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小灶?哪有说得这么容易,今天这事儿后娘肯定会把粮食都转移到他们那屋去,看的会更紧了。
小丫头年纪不大,却因为家里的偏见而早熟,说到底还不是穷闹的吗?
十几分钟后,玉米菜粥煮好了。
沈小烟小心翼翼的舀了满满一碗递给沈墨霏,讨好的笑道,“二姐,你吃。”
沈墨霏也没客气,就着微弱的火光她也看不清楚这菜粥到底是什么颜色,拿着木勺舀了一小勺,吹凉了后才一口吃下。
玉米面磨得本来就不算细,吃起来也是有些糙口的,有股咸味儿,不过却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难以下咽,比起中午吃的那顿稀糊糊来说,这碗玉米粥已经算能入口了。
“你也赶紧吃吧,吃完咱们就回去睡觉。”
沈墨霏看着沈小烟眼巴巴的瞅着自己催促道,这孩子也不容易,就当可怜一只小猫儿了。
一斤玉米面煮了满满一陶罐的粥出来,虽说味道不咋样,不过姐妹俩难得吃了个八分饱,胃里暖乎乎的,总算让沈墨霏有了点精神。
趁着还没人发现,吃完了玉米粥后沈墨霏便心满意足的拍拍屁股回屋去了,当然,也没忘记拎着她剩下的那点玉米面。
而沈小烟则是将刚才的痕迹都处理了一遍,才跟着连忙跑回了家。
“有肉味儿……”
沈小烟刚刚踏入屋中的脚步一顿,朝着父母那屋的方向看了过去。
虽说空气中弥漫的这股肉香味儿十分淡薄,可她那鼻子也不是白长的,肉味儿哪里闻不出来呢?
“真偏心……”
眼底闪过一丝失落,沈小烟才回神踏入屋中,然后便瞧见自家二姐已经躺炕上闭眼睡过去了。
小姑娘长长叹了口气,虽说才刚刚吃了玉米粥,可她已经有半年多没尝过肉味儿了,所以乍一闻到肉香味还是忍不住馋,就连已经有八分饱的肚子都叫了起来。
……
一觉睡醒,外头的天色才蒙蒙亮,不过公鸡打鸣,乡下劳作的人们也纷纷起床准备去干活了。
这年头,下乡极少会有睡懒觉的,凡是成年人不管男女都得下地干活,前几年要不是搞那什么大炼钢导致人手不够无法看管那么多粮食,没准外头饿死的人就会少一点。
今年地里的收成比前年好了不少,但也不够社员们敞开肚皮吃的,所以还得更加努力干活才行。
在乡下,女人当男人使唤,男人当牲口用,像沈墨霏这样满了十八岁的女娃娃也得跟着上工挣口粮,要不然分粮的时候就没她的份儿。
经过一夜的休息,沈墨霏感觉跟这具身体的联系又紧密了几分,连带着原主的记忆完全掌握。
不过不同的是,原主的记忆对她而言就是一本书,只有她想知道关于原主的事儿时这本书才会翻动,因此这一大早起来她也就明白自己该干什么,不至于两眼一抹黑,啥都不知道。
梨花沟三个生产队,只有公社办公室那边才有一口挂钟,想要知道具体的时间还得看表,不过这个年代手表可是个奢侈品,在这么偏远的乡下可没几个人能买得起。
夏天的天亮的早,这个时候估计才早上四五点左右,沈墨霏换上了那套打满补丁的衣服,打着哈欠便出了门,至于沈小烟,这丫头起的比她还早,正在外面干活呢。
一出门,沈墨霏便瞧见王招娣端了个盆往外面倒水,看见她出来了那脸顿时拉的老长,厌恶的瞥了她一眼便走了,显然还在为昨天的事儿计较着呢。
“小翠,走上工了。”
沈爱文拿着锄头冲她吆喝道。
沈墨霏点点头,也懒得计较让他们叫自己沈墨霏这个名字,大步朝着沈爱文这个二哥走了过去。
刚刚站到沈爱文身边,她手里便被硬塞了个东西,还热乎着呢。
“赶紧走,路上吃,别被娘看见。”沈爱文语速极快的说道,跟做贼似的,生怕王招娣看见。
沈墨霏微微一怔,手里的是一个被煮过的红薯,隐隐有股甜味儿,在原主过去的记忆里,煮红薯煮土豆或是煮山药就是一家人早上的早餐,每人只有一个。
昨天得罪了王招娣,今早她煮红薯的时候肯定不会准备她那一个,那么她手里的这个……
“赶紧吃吧,一会儿娘看见了会闹的。”沈爱文见她盯着红薯发呆,忍不住再一次催促道。
双胞胎兄弟今年二十,以前年纪小的时候也是跟沈小翠在一个盆里抢过口粮的,如今已经长成青年,倒是有了作为兄长的自觉,竟然会愿意把他自己的那一个粮食让给妹妹……
沈墨霏垂下眼帘,她从未有过兄长,自然也不清楚被兄长护着的感觉是怎么样的,因此只是觉得很奇怪,也看不懂沈爱文的做法,毕竟昨天跟那媒人谈的时候可是说清楚了,嫁到齐家的那笔彩礼会到她自个儿的手里,两个双胞胎哥哥想要靠着这笔彩礼娶媳妇是绝不可能的……
是故意讨好想从她这儿得到那笔彩礼吗?
沈墨霏不动声色的将红薯吃到嘴里,一边随同沈爱文离开家去干活。
她被分配的活就是负责看管生产队的百来只鸭子,每天需要把它们赶到河里去,等下工的时候再把鸭子们赶回圈里,期间还要防着有人偷,如果死了丢了都是要算到她个人头上的,因此这活并不轻松。
不过看到那些在地里哼哧哼哧使蛮劲挖地的社员,沈墨霏又是庆幸。
“小翠,你真的要嫁给齐锦辉了呀?”在河边洗衣服的一个小媳妇看着她好奇的问道,“我可听说那齐锦辉受了重伤,已经残了呢!你要是真的嫁过去,下半辈子不就等于守活寡吗?”
这小媳妇年纪看上去也不大,一大清早的就来河边洗衣服,身边放着一大堆脏衣服,一看就是一大家子人堆积起来的,不过就算这样也没能止住她对八卦的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