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空空荡荡的村子里回荡着豪格惊恐的大叫声。
“呱呱!”一群乌鸦被他声嘶力竭的叫声惊起,飞快地腾空而起。昨日建州人将村子里的百姓屠了个精光,血腥味吸引来大量的雀鸟。
豪格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醒过来的,大约是村子里突然的安静让他觉察到不对。猛地睁开眼睛,叫了几声,却没有一个人答应,只风在屋外呼呼刮过。
突然间,豪格的冷汗沁了出来,他一个骨碌从地板上爬起来,冲出房门。
外面,昨日熙熙攘攘的兵丁已经看不见了,只地上还遗留着几团战马留下的粪便。
整个村庄仿佛死去了一般,一刹间,豪格下意识地认为图鲁什和其他士卒是抛弃了自己投降孙元去了。
“图鲁什,你这个叛徒,你这个叛徒,你忘记了本王往日的恩情了吗?”
“若不是本王,你现在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旗丁,你又算是个什么东西?”
“小人,小人……”
“人呢,人呢?”
声音在村子里回荡,激起阵阵回音。
可是,没有一个人回答。
渐渐地,豪格的嗓音沙哑下去。他宿醉未醒,喊了半天,只感觉气喘吁吁,头晕得厉害,口中也干得仿佛要冒出火来。
实在没力气了,豪格瘫坐在井台上,大半天才清醒了一些。他将轱辘上的水桶放下去,打了一桶水上来,咕咚咕咚地喝了两口。
水寒彻骨,在水面上,他看到一张蓬头垢面,双眼红肿的中年人。
那是自己,那还是自己吗?
那还是曾经的那个意气飞扬,执掌着整个大清,将要引导建州从这漫长黑夜寻找出来的豪格吗?
如今,这一片漫长的黑夜还没有走到头,所有的士卒都已经离我而去。
没有希望了,建州完蛋了。
……
突然间,豪格好象明白过来。图鲁什并没有投降孙元,如果他真要这么做,完全可以将我给捆去敌人那里,献上一份厚礼。
再说,就算图鲁什想这么干,自己手下那群中心耿耿的侍卫也不会答应。
如此看来只有一种可能:图鲁什是带着所有的士卒去跟宁乡军拼命。
如果没有猜错,昨天夜里他所说的蓟镇那边没有发现一个敌人,长城关隘洞开之话全是骗人的。那边,应该出现了孙元的大军,而这两百多士卒已经彻底落入敌人的大包围里,再没有去路了。
图鲁什是不忍心告诉我豪格这个噩耗,也不忍心看到本王那伤心欲绝的模样。
这才带着部队出去寻敌人决战,要将自己的生命整个地为我大清殉葬。
“图鲁什啊图鲁什,你这么做又有什么意义?你就算是战死沙场,又能解决得了什么问题。要死,咱们不能一起去吗?你们死了,本王难道就能活。我豪格就算多活这一刻,又有什么价值?终归是一个死字啊!”
想通这一点,豪格又是伤心,又是绝望。
在井台上坐了半天,他有一种要跳进井中自寻了断的冲动。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雪花不断落下,落到他的头上,肩膀上,寒风几乎将豪格一身都吹透了。
这个时候,远处传来轰隆的脚步声。不用去想就知道,孙元的主力已经开过来了。
明清之战,建州人和宁乡军的战斗终于到了最后时刻了。
敌人千军万马而来,而建州只剩下我豪格一人。
敌我力量对比是如此悬殊,这一场绵延几十年的战争终于结束了。
不,还没有结束,不是还有我豪格吗?
我建州就算是只剩一个人,依然要战斗在最后。
我豪格是建州之魂,骄傲的海冬青一辈子只能飞翔在天空,除了死亡。骄傲的猛禽不能匍匐在敌人脚下哀号求饶,不能被人圈养在囚笼里成为别人的宠物。
我要战斗,我不能让敌人看不起。
……
豪格猛地跳起来,奔回屋中,穿上铠甲,挂上腰刀,提着虎枪,大步朝村外走去。
敌人还远,铠甲沉重,再加上头晕得厉害,走了二里地,豪格已经累得快要迈不动脚步了,背心全是淋漓的热汗。
可他还在坚持。
近了,近了。
前方出现黑压压的人潮,就如同奔涌而来的海水,无边无际,一眼也看不到头。
无数的黑色大旗在风雪中猎猎飞舞,发出裂帛脆响。
至少有三万敌人,可没有一个人说话。满耳除了人马的脚步声、铠甲的铿锵声,再听不到其他声响。
“好强大的军队啊,能够和这样的部队作战,乃是一个武人的荣幸。以往的豪格实在是太懦弱了,如今,我终于成为一个合格的建州人。老汗王,皇阿玛,豪格没有给你们丢脸,豪格来找你们了!”
豪格一咬牙,大吼一声:“孙太初,拿命来!”提起虎枪,鼓起最后一丝力气,朝着如同山岳一般移来的宁乡军——冲锋!
……
中军大旗下,孙元虚起了眼睛,禁不住赞了一声:“豪格是条汉子,当得起某的尊敬。他就是天空上骄傲的雄鹰啊!传我命令,让周仲英的火枪队出动,不要俘虏,俘虏是对他,对武魂的侮辱。”
……
小鼓响了起来,两百米尼枪手整齐地向前走去。
两里地,一里地,五百步,三百步,两百步,一百步……
周仲夏英手中大旗朝低上一杵:“瞄准——”
……
看着前面黑洞洞的枪口,一刹间,往事如同走马灯似地在脑海中闪现。
落雪的辽东、精美的宫殿、氤氲升起的沉香、散发着墨汁味道的书籍、美丽的女人、金戈铁马的沙场……那些痛苦和甜蜜的往事……
都过去了。
……
周仲英:“放!”
两百把火枪同时将火光从枪口中喷吐而出。
……
孙元摇了摇头:“豪格倒是建奴那边少见的人才,可惜了。收殓他的尸体,以帝王之礼葬于昌平。”
……
既然已经阵斩豪格,这一场历时小半年的北伐之战算是彻底地结束了。进驻村庄之后,部队也不用再赶路了,大军开始扎营。
到了晚间,冷英那边以快马将图鲁什的头颅送了过来,说他已经全歼图鲁什所部二百余骑建奴。同时,金雕军已进驻蓟县。
蓟镇那边已经收拾停当,请君侯将行辕移过去。
孙元大喜,哈哈笑道:“也好,明日一早咱们就去蓟镇。这几日,部队都已疲乏。到了蓟县,部队休整五日,放假!”
说完,他又补充一句:“开酒禁,让战士们好好醉上一场!”
……
须臾,整个军营都喧闹起来,到处都是士卒们的欢呼:“放假了,放假了!”
接着,又有人提着火枪朝天射击。
很快,炮兵的空心弹也加入其中。
枪炮声连成一片,火光闪烁,如同节日里的烟火。
秩序已经彻底的乱了,整个宁乡军军营如同一个大集市。
……
中军行辕里,孙元坐在一口大缸中,惬意地呻吟着,有卫兵不住地将热水倒进缸里。
已经十天没有洗澡,天气又冷地厉害,还有什么比在大雪天洗个热水澡更舒服的事情呢?
在他身边的桌子上放着两盆鸡肉,正冒着热气。
黄酒已经热好了,孙元一杯接一杯地朝嘴里倒着。
一个卫兵拿着丝瓜瓤使劲地在他背上擦着,直擦得满背通红。
一根根面条一样的污垢被卫兵从背上擦下来,直看得钱谦益浑身寒毛都竖了起来。可他还是面带着讨好的笑容,不住地给孙元敬酒。
孙元:“牧老,给南京的折子可写好了。”
钱谦益看到孙元那壮硕的体魄上满是纵横交错的伤疤,又看到他岩石一样的肌肉,再看看自己纤细瘦弱的身坯,不禁自惭形秽。
作为一个士林领袖,内阁的相爷,别人在自己面前赤身裸体,那是极大的不敬。按说,钱谦益恼怒地拂袖而去才对,可此刻他却没有这个想法。一来是畏惧孙元的凶悍,二来则是有求于人。
孙元非常大方,不但愿意放自己回南京,还要在报捷折子上落下他钱谦益的名字。
老钱不是个笨蛋,相反,在政治斗争中他饱经风雨,早已经历练得圆滑精明了。如何看不出,孙元让自己回南京是让自己做事。而且,宁乡军也会继续支持自己。
也就是说,破裂的孙、钱二人将再次联手。
当然,钱谦益也知道,孙元下一步让自己做的事情绝对非常棘手。这就是一个钓饵,问题是自己却不得不吞下去。因为他钱某人已经没有退路了,如果不乖乖就范,马士英和阮大铖是绝对不会放过自己的。
两害相权取其轻,只怕自己以后要彻底成为孙元的附庸了。
“曹国公,已经写好了,您过目。”钱谦益将一本奏折递过去。
孙元接过来看了一眼,就随意地扔在一边:“甚好,等我们进了京城安置好百姓,牧老就启程吧!北京光复,钱阁老总得进城看看才好。”他又转过身来对侍卫道:“用力些,某正爽利呢!”
钱谦益眼前的孙元在蒸腾的水气中变得朦胧不明白,恍惚中,钱阁老有种错觉。眼前这个孙元已经变成史书上的刘邦刘三,而自己则变成了郦食其。
在历史上刘邦在接见郦食其的时候,也是如此放浪形骸,毫无恭敬之意。不过,刘邦虽然对手下极为不敬,赏赐却极为丰厚
这个市井流氓凡事都从利益出发,反正一句话:跟我混,有肉吃!
不像楚霸王项羽,口头说得好听,却没有一点实际的东西。按照韩信的说话,项王手头的官印得磨亮了,也舍不得发下去。
如此口惠而实不至,自然没有人肯替项羽卖命,这大约也是楚汉相争,刘邦笑到最后的缘故吧!
孙元此人做事颇有刘邦的派头,给起人好处来从不吝啬。宁乡军虽然有着缴获归公的规矩,但一旦打完战,孙元给宅子给土地,眉头都不皱一下。如秦军、山东军,跟是出钱出人出枪炮出战马,尽收两军士心。
相比起孙元的大手笔,朝廷可从来没给过其他军镇哪怕一文钱好处。至于官职什么的,对于那些军头来说,跟废纸没什么两样。
可以预料,一旦孙元和朝廷翻脸,这天下只怕就是他孙家的了。
到时候,我钱谦益又该何去何从?
想到这里,钱阁老不觉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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