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交易,”红袖紧紧地扯住林云的袍袖不松手,压低声音,道:“你们帮我一个忙,我告诉你们菖蒲岛在哪,如何?”
林云顿时犹豫了起来,菖蒲岛在他手中的地图上并没有任何的记载,看来的确是一个不知名的海外小岛。
如果红袖真的知道菖蒲岛的具体位置,那倒的确能够省下林云和剑二的不少时间。
“什么忙?”林云沉吟了片刻,开口问道。从这几日的接触来看,他实在是不敢再相信红袖,生怕后者又有什么算计。
见林云面色警惕,红袖轻哼一声,松开了抓住林云衣袖的玉手,道:“秘密。但我可以告诉你,菖蒲岛的位置在这苦槠城中除了我以外没有第二个人知道。”
闻言,林云大摇其头:“你不告诉我什么事情,我当然不敢答应你。倘若你要去杀林茵王,我们二人又如何能办到?”
“我的确是让你们帮我杀一个人,但却不是林茵王。”
“还是算了吧。”林云取舍了半天,还是忍不住开口拒绝了这一交易。人生地不熟的,能不招惹是非就不招惹是非,他就不信偌大一个苦槠城会没有人知晓菖蒲岛。
红袖冲着林云和剑二摆了摆手,看似真诚地笑道:“我没指望你马上答应,给你三天的时间考虑,在那之前,你要先看看身上少了什么。”
说完,她调皮地眨了眨眼睛,不等林云答话,一个闪身没入了人群中,向着官兵走去。
“鞭子,可恶!”林云神色一变,这才意识到这几日来一直贴身保存的红色软鞭已经不翼而飞,竟是已经在先前的接触中被红袖顺手牵羊。
一股凉意从林云的心底升起,那软鞭是五行封印阵各个子阵的载体,他当真是将之看得比自己的身家性命更为重要,想不到在不知不觉中被人摸了去。
至此,林云才明白,这红袖原来还有与瘦猴一般的神偷手段,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从人怀中取走物事。
“不要暴露实力,我们先进城,然后再想办法找她。”剑二修炼多年,办事比林云要稳重上不少,见状急忙制止了即将暴喝出声的林云。
“好吧。”
就这么一会儿时间,红袖已经安全地通过了林茵国官兵的盘查,进入了苦槠城。
林云与剑二两人不着痕迹地向海边凑去,左右瞧着没人注意,同时隐去了身形,借着镇魂铃的掩护也是成功地混进了城。两人找了个没人的地方,解除了隐身。
“人去哪了?”刚刚现出身形,林云便是开始左顾右盼,寻找起红袖的身影,又哪里寻得到?那狡猾如兔的女子早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苦槠城颇为繁华,比之各国首都也是不遑多让,街上行人来来往往,要寻找一个女子
剑二有些恨铁不成钢,他早就说过要小心这神秘的红袖,没想到林云到底是着了她的道。
但此时再说什么也都晚了,因此,剑二抬手阻止了林云,道:“别找了,她拥有隐藏气息的宝物,只要有心藏,我们很难找到她。”
“那鞭子怎么办?”林云显得坐立不安,他用力地撕扯着两鬓的垂下的头发。
虽然在处理事情的时候他已经越来越稳重,但每次遇到这种进退两难的状况,他还是会心生躁意,静不下心来。
相比起来,剑二就要老练得多,至少每次遇到事情,他还基本都能保持冷静。
剑二笑了笑,安慰道:“放心,她不是说了给我们三天的考虑时间吗?等时间到了,她一定会再来找我们的。”
林云这才放下了心,看红袖的意思,明显是有求与他们两人。真要到了无计可施的时候,他们也只能勉强答应红袖的要求,帮她去杀人换取软鞭和菖蒲岛的消息了。
这两日来,林云和剑二在船上滴水未进,如今进了城,两人第一件事便是找了一家不怎么起眼但却飘出阵阵饭菜香的小酒馆,大吃大喝了一顿。
林茵国在饮食方面与霰雪国还是有所区别的。霰雪国因为天气寒冷,庄稼的产量低,因此人们大多还是以肉食为主;而林茵国则是不然,由于很多修士都能够操控植物,人们的辅食几乎全是各式蔬菜,有时会配着一点鱼肉。
吃饱后人是最容易放松的,酒饱饭足后,林云只觉得一股困意袭来,他打了个饱嗝,压低声音对剑二问道:“问你个问题,我们雪鹰卫有没有什么相互联系的秘法?”
思来想去,林云还是不想被动地等待,因此他不禁打起了通过秘法联络墨子洵,借此来询问菖蒲岛的具体位置。
剑二瞬间明白了林云的意思,他剔着牙,含糊地回答道:“有倒是有,但是只能近距离联络,这隔着半个大陆,你就不要想了。”
林云若有所思,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剑二的时候,冰廉长老也是通过一个形似镇魂铃的小铃铛来召唤剑二,范围只能勉强达到方圆数十里。
这种传讯的方式,大多都是通过声波法器配合秘法施行。这种法器炼制难度相当大,绝不是每个修士都能拥有的。因此眼下传递消息时,大部分的时候还是要依靠人力。
想到此处,林云的心里逐渐有了一个模糊的想法。
战机稍纵即逝,消息传递地太慢,很可能让致胜的机会从手上白白溜走。墨家完全可以每隔数十里设下一个负责传递消息的斥候,利用这种传讯方式接力般传递消息,岂不是便是能够省下大把的时间?
林云越想越兴奋,将全大陆都布下斥候自然是不可能,只要在战斗打响的地方与墨家之间布置好,便是能够将战局变化尽数掌握。
当然,这还只是一个模糊的想法,真正实施却是要等到林云回到墨家了。眼下还是要先找到红袖,取回软鞭。
“小二,结账。”剑二将一张飞钱按在桌子上,起身与林云一同向酒馆外走去。
“好嘞客官!”店小二是一个腿脚麻利的小伙子,看上去有十七八岁。见林云和剑二作势离开,他急忙小跑而来,匆匆取下搭在肩膀上的白毛巾,干净利落地收拾起一片狼藉的饭桌。
就在此时,一个粗豪的声音忽然传来:“小二,再来两坛酒。”话音未落,旁边桌上的一个浓眉大眼、气度不凡的大汉骤然扬手抛出一枚银锭。
银锭凭空向着木桌飞来,底部与木桌的桌面保持一平,稳稳地落在店小二面前的桌面上,并无一丝拖泥带水。
“好俊身手!”见到这一手,林云和剑二皆是眼睛发亮,同时喝彩了一声。
那大汉先前在抛出银锭时并没有动用丝毫法力,凭借的完全是精妙的手法。这一手看似轻松,其实并不算容易,至少林云尚且无法做到这一点。
店小二喜上眉梢,他感觉今日正是鸿运当头,遇到的客人皆是出手大方无比,当下他嘿嘿笑道:“好嘞客官,两坛酒,马上就来!”
大汉耳廓微动,旋即便是转头,讶异地看向了林云两人,两人这才看清大汉的相貌。
大汉看上去二十出头,他长着一张威严的国字脸,颔下生了些许黑硬的胡须,目光如同冷电般锐利。最令人印象深刻得是,他生得极雄壮,那一身洗得发白的灰衫仿佛包裹不住他雄浑的躯体,给人以英武豪迈之感。
却见大汉微微一笑,对林云与剑二道:“两位兄台,在下一人饮酒颇感孤独,不如坐下一同饮上几杯?”
林云捕捉到了剑二脸上浮现出的一丝警惕之色,但他平生很是喜欢结交天下朋友,又见这大汉英气勃勃,闻言后也不推辞,点头应道:“那好吧。”
见林云答应,剑二自然也没有再拒绝的道理,两人一同在大汉所坐的木桌旁落座。只是,他的手却有意无意地触碰腰间的长剑,只要大汉有什么不轨的举动,便会闪电拔剑出手。
这一切都被大汉看在眼里,他只是微微一笑,倒也没有太过于在意。
“不知兄台有何指教?”林云向着大汉拱了拱手,颇为客气地问道。他虽然感觉眼前这大汉应该不存歹意,但是小心驶得万年船,小心一点总是没错的。
先前的大汉桌上的酒已经见了底,这时,店小二恰好送了两坛烈酒过来。
大汉喜上眉梢,急忙捧起一坛,拍开泥封,微笑着回答道:“指教不敢当,只是见两位兄台颇为不凡,这才动了结交之心。”
说完,他斟了三碗酒,将其中两碗推给林云和剑二,而他自己则是喜滋滋地端起剩下的一碗,一饮而尽。
刚刚喝完一碗,大汉便是再次添满,这才双手抬碗,道:“敬两位。”
林云和剑二微微颔首,饮尽碗中酒,算是给了大汉这个面子。
见两人丝毫不推辞,大汉大笑:“痛快!在下见两位不像是本地人士,不知来到苦槠城有何打算?”
短暂的沉默后,林云才有些犹豫地打听道:“兄台可知菖蒲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