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杀丁胜,这次又用一个女子做人质,这人做起事来还真是没有底限。
杀丁胜或许情有可原,这次拿朱汀做人质,都是他不遵号令,自行其事。尤其是后者,竟然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此事是我孙元的布置,这事做得实在太恶劣了。可以想象,从现在开始,我孙元在众将心目中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
强压着心头的怒气,孙元冷冷问:“怎么不能松绑?”
温老三苦笑:“这女子武艺好得很,先前末将带了人马过去抓捕的时候,五六条汉子竟然近不了她的身,就连末将,也被打成了这样。”
说着,他尴尬地指了指自己的乌眼圈:“最后,末将等是动用了火枪才将这女夜叉给擒下来了。”
听到温老三的描述,孙元倒是吃了一惊,忍不住将目光落到朱汀身上。
朱汀巍然不惧,狠狠地回盯过来,目光仿佛要择人而噬。
再看她的手脚细长,身上仿佛蕴藏着一股磅礴欲出的力,显然是有武艺在身的。
孙元迟疑了片刻:“就这么捆着,不合适。”既然已经将朱玄水父女拿下,孙元又不是禽兽,自然不会杀了他俩。不过,就此放走,也是不成的。否则,自己带兵走不出百里,就会有大队锦衣卫赶来。
所以,唯一的选择就是将这两人随身带着。
从宁乡出发去预定战场,部队起码要走上六天。这么长时间,总不可能一直捆着朱汀吧?
人若长期受到捆绑,手脚血脉不通,说不定就捆残了。
如果将朱玄水的女儿弄成残废,孙元和他的仇怨就再也解不开了。
想到这里,孙元就抽出短刀,将朱汀身上的绳索割断,下令:“将他们父女分开看管,若走了一人,就斩另外一个。”
说着,他对朱汀说:“朱姑娘,我现在解开你的绳子,希望你不要做过激的举动。过得十日,等朱千户的伤好了,自然放你们父女离开。”
朱汀活动了一下已经被捆得发麻的手脚,骂了声“卑鄙小人”就再不理睬孙元,又小声哭道:“爹爹,爹爹……”
等到两人退下,大厅堂收拾完毕,孙元也不歇气,就开始准备明日一大早出兵的事情。
如今的宁乡千户所已经有一千主力战兵,且都装备了新式燧发枪,就算放在河南战场上,也算是一支过得去的部队。只不过,这支新军还没经受过实战的考验,具体战斗力如何,谁也不知道。
一千人说起来不多,但大军出征,事务繁杂。粮秣、军器、火药、被服……林林总总,都不可马虎。
好不容易将一且弄妥,天色也亮开,竟熬了一个通宵。
军营那边有鼓声响起,然后是整齐的脚步声,军官们的呐喊声。
一辆辆大车推出来,在大街上一字排开,无头无尾。
这次出征,孙元并没有告诉所里的任何一人,即便是最最信任的费洪等人。
表面上,他只是说部队要进行一次跨越两个州府的拉练,以检验部队的长途奔袭能力,而不是直接上战场和农民军血战,获取功勋。
这事,孙元也是以前在历史书上看到过,之所以做出这个决定,那是因为穿越者的先知先觉,自然不方便同其他人讲。
“将军好象对温老三很是不满。”费洪昨天晚上只埋头做事,没有多的废话。此刻,部队就要出发,他却忍不住说了这么一句。
“不遵号令,乃是军中大忌。”孙元冷冷地说了这一句。
“总得有人去干上不得台面的事情吧,老三这人很机灵,可有的时候却不是丈夫所为。”费洪闷闷地说了一句。
孙元有些恼怒:“本将可做不出用女子胁迫他人的事情来,这温老三竟然说此事是我授意,端的可恶。军中将士,怕是对本将颇为不齿。”
“不是,将军想错了。”费洪小心道:“别的将士都说,将军有手段有担待,心志决绝,却叫人佩服。”
“叫人佩服?”孙元不可思议地看着费洪。
费洪:“当断则断,做事绝不拖泥带水,大家都说,跟着将军,有盼头。”
孙元气愤地笑起来,却再也说不出话来:好个费洪,就差说我孙元有枭雄之姿了!
正在这个时候,有一盏灯笼亮起来,回头一看,韶虞人同小梅从官署里走了出来,费洪识趣地退到一边。
孙元有些惊喜:“虞人,这一大早你怎么就出来了?”
“将军这次要出门半月,虞人特来送行。”韶虞人微微一福:“将军一路平安!”
孙元一把将她扶起,触手处一片柔软,心中一暖:“不用担心,我不过是在宁乡呆得烦闷了,出去散散心。家里的事……”
“家里的事老爷不用担心,妾身……妾身会好好侍奉母亲的。”
孙元正要再说话,一阵整齐的脚步声传来。
他和韶虞人同时抬头看去,却见一支长长的队伍快步走过来,正是军营里的士兵。
所有士卒肩上都扛着一把火枪,身上穿着簇新的鸳鸯战袄,头上的白色软檐毡帽上,红缨肆无忌惮地在风中照耀。远远看去,如同一条蔓延而来的火龙。
他们腰上都系着一条蓝布带子,上面挂着一把牛皮为鞘的刺刀。身上还背着一口桐油帆布包,鼓鼓囊囊地塞满了弹药。这书包,和后世八、九十年代的军挎包倒有三分仿佛。
大军前行,寂静无声,有雷霆万钧,却有一种摄人心魄的雄性之美。
一队接一队的士兵从两人身边经过,突然,小梅高高地举起灯笼,惊喜地叫道:“伟少爷,伟少爷!”
韶虞人也留了意,定睛看过去,可眼前全是人头,又怎么分得清楚。
队伍中,有个士兵碰了碰韶伟:“韶兄弟,那女子是不是叫你?”
韶伟面无表情:“不认识,我就是个普通军户,又哪里是什么少爷!”他心中火起,姐姐这是干什么,不过是一次训练,过来送我做什么。韶伟又不是三岁孩童,若叫别的将士看到,我以后还不被人笑话。
后面,陆中秋喝道:“小旗韶伟,你带的什么兵,别说话!”
见队伍飞快地跑过去,小梅不住跺脚:“伟少爷这是怎么了,怎么装着不认识人的样子,真是气人。”
韶虞人柔柔道:“小梅,军队自有军纪,咱们回吧。”
当日,宁乡军一路急行军,就到了高邮的运河边上。到那里,早有一个船队等着,乃是管老板事先雇好的。当下,队伍上了船,在船上歇了一日,就顺水而下。第三天,部队抵达扬州,然后转道向西,沿着长江逆流而上。
等到了南京,已经是大年三十。从江上看过去,巍巍大城,夜空上尽是璀璨烟火。
部队出来都六天了,这次行军还走得如此之远,孙元手下因为不知道他的计划,都有些疑惑。按孙元出发时的说法,部队这次出来长途训练,不过走四百来里路。到现在,别说四百里,八百里都有了。看将军的意思,好象还要继续向西,他究竟想做什么?
一个巨大的问号从大家心头升起。
费洪终于沉不住气,跑到孙元那里,道:“将军,这次长途整训,队伍已经开拔至南京,再走,可就不成了?”
“怎么就不成了?”船舱中,孙元正趴在地上,细心地看着一张巨大的舆图,上面插满了红蓝两色小三角旗。
费洪眼尖,定睛看去,正是庐州、和州、滁州等地。
他心中一动:难道将军要将部队拉那边去。
费洪:“将军,按照我朝军制,百人以上的部队开拨两百里以上就得持有兵部所开具的兵符令箭通关文牒,否则,视同谋反,可就地剿灭。咱们宁乡千户所属大河卫管辖,这里已经是南京地盘,若再走,就要被别的部队当成叛军了。将军这是要去哪里?”
听到费洪询问,孙元扔掉手中的一支小旗子,拍了拍手,伸出手指在一个地方敲了敲:“明日就上岸,一路急行。”
费洪一呆:“滁州,清流关,我的老天,这路可去得远了,将军,这是要做什么?”
孙元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做什么,你不用管。费洪,我问你,军人的天职是什么?”
费洪面容一紧,凛然道:“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你知道就好,明日上岸之后,那路可不好走啊!时间,足够吗?”看了看外面黑暗的江面,孙元若有所思。
正是一年中最冷的世界,这个时代的明朝正处于小冰河期。长江之上,寒风呼啸,卷着雪粒劲急地打在船棚上,沙沙乱响。
看了片刻,孙元一咬牙,转头对费洪道:“传令下去,轻装。所有的将士只带要枪械弹药和五日干粮。”
“是。”
看到费洪走出船舱的背影,孙元喃喃自语:“又要开始赌了,这一次,若是赌赢,就是天空海阔。若是输了,孙元也没资格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不,我会赢的,一定会赢。”
必须在三五日之内抵达预定战场,好大雪,这一路必然难走。
如今,最要紧地是好好睡上一觉,养好力气。
他一口吹掉蜡烛,缩进被窝,竭力让自己平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