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罗带着两个马赛人和一只猫在训练结束的第四天开始遇到不同的人。那噶和姆纳奇对于黑人分的很清楚,知道哪个是俾格米人,哪个是布须曼人,还有那些是班图人。但是对于老罗来说,除了马赛人的那些原始部落人,他只能分出高的和矮的,黑的和不怎么黑的,大多数黑人都是身上画着各种纹样,虽然老罗也会些斯瓦西里语言,但是也仅仅是说,读写就完全不灵了。
其实在彪悍的老罗看来,所有这世上的人都可以分成两类,不过分法不同。可沟通与不可沟通的,有威胁和没有威胁的,还有朋友与敌人,或许这个可以细化一下,也不过是朋友分成熟人与好朋友,敌人则分为活着的或者死了的敌人。
所以事情到了这里反而变得简单了,至少老罗不用担心自己回到公元前了,至于人,那是老罗最不惧怕的。
蒙巴萨周围水系众多,水边时有鳄鱼出没,老罗没办法自己做船,木排沿河直下不是很稳两个年轻的马赛人根本借不上力。所以计划的行进路线直接奔向海边,在海口的位置总会遇见船只之类,实在不成到了海边寻木作伐去蒙巴萨岛也未尝不可。
从开始见到有三五成群的或者单独隐没的黑人开始,老罗就觉得周围不太对头,那噶和姆纳奇能分辨那些可能是吉库尤人或者班图人,但是觉得纹身不对,还有些偶尔远远地围绕而行的是俾格米人,虽然那噶与姆纳奇没有经历过部落战争,但是有些东西还是有本能的察觉的。
用狙击镜看到远方大概七八百米的位置有一条不算很宽但是可以过人的河,河边有茂密的矮树丛,附近多是过膝快到腰部高的象草,虽然近些日子每天总是有雨,但是在非洲的酷日下还是很干爽。
找了一块象草比较稀疏的地方,和马赛人一起蹲下身,老罗低声对两个年轻的马赛人说:“那噶,姆纳奇,我们被人当成猎物了。”
“老板,你说怎么做?”那噶倒是不慌张,自从练习狼牙棒(大木棒上面真的镶嵌了几颗狼牙之后,总想找点什么试试身手,“我听你的。”
“老板,刚才那些人都是一伙儿的,”姆纳奇依旧比较机敏,“估计他们有两个十那么多。”
“嗯,不怕就好,等着。”老罗伸手直接托出三个木头罐子,里面装的是河马的油脂,然后找些碎布,最后掏出几十只短矛,“跟着我做,把布条粘着油脂缠到短矛上,快点。”
三人很快就缠好了短矛,老罗直接命令,“你们两个没人十只短矛,一会儿看着我做,
两个马赛人早已将老罗视若神明,自是毫无二话。
再向前走了差不多五百米,老罗已经可以看到远处人影晃动,快速取出些干草混合着油脂,然后用镁棒点燃,把缠了油布的短矛点燃,伸手就向最远的矮树丛投掷了过去,接二连三扔了**只,给做着同样动作的那噶与姆纳奇指着方向,“那噶这边,姆纳奇那边。”
老罗手上也不停,不超过一分钟,远处三百米,近处五十米,所有的能藏人的地方全部烟火滚滚,直接被老罗投掷的地方多数惨叫连连,还有的地方则在烟火中人影绰绰的冲了上来。
好老罗,也不出言,长刀插在地上,左手里五六根短矛,右手随意一扔,远处就是一声惨叫。短矛扔的差不多了,老罗提起长刀就冲了上去,那噶与姆纳奇早就忍不住了,也或者抓着狼牙棒,或者双持这短矛,三人如同烈虎一样把剩下的七八个人全部打倒在地。
老罗捡着一个脑袋上羽毛最多的横刀拍倒在地,其余全部砍杀。那噶打中的人比较惨,被狼牙棒直接捣中脑袋的还算好,被扫中胸腹的才是倒霉,一时半会儿死不了的血肉模糊。战斗只持续了不足五分钟,只见周围浓烟环绕,地上断肢横布,除了老罗和两个马赛人再没有站立的敌人。
“先扑灭所有的火,那噶灭掉所有活着的人,姆纳奇打扫战场。”老罗守着满头羽毛的家伙,直接下命令。花彪在跟在他脚下,到处乱嗅,骄傲又不屑的表情横溢。
满头羽毛的家伙手里原本拿着一把阿拉伯弯刀,早被老罗扫到远处去了,身上只有腰部别着一把刀鞘和匕首。老罗看着他也爬不起来,索性捡起那把弯刀,再抽出他身上别着的刀鞘和匕首。
弯刀做工不错,刀柄和刀鞘上面都镶着宝石,匕首的风格也差不多,都是阿拉伯风格的东西,看做工还有刀鞘上隐隐的血迹,可以肯定这个羽毛头是个强盗,而刀的原主人应该在阿拉伯人中有点地位,高低不好说,但肯定不是小商人。羽毛头躺在地上哼叫,却没人理会他,被老罗横刀扫中后腰,能叫出来已经算是身体不错。
草丛中的火已经被扑灭,其实本就没怎么烧起来,被灭掉的家伙们除了直接被老罗钉在地上的,多是被打乱了手脚,火焰和飞矛吓出来的,结果慌乱的他们根本没有抵抗之力。
老罗捡看着姆纳奇收拾来的战利品,姆纳奇连同死人耳朵上挂的脖子上套的都缴获来了,还真是个细心的小子,以后打扫战场的活都归他了。大略看了下,确实还有几样好东西——几个装水的皮囊,银饰的刀具,一袋子金块宝石,甚至还有两把弓和一些箭,老罗试了试,可惜弓力太弱,开满弓射出的箭还没有他的投矛远。
“那噶,去审问那个家伙,问题他为什么攻击我们。”老罗相信这就是一起简单的抢劫,因为他们刚到这里,不会有幕后指使者。
那噶问询的结果没出意料,这是一伙被逐出部落的流浪者。混合起来打劫过往的人,之所以打老罗他们的注意,只是看中了他们身上的衣服和老罗的刀。愤怒的那噶直接用狼牙棒敲碎了羽毛头的脑袋。
老罗咂咂嘴,收起那袋子金块宝石,刀具,弓箭,剩下的取两个匕首别在腰上,其余的任由那噶和姆纳奇分配,那些死人戴过的首饰成了两人的最爱,两个人把五颜六色的项链和耳饰你一串我一串挂在脖子上和耳朵上,气得老罗无话可说,所有的马赛男人都是这个德行,满脑袋的小辫子,辫子上还挤上彩色的皮条,耳朵上掏个窟窿,挂上各种宝石串。老罗心说,还好他们不喜欢往脸上涂白色粘土,否则带回这个年代的中国肯定会被认成山魈。
死人的尸体不用收拾,自有草原的食肉或者食腐的家伙来为他们处理后事。剩下的战利品没人愿意要,索性一把火烧掉。
继续向东的路上基本就没有安宁的路段,每一处草坡的背后都有可能有部落强盗在埋伏,每一处高岗的树下都有可能是强盗的老巢。就没看到过安稳放牧的牧人或者耕作的农人,路上行走的很有可能是某个团伙的探子,也有可能是给团伙招揽生意的煽客。
强盗们的种族也不好确定,除了浑身漆黑的,半黑不黑的,还有皮肤黄褐色的,连那噶与姆纳奇都分不清他们的种族,到后来甚至还有明显是阿拉伯人血统的强盗。
老罗没心情探究每个强盗团伙的内部关系,只要有哪些家伙露出攻击倾向,老罗就像大锤砸核桃一样把他们都干掉,当然收获也不错,梭镖,金属长矛,弯刀,匕首,阿拉伯金银币,宝石,应有尽有。
那噶与姆纳奇都因此获益匪浅,那噶的的身上多了三把匕首和半身金属链甲,姆纳奇则改换了两把阿拉伯弯刀双持,虽说有些不习惯,但是攻击力比原本的短矛好多了。
开始被袭击的晚上老罗还照例宿营在野外,后来发现野外的夜晚也不得安宁,干脆等到被袭击的时候留下活口,然后就到强盗的老巢去宿营,这也是个不错的办法,强盗的老巢一般都防守不错,强盗们之间也很少在夜晚互相攻击。还有一个不错的就是抄强盗的老底,使得至少老罗不用为雇船的费用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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