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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乱世人命不如狗

    

火光,到处都是火光。

    雪早已经停了,是一个大晴天。

    不过,却感觉不到半点暖意。因为焚烧,一团又一团漆黑的烟雾腾腾而起,如同一口巨大的黑锅扣在头顶,低低地压下来。

    那浓重的烟味呛得队伍中咳嗽声此起彼伏。

    “走走走!”有骑兵不断从身边掠过,大声下令,然后将手中的鞭子抽到行动迟缓的士兵身上。

    长长的队伍一眼看不到边,在田埂、在渠边、在官道上,如洪水一样朝东面蔓延。

    做为刘宗敏的师爷,乃是这一支军队的中枢决策层和脸面,如今又得到了信任,孙元分得了一头大青驴,这一路走起来也不那么累。

    “真是壮观啊!”看着烈火熊熊的凤阳,看着还在火光冲天的皇陵,看着无边无际的闯营士兵,孙元心中一片震撼。

    他已经知道,这次进入凤阳的农民军有二十万人之众。至于闯营,则有一万人马。

    在以前,他觉得一万人其实也不算多少,古代哪一场大会战不是几十万人捉队厮杀,一万人,根本就不够看。

    可今天见到了,却发现一万人马,真的实在是太多了。这情形,用群蜂归巢来形容也不为过,直叫人看得头皮发麻。

    作为一个军史爱好者,此情此景,说不激动也是假话。

    孙元发散性的思维作祟,心中突然有个古怪的念头冒起。

    如今我也算是得到了刘宗敏的信重,如今闯军势力还小,也没有人知道他们将来会强成那样甚至打进了北京,灭亡了明朝。如果我现在参加闯军,也算是军中的元老。闯军现在正缺人才,以我对历史的先知先觉,将来未必不混成一个如李岩、牛金星那样的人物。

    可是,看了看路上的背满财物,浑身人血的闯营士兵,孙元心中突然升起强烈的厌恶:这就是一群禽兽,我若是同他们在一起,不也变成了禽兽?虽然说这个时代同我孙元没有任何关系,但做人却不能没有底限。有的事情,是干不得的。

    据真实历史记载,或许是农民军这么多年来一直吃尽了官军的苦头,因此就把怒气发泄在凤阳,以报复崇祯皇帝和朝廷。农民军在攻下凤阳之后,屠城两日,将明太祖父母的陵墓糟蹋得面目全非。他们放火烧掉了皇陵、享殿以及陵区的三十万颗松柏。放火烧掉了城中百姓房屋两万余间,死于屠城的百姓两万余人,伤者,被侮辱了妇女不计其数。

    可以说,大明王朝的中都经此一劫,已然变成了废墟。

    “我孙元,怎么可能与这些畜生共事?”

    眼前壮丽、震撼的景色就算是后世的好莱坞大片也比不上,可这其中却有多少良善无辜者的鲜血啊!

    孙元只将头转向东面,再不忍心回顾。

    见孙元脸不好,走在旁边的费洪问:“公子你可感觉有些不妥?”

    队伍一大早就出发了,高、李大约也知道农民军在凤阳呆不久。烧了皇陵之后,各路朝廷官军同仇敌忾,不要命地赶过来,在强大的军事压力下,他们根本就抵挡不住。于是,开了户部仓库,能搬的都搬走,不能搬走的通通付之一炬。

    孙元作为刘宗敏幕僚,负责统筹规划,小小地使了一下手段,把费洪等二十来人调到自己身边,在行军途中将自己团团护住。

    刘宗敏虽然看重费洪等人,要将他们做为亲兵。可这群人毕竟都是新人,也没派出去,就放在中军位置。

    孙元:“有些喘不过气来,习惯了就好,不用担心的。”后世的雾霾也不过如此啊!

    他咳嗽了一声,突然想起一声,忍不住低声问:“老费这事倒是怪了,你一个逃卒,手头怎么有那么多火枪?”昨天夜里费洪等人靠着一人一支鸟枪这才扛住了贼军的进攻,若是手无寸铁,只怕不等他赶过去救援,早就被闯营士兵杀了个干净。

    费洪叹息一声,回答说:“我们从河南逃到凤阳,这一路上都乱兵,谁也不知道敌人什么时候会杀出来。就算遇到杀红了眼的官军,若是没有武器在手,难保他们不起歹心。靠天靠地,还是自己手头有武器可靠。说难听点,有火枪在手,在逃难时,就算吃不起饭,找个铁匠铺子卖废铁,也能换几个大饼子救命。”

    笑了几声,孙元又好奇地问:“官军的鸟枪质量大多不可靠,我见你们昨天打了那么长时间,手头的火铳好象也没有出什么问题。”

    费洪:“朝廷的火器那就是废品,放上几枪,不炸膛、铳管不变形就算是上品。可上品大多先装备京营,落到边军手头的基本都不堪使用。以前有不少兄弟就因为不晓得这一点,以至于落下了终身残疾。所以,一般来说,火器落到咱们手头以后,都得按照自己的意思先改改。”

    孙元来了兴趣:“老费你说说怎么改?”

    费洪苦笑:“还能怎么改,基本都要重新做一道,枪管枪机什么的都得换,除了木托。”

    孙元:“想不到老费你也懂铁匠手艺。”

    费洪:“小人懂什么打铁,还不是自己掏钱请铁匠重新锻造过。”

    孙元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闯营扫荡的目标是位于凤阳东面的英武卫和飞熊卫两个卫所,据说那地方有一万多明军,如果不尽快剪除了,等到农民军撤退,这群人若是在屁股上给他们来一记,就够大家喝一壶的。

    因此,大约后世时间午夜两点的时候,闯营就全体起来收拾行装、埋锅造饭,天刚一亮,就出了凤阳。

    大家这两日屠城屠得实在太累,又走了这么长的路,都累得东倒西歪。

    老半天,才路过皇陵。

    孙元放眼望去,顿时大吃一惊,却见前方已经被烧成白地。

    在一片灰烬中,有一队闯军士兵提着兵器将大约五六十个太监朝一个小山冈上赶:“快走,快走,你们这群阉货被人割了卵子,难道连走路的力气也没有?”

    太监们看着凶狠霸道的士兵,又给赶到这里,知道已经没有活路,但所有人都没有叫,也没有反抗,只是一脸麻木地到了地头,然后按照贼军的吩咐,席地而坐。

    “杀了!”有一个军官模样的人下令。

    闪闪刀光中,一颗颗人头落地。

    说来也怪,这些太监的断颈处却没有多少血。显然是被人饿了两日,水米不进所致。

    有人头顺着山坡骨碌碌滚下来,不断落到闯军士兵身边。

    “好!”不断有人大声调笑着:“好大卵子,哈哈,有趣有趣!”

    这几天看了太多的血,看了太多的杀戮,孙元已经麻木了,心中却没有任何感想。

    就在这一片嘲笑声中,突然有个太监昂首唱起来:“黄沙莽莽不见人,但闻战斗声,枪林弹雨天地惊,壮哉我军人……”这一声虽然五音不全,却显得慷慨激扬。

    “唰!”一刀下去,无头身躯摇晃着倒下去,落在地上的那颗人头依旧张大着嘴巴。

    “嘘气乾坤暗,叱诧鬼神惊!拼将一倨英雄泪,洒向沙场见血痕……”

    另外一个太监接着唱,迎接他的就是当头一刀。

    “牺牲此驱壳,为吾国干城;人生万古皆有死,何如做征魂!身死名犹列,骨朽血犹磬!何惧箭如雨,浩气压征尘……”

    一声又一声,接力一样。不片刻,歌声响成一片。

    有闯军士兵唾了一口,笑骂:“还唱军歌,没卵子的阉货算得了什么军人?”

    另外一个贼人笑道:“汪大哥你这就不知道了,本来,闯王和八大王还说过,这群太监以前在宫中都是乐师,平日间也可以拿来唱唱小曲,解解闷什么的,本不想杀他们。可这群阉货却拿着兵器,守住老朱家的祖坟,还杀伤了咱们义军的不少弟兄。最后没办法,就能放火将他们通通熏晕过去,这才尽数抓出来砍头。”

    “那也不算是军人。”

    “就是,就是,阉贼能有好人吗,也配唱军歌。”

    又过了片刻,军歌逐渐低沉下去。

    “何惧箭如雨,浩气压征尘。”最后一人也栽倒在地,但歌声却袅袅不绝,在大风中同奔腾在空中的云气连在一起。

    孙元眼睛一热,紧紧咬住牙关。

    ……

    “快快快,快跟上!”一队骑兵冲过来,不住地呵斥着慢吞吞向前挪着的队伍:“快走,前方线报,英武卫的官兵已有溃散迹象,去得迟了,汤都喝不上一口。”

    “闯王有令,拖沓延迟者杀,掉队者杀!”

    时间已经到了正午,一路急奔,仿佛不要命似地赶路,闯营已经行了三十多里路。即便离凤阳已远,但后面的冲天大火依旧清晰可见。士兵们都已经走得面容发白,二丫本是一个小姑娘,更是累到将黄胆水都吐出来了。孙元见她实在难受就将驴子让了出来。

    这个年代的人大多营养不良,耐力也差。就见得有不少人倒在地上,听到骑兵们的喊杀声,旁边的士兵急忙将倒地之人拉起来。

    但还是有个人运气不好,一个倒栽葱落进水渠里,飞起的泥水溅了骑兵们一声。受到惊吓,马匹有些乱了。

    一个看不清年纪的的骑士铁青着脸大喝一声:“刘宗敏,你带的好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