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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六章 恼火的韶伟

    

    

    于是,孙元就下了一道命令给所有的俘虏,大意是,大家以前虽然从贼,可都是情有可原。一是家乡遭了灾,这才挺而走险,做了贼人;二是被俘虏的官兵;三是裹胁而来的善良百姓。

    等到此间战事结束,若愿回到家乡的,可自行离去。但在俘虏营这这段时间,大家都得听命行事,否则军法无情。

    当然,如果有人愿意加入我宁乡军,愿意做我的军户,我孙某欢迎。

    俘虏中很多人以前就是军户,现在投降宁乡军不过是换个老板吃饭,自然是千肯万肯。再说,如今的大明朝还有很大的号召力,乃是正统。大家做了贼军,内心中也将自己当成叛逆,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现在重新做大明朝的子民,自然是肯的。

    河南和陕西那边裹胁而来的农户还有些顾虑,毕竟以前他们士农工商,农户是排在第二位的。现在突然变成军户,贱民,感情上接受不了。可转念一想,如今河南陕西已经变成了一个大战场,要想在这兵荒马乱的年月回到家乡已经没有可能

    。就算是冒着九死一生,回到依旧灾祸连连,残垣断壁的故乡,等待自己的依旧是饿死这条绝路。还不如给孙将军做军户,好歹也有一口饭吃。

    想到这里,几乎所有人都加入了宁乡卫,做了孙元的军户和徒附。

    既然做了人家的军户,孙元要抽丁壮充实军队,.cc[棉花糖]军户,不就是种田、当兵、吃粮吗,没什么不对。

    很快,一千多可用之兵就被选拔出来。

    事实证明,孙元对新兵们是否和自己一条心的顾虑完全没有必要。

    明末的军队说穿了,依旧是自古以来的那一条,士兵对中低级军官效忠,中低级军官对统帅效忠。虽然国家、意识形态什么的,都是狗屁。咱们眼睛里只认得上司。谁给咱们饭吃,咱们就给谁卖命。

    明朝时期的军队,烂就烂在这里。

    至于民族思潮,在清兵入关之前,根本就不存在。

    孙元也觉得在此之前做士卒们的思想工作毫无必要,也没有任何效果。现在最好的办法是用纪律约束他们,让他们形成听命行事的条件反射。

    说难听点,就是洗脑-----不管是踢正步、压被子还是日常操典,都是为这一目的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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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摩着眉毛上的那条伤疤,看着眼前这群长矛兵,韶伟心中的怒火一阵阵腾起来,烧得肺中热辣辣地疼。

    十几天前的清流关之战,他负伤了,伤口不大,也就一寸。(棉花糖  提供Txt免费下载)当时他正在指挥手下的火枪兵用刺刀将敌人的乱军往河里赶,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个不听号令的士兵偷偷地装了药,胡乱地射了一枪,结果弹丸划过他的眉骨,血立即就糊住了双眼

    。

    不尊号令,这可是大事故,如果是在训练的时候被抓住,得罚跑二十里地,还得替战友洗十天的马桶。可眼前实在太乱,却找不到肇事者。

    事后,韶尾被军中的郎中缝了十多针。好在伤口不深,又冬天,不几日就结了痂。

    他以前在凤阳的时候,一向做翩翩佳公子打扮,对于自己英俊的面庞很是得意。这次被破了相不说,还被人射断了眉毛,按照老人的话来说,那是要走霉运的。而且,他也有些担心,自己不帅了,二丫还会喜欢自己吗?

    其实这些都不重要,最最叫他恼火的是。别人的战友受了伤之后都非常得意,成天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己的伤疤,炫耀勇敢。他拿什么来炫耀,难不成说,我是被自己人给打伤的,这不是笑话吗?

    实际上,在清流关之站,韶伟作战不可谓不勇敢,他记得自己就亲手刺杀了六个敌人,将刺刀都捅断了。可就因为这该死的伤疤,却成了别人的笑柄。

    这些天来,以前的战友见了他总是一脸的古怪,憋着坏笑,这简直就是不可容忍。我是勇士,可不是小丑!

    于是,韶伟就憋了一口气,想在接下来的战场上证明自己。是英雄是好汉,咱们战场上见,看谁杀的敌人多。恩,到时候,最好再受点伤就好了。

    韶伟本就是一个性格偏激的中二少年,别人上战场想的就是如何保全自己杀伤敌人,他却想着如何受伤。

    可是,军队驻扎下来,新兵军充实进部队之后,他却被调去做了长矛手的旗总。

    按说,这可是高升,从一个只有十个手下的小旗升为管理一百人的总旗,那可是大好事啊!

    宁为百夫长,胜做一书生,感觉很牛的样子。

    让人气恼的是,战友们的怪话出来了:“受伤就能升官,还是被自己人弄伤的,喂,兄弟,拿你的火枪过来,对我的脚来一下

    。”

    韶伟听到这话,其得半死,若不是大家一起相处了半年,都是极要好的袍泽弟兄,早就跟说怪话的人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了。

    韶伟在见识过火枪站战场上的威力之后,对于做火枪手已经有一定的心得。这次突然抽自己去做长矛兵的军官,心中却非常不乐意。

    不过,军令如山,长矛兵就长矛兵,上了战场一样建功立业。

    真说起来,上次清流关大战,火枪兵总共也没放几枪,最后还不是靠刺刀解决战斗。长矛,至少比火枪长,在战场上的用处却要大些。去做长矛手,还怕没有立功的机会?

    可等接了兵,开始在上级的指示下训练新兵的时候,韶伟就如同被人当头浇了一盆冷水:有这么练兵的骂,这样的兵上了战场能派上用场?

    孙元真是乱来。

    新兵刚入伍的时候,因为时间紧迫,内务什么的也没多大讲究,直接从队列训练开始,这一切同以前在宁乡的时候也没有任何区别。

    按说,新兵要想将队列练好,没有一个月是不成的。

    好在这一千新兵中充实了不少宁乡所的老人,就韶伟手下得这一百人当中,二十个小旗就是他以前的战友。

    有这群人在,一个老兵带五个新兵,十天下来,队列倒是练得有模有样,勉强看得下去。

    可是一等到士兵开始刺杀训练的时候,韶伟就恼火起来。

    在他看来,长矛兵是要和敌人肉搏的,个人的武艺非常要紧,怎么也得练几套枪法什么的吧?

    可孙元倒好,来来去去就教了新兵三招:前刺,向左刺,向右刺。

    这他娘的什么孩童玩意儿,就算是六岁小儿打架所使的招式,也比这复杂,上了战场能用吗?

    带这样的兵上战场,我还不被以前的战友笑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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