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了鬼手,非普通人力所能解决,还不请三宗之少主刘公英出关解决一下,半晌又想了想,那家伙现在恐怕被带回乾凌了。
抓耳挠腮了片刻,决定赌一把,放飞了鸽子。
“爷……你拿漠王的信鸽,传信给别的公子。”
“嗯哼。”
她看起来心情不错,挺解气的。
“那……这鸽子。”
“你们漠王自己说了,这鸽子可飞千里,颇具灵性。”
普林笑了笑,傻子哦,再怎么具灵性,能飞千里,也是传回漠王手上,再转交给旁人吧。
千里之外的楚绍元,看着天际飞来一只雪白的信鸽,沉寂的脸上,总算有了几分笑意。
他伸手接下信鸽,轻轻笑了一声。
笑的周围的北漠军都莫名其妙。
王怎么突然心情很好?
楚绍元的指尖摩挲着她的字迹,虽然不是写给自己的,但这却是这般多日子来,第一眼看到她的自己。
“慕凌,来只传讯的飞鹰。”他心里知道,她定然不清楚刘公英到底身在何处,他也料想到,她迟早要去找他帮忙。
既然如此,他帮她,有何不可。
……
暖风倚畔,朱阁小窗,几星灯火,照亮谁家的房。
拳法剑影,银丝如霜,少年白发,牵挂美眷何方。
饮烈酒,望苍穹,品天下浩瀚,唯独少你,宣纸白纱,点墨成画。
天宗内阁里,春日的暖风吹过池塘,吹过倚畔练武少年两鬓的发。春和日丽,阳光洒在少年如墨的青丝上,竟反射出一道不和谐的刺目银光。
“哦?少年白发,”悄声落于楼顶上的贵客,无声惊叹,“牵挂的,是美眷何方?”
可是,即便那白发落在那样美丽的乌发上,却终不能掩盖他坚毅的眼神所创造的美——那双鹰目中闪现出的果断决绝。
那是天宗第一内门弟子——刘公英。
少年如斯,以天地为炉,以最高端的武功秘籍为精火,铸造那如诗如画的拳法剑影,翻开绝世神功的篇章,将会赋予这少年神武史上最高的名号!
贵客浅笑着看着下方习武的少年。
外行人看他忽闪忽现的身影,似急似缓的动作,只认为一系列动作刚中带柔,行云流水的好看。
也的确,他本是不苟言笑,刚硬死板,偏偏那覆在青丝上的如染雪的柳絮的银丝,为他带上了点柔和的俊俏。
而他所习的功法之妙,也只有悄悄落于一旁房顶上的贵客,才能看出,见他时不时啧啧称奇,点头微笑。
见看得差不多,他便翩翩然落于青石板铺成的地上。
“你若不从房顶上下来,我就该可怜我的瓦了。”
贵客一怔,以他的实力,理应落地无声,刘公英却在他落地的一瞬间闪身及至。
放在腰间的右拳猛地一出。
毕竟刘公英的声音先至,那贵客早已闪身逃过。而刘公英似乎算准他会往上跳起,他脚底一滑,右手握着的长剑毫不犹豫地直往上刺。
贵客一挥衣袖,玉如意落于手中挡住了那来势汹汹的一击,而刘公英似乎没有放过他的打算,在剑尖离开玉如意的瞬间,发出了一道独到的真气,那道真气竟脱离长剑,猛烈地竟能震碎玉如意直扑那位白衣的贵客。
真气扑面而至,贵客却跟没事人似的一挥衣袖,猛烈如虎的真气竟然自行消散。
“你若出现,便说明那些废物已经失手了。”刘公英一声嗤笑。
“不过只要你敢来见我,我就必取你性命!”刘公英的鹰目一敛,一字一顿地叱怒道,“长、佰、谐!”
刘公英欺身而进,身幻残影,剑影百般变化。
长佰谐一脸微笑着闪避,他脸上虽带笑,但心里却大大的吃了一惊!
他学的这套功法可是天宗秘传的百昌破?
百昌破,十级为破!与天下第一大宗玄明宗的遂霄凌空同等级的顶级功法。
刘公英的百昌破,已破第五层。
身法飘忽快慢,变幻莫测,以及对周围事物极度敏感的感知,踏影迷踪!
习这功法的都是天宗内部的得意门生,那么多年来,能在二十岁之前突破三层的,已是屈指可数,即便是他的那位师尊也不例外。
况且还有不少人驻足第三层。
他还尚不过是十八岁的少年,已破五层是什么概念?
刘公英一个闪身,手上的长剑找准时机,猛地一刺——
唰——
长佰谐闪身不及,锋利的尖峰,削落他飘逸潇洒的半截银发。
“刘公英,你真是天才!”
刘公英冷笑道:“刘某再天才,也及不上佰谐兄你潇洒十数年,为相得神功,蔑视群雄,独占人间仙境吧!”
长佰谐躲着他的攻击,口气中有一丝淡淡的不屑和寂寥:“那不过是沿袭三百余年的任务,长某必须要做的事情罢了。”
“长佰谐,你大意了。”长佰谐讲得愤慨,刘公英的眸中闪过一道佞色的光。
银光一闪,他面前的发丝被削落了。
他已然落进了对方的圈套。
这一击,已经将他逼到了墙角。
刘公英手上的那只剑也毫不客气地指在他的胸前。
长佰谐愣愣地看着眼前的少年噬人的目光,感到难过地发颤,忽然了然地沉下眸子,眼中悬泪欲滴。
“孤能感到……”
“刘兄想要杀孤……”
“竟为了一个女人?”
刘公英抿唇不语,眼中噬人的光更胜。
长佰谐嗤笑道:“哪怕我们相识十多年,这十年我苦心孤诣想要扶持你?”
刘公英的眸子坚定不移,长佰谐苦笑地欺身上前,长剑贯穿他的肩膀,血染红了他的白袍。
刘公英的眸子,总算是重重一颤,可是手上的剑,却仍是那样决绝地立着。
长佰谐似乎感觉不到身体上的丝毫疼痛,他看着那近在咫尺,以倔强闻名的少年,道:
“你知道你是乾陵皇室唯一的正统血脉吗?如此珍贵高贵的你为什么一定要闹小孩子脾气,离开皇室一十三年不归,甘愿一心一意地在此习武。你知道乾陵皇室在这一十三年是多么动荡不安吗?”
“陛下已经仙逝多年,你为什么就是不愿意继位呢?即便我有意当罪人,阻隔你那帮兄弟的询问,但是他们毕竟是留着皇室之血的人啊!即便我一意孤行封闭国门,拆封了一个仙人留下的锦囊,但又能将这条消息封住多久呢?”
“你可知大蛮始终盯着我们乾陵这块肥肉,大楚随时有可能报当年背约联手之仇,千秋虎视眈眈我通往伏诛海的唯一路口——沈都。”
刘公英冷笑:“只要你继续留在乾陵,皇族又怎样,邻邦又如何?谁会敢轻举妄动!我一点也不介意,你随便夺位吧!”
“不可以!”长佰谐紧张地叫道,“我是乾陵的臣,一辈子都是臣!”
他可以开玩笑,可以仙风道骨谈笑风生,但是他绝对不会拿君臣之礼开玩笑。忠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家族,这是他注定要孤独地坚守一辈子的铁则。
刘公英一脸阴沉地看着他,他知道他的铁则,也明白他的弱点。
“孤承认孤不该一声招呼都不打,就离开乾陵皇室,害得乾陵皇室骚动,甚至举国大乱,当初孤不该擅自关闭国门,害得现在如此难收场!”
“孤承认孤不该随意制裁。但是刘兄你拜托孤护她性命三次,孤自然有帮你。”
“武林制裁令下的命令是:杀了李布依。”刘公英沉着脸,一字一顿道:“所以,你下手了。”
长佰谐苦笑点头:“是啊,我下手了。但是,她远远比你想象中的能干……”
刘公英顿了一下,随即惊喜道:“你是说,她逃过了你的手,还活着?”
“是啊,”长佰谐望天叹了口气,“还活着。”
要是死了该多好……刘兄就不恋了,我也……不思了。
刘公英的声音中溢出他也说不清的喜色:“她,还好么?”
“好的很,还能活蹦乱跳地跑在你的面前。”长佰谐指指插在他肩上的剑,笑道:“只是……孤快要死了。”
刘公英抽剑甩血渍收剑,便听见长佰谐说:“姑娘她……好像心有所属。似乎不是刘兄你。”
刘公英收剑的手势顿了一下,随即又恢复自若,他的脸沉在暗处,再抬起时,却多了一份傲气,一份果断的决然。
他起身往天宗外奔去,长佰谐跟上他的步伐,道:“刘兄,要去哪儿?你若此时不继位……孤怕很难再帮到你。”
刘公英冷笑:“佰谐兄,你未免太高看自己了。海阔天空,是我的选择;征途霸业,也是我的选择,我既选择,成若不成只在反手之间,即便是你,恐怕也相拦不得!”
长佰谐眼神未变,他欣赏他的果断决然,那认定了一件事就要不顾一切地追逐下去的精神和那非凡的实力。这样,他也能安心离开,去实现他那枯燥乏味孤独的使命了。
他看着决然而去的少年,开口道:“火急火燎是去哪儿?”
刘公英笑:“抢人!”
我初见你于玄明宗宗墙旁,人说你是少年轻功天下第一。
我望你一个倒仰跃下数十丈高的宗墙,
三千青丝泻,一身轻骨飘,漂亮却不实用的样子
终是轻点脚尖相追于你,为求天下第一名号,完全落于吾之名下。
却终是追至帝京,输了心计,输了速度——那三千桃花,只为一人开
……
千秋渡口。
“爷,江风寒。”
“我还没有那么秀气。”说话的人冷冷瞟了一眼礼部侍郎。
“他们还没有来?”口气却透着一股不耐烦,“没来我先走了。”
“三、三皇子?”礼部侍郎想喊停他,却失败了。
千慕勋冷着一张脸,带着一众人,先离开了。
原因很简单,他站在这里吹冷风已经吹了一个多时辰了,但是还没有等到那只船队。
想他去大楚的时候,可是一封文书也没传,一个人进的帝京,虽然,有几番波折,捣乱,但也没有像这位使节大臣这么娇气。
哼,不就是来当个人质的。
这礼部侍郎还非得要早早把他拉出来,站在这里吹江风。
他轻轻笑了一下,只是这大楚的使臣能不能有命来这里,还未可知。
千慕勋方才扬起衣袖离开,还没走出十步路,就听到人高声唤道:“船,大船来了!”
他回眸,瞳孔猛的一缩。
船……来了?
只见那艘大楚的使节船缓缓靠近渡口,站在船头的一个瘦小的身影,看起来轻飘飘的,好像江风刮得再大一些,她就会被吹跑。
可是……
千慕勋心头一紧。
可是,大风大浪,你都在上面站着。
别以为你换了张脸,我就不认识你了,你化成灰,我都认得出来。
李布依看着将要远行的他,不着痕迹地笑了笑。
你以为我是不会平安到达,可真是让你失望了。
“使节大人,远道而来,我等均奉王上懿旨,给您接风洗尘。”礼部侍郎恭声道。
李布依的目光落在礼部侍郎身上,还是遵循了礼节与之交接,毕竟是到了人家的地盘,有些规矩还是要守的。
苏杏子看着她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好像已经排演过很多遍,愣住不说话。
她给她的感觉是变了很多,如果说,以前的她是吊儿郎当的,那么现在的她,偏偏多了一些成熟稳重。
可是,总觉得这几分成熟稳重来的很不容易,甚至觉得有些心疼。
还有很多事情,是她来不及参与,也没有看到的,可是她却在经历着,改变着。
苏杏子向来清楚,她自己就是个温室里养大的花朵,虽然有阴暗的权谋围绕周身,但还是被十二叔,被自己的父母保护的很好。
虽然憎恶那些人与事害死双亲,却从未想过反抗,反之,她想的是逃避,是再也不要陷入这种冤冤相报何时了的死循环。
所以,她看着李布依,从初次见面,不屑于被权谋绑架,无拘无束,到现如今,突然有了拘束。
“千秋我还第一次来。”苏杏子道。
江风扑面而来,带着一股潮湿的舒爽。
李布依回头看了看她,眼里闪过几分兴奋:“这里的淡水鱼一定非常鲜美。”
看来这趟旅行,肯定少不了吃吃喝喝。
“淡水鱼哪里鲜美了,肉又少,还有土腥味,”普林接话道,“不如去千秋都城,陵京吃海鱼,贝类也十分鲜美。”
李布依回头看他,仿佛找到了同道中人:“这位大兄弟很有眼光,这一路吃过去……”
“可以报销在使节团队的账目上。”
二人相视一笑,狼狈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