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几乎在一瞬间到来,东方的地平线上突然跃出一轮红日,将整个天空染成玫瑰的红色。
在阳光的烘烤下,地上的水气蒸腾而起,原野上笼罩着一层白色的雾气。
对面是岳托大军的营盘,从这里看过去,黑黝黝全是帐篷、土垒、望台、栅栏,连绵不绝,几乎将整个眼帘都占满了。
同黎明时的宁静不同,整个清军大营到处都是人影走来走去。前方雾气中依稀能够看到济南城墙,有一道道火光闪烁,接着就是闷雷般的爆炸声、潮水般的呐喊声和惨烈的叫声。
经过一夜的行军,宁乡军终于抵挡战场。孙元和刘宇亮的轿子停了下来,所有的军官都围了过来。
队伍都已经归了建制,排着整齐的队列立在孙元身后。
费洪已经清点完部队,一共有五千一百多人。其中骑兵七百,炮兵一百,火枪手两千,其余都是长矛手。在泥泞里急行军一夜,所有的人都是面带倦容,身上的头上全是泥点子,看起来脏得不能再脏。即便走得如此艰苦,但宁乡军却没有一个人掉队。
战马都安静地站在泥地里打着响鼻,一包包铠甲包子放在身边。
一刹那,孙元恍惚中又回到滁州大战,和现在一般,一样的到处都是泥淖,到处都是稀泥。
今日的天气,彩头不错啊!
刘宇亮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行了一夜,身子骨还真是经受不住。本打算先迷瞪一觉,等醒了,没准就已经进济南城了。这冷,看样子觉是没办法睡了。”
孙元一笑:“阁老若是不想睡,那就随中军一道前移就是。”又问汤问行前边的情形如何?
汤问行的回答非常简单:“人,到处都是人,建奴有部两万余,加上民夫、辅兵,总数超过十万,跟下饺子似的。”
孙元:“可找到岳托中军的位置?”
“就在那边。”汤问行指着东南方向回答。
“好,那就选那里为主攻方向,一口气打进去。”孙元点点头。
费洪提醒孙元:“孙将军,看样子建奴昨夜都在攻城,营中戒备森严。”
“不用怕,先用大炮开路,然后骑兵沿着炮兵打开的缺口冲进去。步兵护着炮兵不断前移,直到将敌人彻底打崩溃为止。”孙元凛然道:“敌人的主力现在都在攻城,不用怕。小巴!”
巴勃罗上前:“将军,我在这里。”
孙元:“炮兵可准备好了。”
“没问题,立即就能投入战斗。”
“好!”孙元一挥手:“开始吧!”然后朝大方点了点:“小方,扶我上马?”
众将都是大惊,齐声道:“将军不可,你身上受了那么重的伤,如何还能上阵厮杀?”
刘宇亮也是大骇,连声喊:“太初,你都断了一条胳膊了,还怎么冲锋陷阵,胡闹,胡闹。来人,将他给我拦住!”
卫兵们面面相觑,却没有人敢上前阻拦,在众人的心目中,孙元可谓是神一样的人物。
孙元淡淡一笑:“此战关系重大,正如汤问行刚才所说,人,到处都是人。一旦仗打起来,一旦我军契入敌人阵中,就算是进如了人流的汪洋大海。没有一个人可以袖手旁观,国事如此,建奴都打到我大明朝的腹地了,没有人可以袖手旁观。大家难道忘记我宁乡军的规矩了,陈铁山,你告诉大家,我宁乡军每战必……”
陈铁山:“我宁乡军每战,所有军官必冲锋在前。必须高喊,跟我来,而不是给我上。可是将军……”
摆手打断陈铁山的话。
“没错,这就是我宁乡军的战法,每战,军官必冲锋在前。”孙元大喝一声:“某身为宁乡军的统帅,若是连这一点都做不到,又如何统帅你们。此事不用再说,若再有人阻拦,军法从是。小方,扶我上马?”
“是!”大方应了一声,走到马前,单膝跪了下去,伸出手在孙元脚下一抬,就将孙元扶上了战马。
上鞍的动作实在太大,牵动骨折的左手,疼得孙元背心出了一层冷汗。他挥了挥手中刀:“出发,看我去取岳托首级!”他心中却叫一声:晦气啊,这左手实在是太疼了。他娘的,可怜我伤成这样了,还要身先士卒,我也不想的啊!可是我不去,不单独一个人取了岳托尸体上的首级,若让别的人知道,还算得了什么惊天大功?
“杀!”骑兵们骑着马慢慢地跟了上去。
然后是一队队整齐排列的步兵。
攻打有着完善防备体系的敌营对于宁乡军来说还是第一次,在以往的几次战斗中,孙元都是同敌人在拉开了架势野战。对于部下的攻坚能力和突袭能力,他还是没有多大信心的。
不过,作为一只军队,不断破营,将来搞不好还得参加攻城战,这是一个回避不了的问题。就算心中再忐忑,事到临头,也得将部队拉出去试试。而真实的历史并没有发生改变,岳托已经病得只剩下半口气,说不定今日就会病亡。如果不出意料之外,此刻的清军指挥中枢失灵,正处于最虚弱的时刻。
如此也好,正好拿岳托部做磨刀石磨砺宁乡军的攻城椎,这把攻城椎尖锐的顶端就是花费两年时间练成的炮兵。
巴勃罗的十几门大炮已经在阵前一字排开,军官们都在大声地报着坐标和数字,炮兵都按照指示一丝不苟切装填弹药。这些动作他们在平日的训练中也不知道重复过多少遍,可谓是已经行动了下意识的条件反射。孙元曾经在炮兵中搞过让炮兵蒙着眼睛装填弹药的实验,结果,居然比平日里还快。这让他大为不解,下来后一琢磨也就明白了:长期的一成不变的训练,让士兵们都知道药包和炮弹堆在什么地方,每一步程序该怎么做,早就已经摸得熟了,根本就不用眼睛去看,用心去想。军队,本就是一台不需要独立思考的机器,每个人都是其中的一个零件。
对面的建奴显然已经发现宁乡军开始冲锋,一阵接一阵的牛角号凄厉的吹响。栅栏后,望台、土垒上,到处都乱糟糟叫着喊着的士兵。
可惜,远方杜度正带着建奴主力攻城正酣,那边也是杀声震天。宁乡军出击所带来的动静,却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
直到……
“放!”巴勃罗手上的花剑潇洒地在空中花出一个圈儿,然后落下。
十几门大炮明显地朝后面退了一步,响亮的炮声中,炮口喷出大股白烟。
与此同时,空中有炮弹撕裂空气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啸。
十个个黑点划出漂亮的抛物线,朝同一个方向落去。这阵炮声实在是太尖锐了,就好象有人用刀子刮着琉璃瓦的表面,叫人牙齿一阵发酸。无论敌我,所有士兵都同时抬头朝空中看去。
孙元也不例外。
这次,巴勃落使用的是实心石弹。
“实心石弹,这种炮弹是用来攻击敌人的防御工事的,用来对付步兵效果却不好。对付步兵,最好的是开花弹。”孙元忍不住低了下头,对跟在旁边的韶伟说。
韶伟正带着一队长矛步兵护着骑兵部队的左翼,对于这个小舅子,孙元还是非常看重的。经过两年的训练,几场血战,这个曾经的**浪荡小子已经成长为一个合格的大将。未来,若是宁乡军规模扩大,这小子倒是可以独挡一面的。
因此,孙元一有机会就会向他灌输一些自己以前从现代军史论坛上所的看的后人的研究成果。
话音刚落,实心炮弹已经狠狠地砸在敌人的栅栏上。
宁乡军的六磅大炮,每颗炮弹都有保龄球大小,经过岳路明颗粒化后的黑火药发射,在空中以后飞行了这么长距离,动能何等强大。
那些用胳膊粗细木料做成的栅栏在其轰击下,如同豆腐那样不堪一击。
只听得到处都“轰隆”和“噼啪”的脆响。一面栅栏被灼热的炮弹扯得粉碎,木屑如矢如箭四下横飞,将栅栏后的清兵射得同时发出一声惨叫。
在冷兵器战争年代,所谓的堡垒战,防守一方在依托坚固共事的同时,在敌人的主攻方向都会集中大两的兵力抵御,以形成局部的人数优势。
因此,在发现宁乡军之后,建奴就在栅栏后面放了许多长矛手和弓手,长枪大戟像刺猬一样从栅栏缝隙里伸出来。
可惜,正因为这样的布置,宁乡军的这一波轰击,所取得的战果分外惊人。
建奴身上虽然穿着厚实的棉甲,可是,木屑迸射的力量实在太大。身上铠甲没有装铁甲叶子的地方如同纸糊,瞬间被木刺刺透。
“啊!”人群中响起了一片大叫。
古人的眼睛都好,那是因为古时候地广人稀,出门就是旷野。不像现代社会,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就孙元穿越之后的这具身体而言,在他看来,视力至少在二点零以上。
即便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他还是能够清晰地看到最前面的一个建奴弓手面上至少被插了六七跟木刺,大叫着丢掉手中的弓痛苦地在地上打滚。
可以清晰地看到,木刺在人群中激起了一层淡淡的红色薄雾。
“好!”宁乡军作战的时候,除了骑兵,步卒都不发一声,可谓是一支沉默的军团。不过,军官却例外,韶伟看得心中大块,忍不住激动地叫了一声:“小巴这人虽然混蛋,可这炮兵却被他调教得不错啊!对,炮兵就该这么使。呵呵,我也没想到炮兵有这么厉害,这才是拉开了距离打。我能打着你,你却够不着我,痛快,痛快!”
孙元哈哈笑道:“对,距离,这两个字你总结得不错。凡战有四个距离。大炮强弓距离、火枪距离、长矛距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