,对于海船来说还是有些不足,也就能跑跑内河舰队的战船,而大凌河口处虽然有架设临时码头的地方,但是这样的码头,吞吐能力相当有限,难以卸载重型攻城火炮,而且从大凌河口到锦州的道路也不太好,虽然模范军有重型挽马,但是受道路限制,重型攻城火炮的运输依旧是非常困难。所以前往攻击锦州的模范军部队只有12磅炮可以指望。当然郑森为了攻击锦州,还准备了其他的一些手段,只不过到时候能不能起作用,却也说不准。
……
吴三桂的回复自然让黄台吉非常的愤怒,但愤怒之余黄台吉也知道,肯定是发生了什么预料之外的变化。要不然,以吴三桂的处境和性格 不应该会做出这样的反应。黄台吉在脑子里思考了一下,他觉得吴三桂能做出这样的反应,多半是得到了明朝朝廷的支持,而且这个支持还必须是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的支持。显然,对于吴三桂来说,如果明朝朝廷还在,他肯定会觉得跟着明朝朝廷比跟着自己强。因为明朝朝廷能给他每年数百万的辽饷,这不是其他任何势力能拿出来的。
“可是明朝朝廷不是已经完蛋了吗?难道明朝在那么短的时间之内,就新建了朝廷,并且还给吴三桂送去了足够多的东西?”黄台吉这样想着,便沉着脸向高鸿中问道:“吴三桂这厮说他如今奉了谁的命令?”
“回皇上的话,奴才听说是明国的福王如今成了监国。”高鸿中跪在地上回答道。
黄台吉点了点头,又转身对站在一旁的另一个人道:“洪先生,这福王是什么人?”
这人却正是洪承畴,如今却剃了个金钱鼠尾,穿上了满清的朝服。洪承畴听了这话,便上前一步,下拜道:“万岁,这福王,乃是明国老福王的儿子,老福王被李闯杀了,他却逃了出来,后来继承了福王的爵位,依着礼法算起来,除了崇祯天子的几个儿子,他确实是和崇祯天子关系最近的藩王。奴才以前听人说,这位福王殿下,不学无术,贪于荒淫。今日看来,这传闻怕是有些不确切。这位福王殿下,怕还真有几分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