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顾不上未洗干净的衣服,赶紧提着东西躲藏。不一会,五个粗野壮汉出现,跑到他的衣服前,“是血衣,居然是个小孩子?”
一人道:“大概是哪家饿的实在没法子了,吃了小孩。”
“不像!”为首的汉子拿起衣服仔细看,又观察了一下四周的情况,道:“你看这脚印。这是个小孩在洗血衣!”
众人大惊,这大晚上的,洗血衣的小孩?莫不是闹了鬼?
为首的汉子摸着胡子想了想,道:“听说今天城里巡逻,是因为死了两个衙役?”
一人道:“对啊。听说仵作看过伤口,从刀口看,是个侏儒?”
“难道……”众人顿时把手放在了武器上,警惕的观察着四周。他们只是吃不饱饭落草的土匪。那个侏儒可是杀了全副武装的衙役,还有甄氏家族的总管。毋极县所有人都对他的剑术噤若寒蝉,他们几个可就一身蛮力,根本不懂武艺!
为首的汉子小心翼翼的放下衣物,道:“好汉!俺们几个是太行山上的土匪,若是打搅了好汉,还望见谅!好汉杀恶吏,俺们心里钦佩的很!”
见没有回音,为首汉子又喊道:“好汉!可愿现身一见?俺们虽然不读的什么书,也懂仁义二字。好汉行侠仗义,惩恶扬善,正是我辈楷模。”
郭松掂量了一下双方的实力对比,真要打,他有胜算,但说不定也会没命。这群人全神戒备,手里拿着刀,他肉体凡胎,被砍了会没命的。压低了嗓音,冷声道:“你们走吧!”
众人听到声音,立刻朝着这方向。为首的汉子面露喜色,放下刀,把衣服简单的叠了,又示意众人也放下武器。自己双手端着衣服向前,一边走,一边说:“好汉!俺们绝无恶意。这衣服,当归还好汉。不过如今城内已经发了通缉令,不几日只怕整个冀州都会搜捕好汉。俺在山上有个小寨子,有几十兄弟,好汉若是想找个歇息落脚处,俺们兄弟都是极为好客的!”
郭松掐算着距离,手已经握在剑柄,但凡有异样,立刻出手!但这汉子在一丈外停了下来,低下头,把衣服伸手端着,恭敬道:“好汉,俺们绝无半句虚言。”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郭松从树后现身,拿回了自己的衣服,“你寨子里可有肉吃?”
汉子一看居然真的是个小孩子,大笑道:“有肉吃!管饱!”
“俺叫王大眼,是大当家的。这几个都是俺兄弟。”
郭松拱拱手,“郭松。”
王大眼道:“兄弟读了书?”
“读了不少。”
“那好啊!”王大眼大笑道:“俺们寨子里都是不读书的货,正缺兄弟这样的帮手。等俺回去和兄弟们商量了,给你也排个位次。”
“这就免了。”郭松道:“我就借宿一宿,也不枉你一番诚意。”
王大眼笑道:“那就当客卿!客卿!当年张神仙不就是刘季三的客卿么。”
想不到他居然拿出刘邦和张良的例子邀请他,看来他就算没读过书,也是有不少见识的。这类人,从古至今乡野间都不少。他们的确大字不识,可各种民俗、传说门儿清,里头蕴含的道理,他们也都引以为标榜。
郭松心中也升腾起一股豪气,道:“好!我就给你当几年客卿!”
“爽快!”王大眼哈哈大笑,对他们这样的土匪而言,有个读书人帮忙出谋划策,肯定是要事半功倍的。读书人是个宝,人人都想要。
王大眼的寨子在毋极县西北方向的秋山上,确实很小。受限于资金和人力,就搭建了一些简单的大通房,土匪们都窝在一起睡着。他们来落草不过三年多,能发展到五十来人已经算不错了。毕竟土匪是个刀口舔血的行业,这年头稍微有点钱的人出行都带着护卫,那可是训练有素的职业人士,他们一票干下来,损兵折将是免不了的。
但既然落了草,那就是把脑袋挂腰上。走运活下来了,那就大鱼大肉快活。死了正好,这世道,活着也是受罪!
王大眼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把郭松称为张良,叫他郭神仙。众土匪对老大的决策没啥子意见,都拍手欢迎。
众土匪原来都是农民和手工业者,世道昏暗,逼得他们不得不落草。彼此报团取暖,求个活路,倒也没搞出什么利益之争,说到底,现在寨子还太小,都是吃大锅饭。王大眼一个大当家,还要亲自带队去踩点。老大身先士卒,其他人自然也没啥异议。
看着这居住环境,就算是郭松这种从小在农村长大的,过惯了苦日子的,也受不了。这帮人以前都是良民,宁愿流落至此,也不从良,看来是真的没辙了。
当晚,郭松便找到王大眼商量,首先要改一下这个居住环境,不然容易得瘟疫。“大当家,咱们寨子要换个地方。俗话说,依山傍水。我们就这么建在干山上,没有活水,就没有财路。”
“郭神仙啊。你今天刚来,不清楚俺们这情况。”王大眼用两个杯子和一根筷子摆着,道:“这筷子就是秋山上的河水,东岸上这个寨子在俺们的西边,不是俺们的,他们有一百多人,比我们也来得早,先把地方占了。凡是总要有个先来后到不是?”
什么先来后到,对方人多打不过才是真的!郭松一合计,这破山上的土匪窝估计有三四个。很多可能原本是个小村庄,直接就蜕变成土匪窝,从此不纳粮,靠山吃饭。
“大当家的。你跟我说实话,你真不想换地方?”
王大眼笑道:“要是能把那寨子收了,当然就换。不瞒你说,他们那压寨夫人真得劲!”
“好。承蒙大当家收留,我就为大当家献上一策,夺了这寨子。”郭松兜里装着黄金,不立功,搞点威望,在这土匪窝他根本睡不着。
王大眼喜出望外,他要的就是这个,连忙拱手道:“哎呀!那就都仰仗军师了!”第二天,郭松带了两个人,一起去探风。那寨子的确人多不少,就建在山坡上,房子比较齐整,一面靠着河,一面搭着拒马,只留了一条山路,派了七八个人来回巡视。
“差距啊!”这边这土匪窝,显然要厉害两个档次。
原本计划火攻,可看到这寨子的情况,不能这么搞破坏。大家都是土匪,就这么点东西,你一把火烧了,一块荒地要了也没用。
基本了解了地形情况,郭松便回寨子。找王大眼商议,“大当家,这寨子很不错,我们得留着。你和他们当了几年邻居,可清楚他们有几个当家的?”
王大眼道:“三个当家的,都是结义兄弟。”
“他们可有什么爱好?”
王大眼道:“嗨,土匪不就是喝酒吃肉找女人么。哎呦!”
王大眼一拍大腿,想起了一件事,道:“他们老大和老二,都找了媳妇。老三还没有。他们寨子里有四个卖身的老妓女,平常都是共用的。这个老三,很能打,不过性格不好处。”
郭松奇怪道:“他们那两媳妇哪来的?抢的?”
王大眼道:“可不是抢嘛!唉,他们那老三,每次身先士卒,武艺不错,看着眼馋。”
这个王大眼,别的没有,爱才那是绝对的。他对郭松几乎就是“死缠烂打”邀约到手,盯上老冤家的得力干将也是当然的。这货如果不是个文盲,说不定真能搞出点事来。
“大当家,我给你出一招离间计!”郭松附在他耳边把自己的计划说了,王大眼眼睛圆瞪,高兴道:“好!好啊!”
两个寨子,相距一公里左右,虽然因为双方都有些实力,保持着平衡,但刺探从未少过。说不定彼此的成员里就有间谍。所以很快,王大眼对那老三的钦佩之意便传到了对方的耳中,想要邀请对方共图大事,同享富贵云云。
与此同时,根据郭松的建议,王大眼开始像模像样的练兵。虽然武器是木棍,可军事化的训练也绝对能提高不少战斗力。
可军训非常苦,要按点起床,按点出操,集体行动。对这群大字不识的底层百姓来说,太难熬了。而且,阶级显现了出来。
以前王大眼和他们勾肩搭背,称兄道弟,虽然是大哥,却没有明显高出一头。一旦开始军训,负责发号施令的人天然的成为凌驾于众人之上的领导者。
只一天,寨子里便怨声载道。
王大眼语气沉重的跟郭松商议,“军师啊。兄弟们都不服气,这可怎么办?”
郭松沉声道:“大当家想要当一辈子土匪?”
王大眼眉毛抬起,瞪着眼睛道:“军师有何良策?”
“以目前的情况,就算官府想招安,也轮不到咱们。这几十号人,官府一个不开心就剿灭了。”
王大眼沉默不语,他们能活到今天,就是因为官府压根没工夫搭理他们。
郭松继续道:“我们至少要做到这秋山独一家的寨子。古人云,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我们首先就要除去西边的寨子,这就需要练兵!等以后寨子人多了,大当家想要稳坐宝座,也要练兵。大当家,你是领头的,不能跟他们嘻嘻哈哈。兄弟情,不是这么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