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伏昊他们这群大罗都已经探明白混元之路了,要想证道混元,就必须要有自己的大道。而伏昊和女娲都是造化之道成就大罗,但混元之路便不能这样了,所以他们两人必须改变一下自己的道路。
当然因为造化之道乃是他们突破大罗的根本,是他们成道的根基,这是无法改变的。但他们却可以在这条道上进行延伸和衍生,只要创造出完全属于他们自己的大道,那么他们就真的大道可期了。
若是一般的神袛,伏昊当然不会去问,毕竟这是他们大罗尊神最重要的秘密,但伏昊女娲不同,他们两人在这方面彼此交心,互相扶持,根本无须向对方隐瞒。
“嗯,我已经决定了。”女娲点头道,“我想将造化之道和大地之道结合在一起,创造出属于我自己的大道。”
洪荒万物大部分生灵都离不开大地,生于大地死于大地,大地包容万物,厚德载物。
掌大地阴阳生育,孕养万物,管山川大地之秀、万物之美。
“看样子你还是要继承岳鉴大神的道路。”伏昊感慨道。
想到自己的父神,女娲心情也变得低落了起来:“我既然继承了父神的一切,执掌乾坤鼎,那么父神的大地之道就由我来开拓。”
“难怪你在当日分宝之时,你特地拿了九龙鞭和那张混沌胎膜。”伏昊感慨道,“看样子你早就已经打算好了。”
大劫结束之后,那些陨落的大神所遗留下的灵宝,除了自动飞走寻找自己的有缘人外,留在战场之上的那些宝物便被伏昊他们瓜分了。这也是女娲说如今的伏昊不缺灵宝的原因,他们现在都不是缺宝的主!
像龙凤两族的镇族至宝,在他们的大罗尊神都陨落后便大多遗留在战场之上了,而伏昊他们便毫无顾忌的瓜分了龙凤至宝。
毕竟龙凤两族本就和盘古族有大仇,现在不趁着他们虚弱之时踩上两脚怎么可能?现在没有大罗坐镇的龙凤诸族,不被有心人趁机灭族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而且这一次龙凤两族的反水虽然说大有隐情,但其情可悯,其罪难恕,所以龙凤等诸宝便被天庭以赎罪的名义给没收。再加上那些异族神王遗落下的宝物,天庭在天帝的主持之下进行了一次分宝大会。
而天灵氏正是借这次分宝大会让自己的帝位变得稳固,即便他也因此背负上了得罪龙凤两族的因果,他也一点也不在乎。
对于他来说,龙族凤等兽族的支持哪有盘古本族的支持有力,而且龙凤等族都已经失去了大罗,哪怕族人不少,但也变得衰退了。
诸天大劫之后,天道便再次开始紧缩洪荒世界的本源,洪荒诸神悟道再也比不得以往。而这个时候功德的妙用便开始显现出来了,身怀大功德的神袛悟道修行要远强于其他神袛。不过功德难道,需要对洪荒世界做出大贡献。
和其他神袛欲求功德而不得不同,伏昊倒是对功德之事有了几分把握。
“那么娲儿,我所提议的事你考虑的如何了?”伏昊问道。
“你以为就你一人想到这一点吗?要不然我为什么会拿那张混沌胎膜。”女娲可不想伏昊专美于前,而且她自己也是有所打算的。
元始和幽冥老祖那场大战之后,洪荒大陆便开始变得支离破碎,不少土地岛屿都沉入大海之中,同时因为残余的地煞之气的干扰,使得不少地区变成死地鬼地,缺少生机,就连刚开始的雷泽也是这种情况,生灵稀少,比不得以往。
伏昊刚来之时雷泽还残留着严重的能量波动,污染了这片区域,使得这块区域缺少生机。雷泽是自己的诞生之地,伏昊不忍其变成这副鬼样,所以在将那件与自己有缘的的宝物收走之后,便开始有心改善这周围的环境。
但有心却不代表自己能行,虽然伏昊精通造化之道,但对大地之道却一点都不懂,不清楚地脉龙脉的规划,贸然将其改变,未必能够改善现有自然环境,在打破原有的生态平衡没有建立新的生态平衡后,只会对这里造成巨大的破坏。
所以在之后的百余年之中,伏昊慢慢摸索,小心翼翼地改善其环境,不但让其恢复了完好的生态环境,还使自己对造化之道有了更近一步的领悟,同时还得到了稍许功德。
也正是获得了天道的嘉奖,伏昊便开始计划对整个洪荒大地进行改变,但这项任务太巨大了,而且改善整个洪荒世界的生态环境的难度要远比改善一小部分地区要难得多。这种事情做好的便有大功德,但做不好甚至会将大地变得更坏,变得业力缠身。
所以伏昊便想到了女娲,毕竟女娲不但擅长造化之道,对岳鉴大神的大地之道也颇为精通。
不过看女娲的动作和话语,伏昊觉得女娲也是和自己有着类似的打算,只不过事关重大不敢轻易下手。
重塑大地,梳理山河水脉,将浊气和幽冥之气所退化形成的地煞之气都给清理干净,让洪荒大地恢复以往的生机,这便是女娲的打算。而岳鉴大神也有着执掌整个洪荒大地的权柄的愿望,和元始天王共掌天地。
所以两相结合女娲便在分宝大会之上将代表大地龙脉的九龙鞭纳入自己手中,而混沌胎膜便更是女娲执掌大地山河计划之中最重要的一环。
“阿昊,那你呢?”女娲美目涟涟,想要知道伏昊日后的大道。
“盘古父神开天辟地,我比之不上。但却也有心以自身大道演化一方世界。”伏昊对女娲说道。
若轮这方世界谁的造化之道最强,不是伏昊也不是女娲,而且盘古大神!开天辟地,生生造化,演化万物,尤其是在从异族哪里得知创造一方世界可以证道混元之后,伏昊便有了这个打算。
更何况,先天八卦之道不就是演化万物创造世界的造化大道吗?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