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爱文之前瘫在床上的时候,生产队里的人都不看好他还能重新站起来。
当初他被张二牛带回来时那凄惨的模样在这十里八乡闹得沸沸扬扬,编排他干了啥坏事儿的人都有,还有不少跟王招娣平时有龌龊的妇女私下嘀咕肯定是她平时作孽太多,要不然怎么两个女儿嫁人后都对她不亲近,这下连儿子都被她害成了残废。
那段日子,一桩接着一桩的事儿都快把王招娣给逼疯了,二儿子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娘家那边又步步逼近,所幸她脑子还没昏了头,最终在侄子跟儿子之间还是选择了儿子。
当然,这其中有没有沈老五的掺和沈墨霏就不清楚了。
总之在年前王家人曾来找王招娣要过一次钱,最后两家是闹得不欢而散了,自那以后,王招娣再也没在家里人面前提过自己娘家那边人一句。
张秀云也以为沈爱文再也站不起来了,这二人的交集还得从沈爱文有一天突然从床上爬起来,听从自家妹子的建议开始在生产队里进行复健活动开始的。
之前沈爱文就明显对张秀云有着强烈好感的,不过那个时候他心里也门清,有那么一个娘在,张家人怎么可能舍得把从小捧在手心里的闺女嫁过来?
他会遭了这么大得罪,还不是因为想在手里多攒点钱,想让自己喜欢的女孩儿能安心的嫁给自己吗?
结果没想到会遭了这么大得罪,所幸在进行复健的时候跟张秀云遇到过几次,一来二去,原本不算太熟悉的两人也慢慢的熟悉起来。
沈爱文喜欢她的情绪表现的实在太明显,张秀云又是个羞羞的性子,看见他每天忍痛都要坚持锻炼,也产生了敬佩的情绪。
这时间长了,这心里头自然也就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沈墨霏自个儿感情迟钝,可不意味着她看不出来这两人的猫腻。
在她看来,沈爱文在梨花公社这一带也算很不错的男同志了,要不是摊上王招娣这么个糟心的娘,想要把姑娘嫁给他的人家也不少。
梨花沟里除了齐锦辉,这第二受欢迎的可不就是他了吗?私下暗恋沈爱文的小姑娘也不少呢。
张秀云也是个纯良的性子,只要沈爱文是真心护着她,那也不怕以后结婚后会在王招娣那儿受委屈。
所以这两人凑一块儿倒也不错。
“不过墨霏,你可真厉害!现在你二哥走路干活都跟正常人没啥两样了,一点都看不出来之前受过那么重的伤呢!”
张秀云一脸钦佩的看着她说道,能跟这么优秀的人做朋友,她真的感觉自己超级幸运的!
“二哥的伤其实就是看着严重,只要药品跟营养跟上了,其实一点事儿都没有,你们都把我想的太厉害了,我哪有那么大的能耐,又不是专门学过医的。”
沈墨霏谦虚的说道,她当然不能承认是自个儿把二哥医治好的。
如今她的身份就是乡下的一个小村姑,走狗屎运救了何老四一条命就算不错了,要是把沈爱文的伤势愈合也揽在自个儿身上那不是明摆着告诉别人她有问题嘛!
原本的沈小翠就是个脾气暴躁的小村姑,要不是因为有沈家老太太对家里女娃娃的照顾而习得几个字,没准现在跟梨花公社大部分社员一样都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这突然就会治病救人了,别人不会怀疑才有鬼呢!
所以当初救沈爱文的时候,沈墨霏也没主动出面过,就连二哥他自己都以为是那神奇药粉的缘故他才能侥幸站起来,不至于成为一个废人。
当然,这药粉现在除了张二牛跟他知道外,梨花公社便没有其他人知晓了。
仅此一遭,他们哥俩也明白这药粉既是个能救人的东西,也是个能害人命的东西,他们俩就是万千老百姓中的一个,实在没有这个胆子再去走这一遭了。
因此沈爱文伤好之后,又开始老老实实的种地挣工分,不过因为之前的遭遇他手头也有百元巨款,娶个媳妇倒是够了。
张秀云嘿嘿一笑,挽着沈墨霏的胳膊就屁颠颠的跑去买了两斤蜂蜜,打算回头真的给沈爱文带回去。
这头刚付完钱,沈墨霏的肩膀就被人拍了拍。
她下意识的回头看去,就瞧见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男人正站在她伸手,个子倒是不高,就是看着挺凶神恶煞的。
张秀云也瞧见了,下意识的抓紧了沈墨霏的胳膊,心里有点怕怕的。
“有事?”
比这络腮胡子更凶神恶煞的亡命徒都见过,沈墨霏自然不会像张秀云一眼害怕,只是皱着眉很平淡的问道。
“你就是张秀云?”
络腮胡子眼神不善的问道。
“是我。”沈墨霏眯了眯眼,当然听出了来者不善,双手抄在胸前,脸色冷淡,“你找我有事儿?”
“听说你这婆娘凶得很啊,还欺负我顾大山的妹子,当我们顾家是没人了咋的?”络腮胡子也就是顾大山一脸凶恶的问道,活脱脱就是来给找麻烦的。
原本在附近逛着的老百姓们看他这样子立马退开了好几步,却又耐不住这满心的八卦,直接就把他们三人围成了个圈。
“你妹子?”沈墨霏茫然的看着他,“你妹子是谁?”
“我妹子就是顾菲菲!咋了,你欺负了人还想不承认咋的?”顾大山说话粗声粗气的,冷哼道,“还从来没人敢欺负我顾大山的妹子,你倒是头一个!不过看你是个娘们的份上,老子也不为难你,你给老子妹妹道个歉,只要她原谅你这事儿就算完了!”
沈墨霏只觉得顾菲菲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却一点印象都没有,哪还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欺负过叫这个名字的人?
再说了,她欺负的人多了去了,怎么可能把人的名字都记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