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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这首诗是抄的!

    

    林书书一首春雪写成,灵光有一掌一寸高,力压群雄,唯我独尊,顿时志得意满,觉得今日的诗坛魁首非自己莫属。

    得志便猖狂!

    陆先生、陈夫子、李老爷子三位渭城最为有着名望的人,对林书书的诗也是交口称赞,溢美之词不绝于耳。

    杨晨笑了!

    林书书的诗也叫好诗!

    看来这渭城中人是没有见过真正的好诗啊。

    今日就让你们见识一下,华夏唐朝的绝顶诗歌是什么样的。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

    来吧!

    就写一首唐宋八大家之一的韩愈的一首春雪吧。

    春雪!

    “也是一首春雪!”

    杨晨附近的读书人,见杨晨动笔,都看了一下。

    看到诗的名字,顿时一愣,随即都忍不住讥讽起来。

    林书书已经把春雪写活了,莫非你一个在渭城中不显眼的读书人,还想在同样的作品中与林书书争锋?

    这真是自找没趣啊。

    就算是杨晨身旁的那个俊美洒脱的杜公子,见到杨晨写的春雪之后,也忍不住皱了一下眉头。

    只是,两人初相识,杜公子也不好劝杨晨。

    但心中已经有些微微不喜,觉得杨晨不知道高低,也不知道进退。

    这个时候写春雪与林书书争着出风头,只会自取其辱。

    新年都未有芳华!

    杨晨写下了春雪的第一句。

    不过,这个字却是真是难看啊。

    “初句平常!”杜公子微微皱眉。

    “字写的更是难看,看起来,并不像是个真正的读书人,那一个读书人,不都是一手好字!”

    “而他的字,却如孩童涂鸦,勉强能够让人认出来写的是什么罢了。”

    平常的一句,难看的字体,顿时让杜公子还有附近的读书人对杨晨的这首春雪不再抱有任何希望了。

    “就这样的水平,也想写出春雪与林公子争锋,真是马不知脸长啊!”

    “这字写的和狗爬的似的,能确定他是读书人吗?”

    “还书香世家出身呢,我看就算是一个平常的寒门弟子,也要比他强一万倍!”

    “真是丢了我等读书人的体面。”

    窃窃的私语,慢慢的蔓延。

    林书书听到了,听到后,却是眉开眼笑。

    在他看来,杨晨越是无用,越是没有本事,那就是越好。

    一个没有本事的人,才不会闹出什么不可收拾的乱子。

    “看来是我多虑了,这杨晨根本没有什么本事,依然是那个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废物读书人!”

    这声音,自然也传到了陈夫子、陆先生、李老爷子的耳朵中。

    李老爷子心中不爽,开口道:“现在的年轻人,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自以为读过几本书,就能够拥有满腹才华。”

    “前面已经有了一首春雪,他还写春雪,这是要打林书书的脸吗!”

    “只怕是打脸不成,反受其辱!”

    陈夫子也道:“年轻人嘛,年轻气盛,但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终究难成大器,这一次让他受点挫折,历经磨砺,也是好事!”

    陆先生却不以为然道:“两位言之过早,这首诗还没有写完,殊不知这首春雪压不过林书书的那首春雪?”

    陈夫子是云起书院的先生,陆先生是三味书院的先生,两大书院在渭城中明争暗斗多年,陆先生见陈夫子贬低杨晨,自然而然的就开口反对。

    所谓对手反对的,我必赞成,对手贬低的,我必褒扬。

    陈夫子笑了:“想要写出一首灵光生成,浮影当空的诗词,谈何容易,今日能够出现两首这样的诗词,已是极致!”

    陆先生心中也不觉得杨晨能够写出来多好的诗。

    便缄口不言。

    二月初惊见草芽。

    杨晨写下了第二句。

    便有好事者,大声的把杨晨写的这首诗念诵了出来。

    新年都未有芳华,二月初惊见草芽。

    听到第二句,陆先生脸上带着喜色,陈夫子也有些震惊,李老爷子的脸庞更是火辣辣的。

    单单看这两句,已然不比林书书的那首春雪差了。

    若是后面两句不写崩的话,今日的‘冬梅‘诗会,又将会出现一首可以传颂四方的好诗。

    杨晨并没有理会外界的喧嚣。

    他知道,他自己写的可是唐宋八大家之一的韩愈的诗,其诗的绝妙之处自然是不言而喻,不要说小小的冬梅诗会,纵使层次更高一些的诗会,韩愈的诗也有能力独占鳌头。

    白雪却嫌春色晚,故穿庭树作飞花。

    杨晨把最后两句写了出来。

    好事者继续跟着大声念诵。

    到了最后,更是把这一首的四句全部连起来念诵。

    新年都未有芳华,二月初惊见草芽。白雪却嫌春色晚,故穿庭树作飞花。

    一遍又一遍的念诵。

    声音传四方。

    念着念着,声音逐渐的低了下来。

    而附近的读书人,以及李老爷子、陈夫子、陆先生都已经站了起来。

    林书书的脸色一片雪白。

    蒙着黑纱的少女的指甲,已然深深的刺在了肉里。

    “为什么会这样?”

    李大公子也愣了,他早已经让人暗地里调查过杨晨。

    杨晨绝对没有这样的本事。

    他敢娶林诗诗做妾,就是因为他觉得杨晨绝没有咸鱼翻身的那一天。

    就见杨晨的诗成之后,忽然之间,纸张上面,仿若是起了一片神霞,灿烂似云锦,明亮而柔和的光芒陡然升起。

    一个个的字,跳动起来,浮现在半空,且每一个字都有拳头一般大小,宛如星辰,光芒璀璨。

    “这是笔下锦绣,锦绣诗词啊!”陈夫子愣了,嘴中更是喃喃的自言自语。

    “灵光数十丈!”

    “这样的才华,渭城无有出其右者,不知道这人是那个书院的学子,居然有此才华而名声不显?”

    “好诗啊,好诗!”

    陆先生更是惊奇不断:“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水平的诗,有了这首诗存在,其余的诗再看起来,味同嚼蜡啊。”

    李老爷子沉默不语。

    眼中更是闪过一丝杀机。

    对于儿子做的事情,他自然是知道的,可是他也认为一个穷酸,根本翻不出来什么浪花来,便有着儿子听之任之。

    可是,如今看来,他错了。

    这杨晨的本事不小。

    要是杨晨能够一直写出来这种水平诗词的话,他的将来就有一多半的把握封神成功啊。

    不经意间,李家得罪了一位未来的神明,这绝不是一件好事。

    “非得把他扼杀在萌芽中,绝不能让他顺利成长起来。”

    杀父之仇,夺妻之恨!

    这是世间最大的仇恨。

    他们李家和杨晨之间,就有着夺妻之恨。

    李老爷子的儿子夺的杨晨的未婚妻。

    这是不可化解的恨。

    “杨晨的这首诗是抄的!”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李大公子站了起来,眸子里闪烁着惊人的光芒。

    “这首诗,我曾经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