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程妖精却是大不相同,拿了东西还嫌不够,竟然还好意思坐在那撒泼打滚的要好处:“我说小子,俺老程怎么说也是安北大都督府的大都督,你这个北境的地主,多少也要给俺一点面子,对吧?”
李慕云这个时候已经换好了衣服,反正有老程这妖精在,觉是睡不成了,如今听他这样一说脑中灵光一闪笑着答道:“程伯伯,您还别说,小侄还真有件礼物。”
一听礼物,老程顿时来了兴趣:“哦?说来听听!”
“前段时间小侄奉命以水泥筑了一座坚城,不过陛下好像把那城给忘记了,不如送于伯伯当作大都督府衙门之所在如何?”
李慕云所说的坚城便是他前段时间在筑的那个长宽百余步的水泥城,不过现在那地方经过不断的扩建长宽已经达到两千余步,并且已经与官道连通,变成了逆州与草原之间的一座互市之城。
每日城中商贾往来不绝,大唐的,草原的,高句丽的,甚至还有一些大食商人混迹其间,端得是一处热闹的所在。
程咬金这两日也在发愁自己的衙门应该安顿在什么地方,苏烈和苏婉晴的军队虽然归他节制,但朔州地方上的政务却不归他管,所以他的衙门自然没有办法安置在朔州。
而如果将衙门安置到草原,又让他觉得住帐篷有些没面子。
正为难的时候,李慕云竟然给他指了一条明路,老程顿时喜出望外:“哎呀,贤侄,你这可是帮了老夫的大忙了,却是让老夫如何谢你才好!”
李慕云心说,你最好还是别谢我,如果不是怕你这老货天天来折腾老子,鬼才会提醒你那边还有一座城池,只是话到嘴边却变成:“程伯伯说的哪里话来,小侄孝敬您那还不是应该的!”
“哈哈哈……,好,好好,如此俺老程就去看!”程咬金说罢也不多留,起身拍拍屁股就走。
只是走了一半又突然回过头:“对了,过几天给老夫也弄一套蛤蟆镜过去,别以为老夫不知道那东西是你鼓捣出来的。”
蛤蟆镜就是墨镜,李慕云自然知道,不过就他所知,那东西好像长安就有得卖,长乐和李治这两个家伙如果到现在还没有把门店开起来,那才叫咄咄怪事。
想到这里不禁问道:“程伯伯,那墨镜长安就有得卖吧?”
结果程咬金把眼一瞪:“百把十贯的东西,你觉得老夫能戴得起?老夫一年才多少俸禄!你这小子良心大大的坏了,一个破眼镜也敢卖一百贯,上辈子穷疯了吧!”
“一百贯?”李慕云无辜的眨巴眨巴眼睛:“我说程伯伯,那东西别说是一百贯,就是一千贯那也与我无关吧,那可是长乐公主和晋王殿下的生意。”
事实上,李慕云的概念完全错了,自从李二发话之后,眼镜生意已经再次被长孙皇后收入内府,李治和长乐最多能算个掌柜,与老板那是半点关系都没有。
“老夫可不管是谁的生意,总之那东西是你第一个弄出来的,老夫找你要,若是不给,老夫便留在你这里不走了。”程咬金满脸恶毒笑容盯着李慕云:“别以为老子不知道你把老子打发到新城是什么意思,若是老夫不走,估计你拿老子也没有一点办法。”
李慕云再次领教了老程的无耻,顿觉羞愧难当,只觉自己不要脸的程度远不及老程之万一,而一直缩在旁边的程处默这个时候也觉得脸孔发烫,很是丢脸——不就是一副墨镜,至于么。
反倒老程理直气壮,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站着,大有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意思。
最后,逼的李慕云实在没招,硬着头皮点头说道::“眼镜是吧,两副,等我准备好一定给您老人家送过去。”
程咬金嘿嘿怪笑道:“准备好是多长时间?难不成你还想让老夫等你几年?”
“一月之内!”李慕云伸出一根手指。
“好,那老夫等着你。”程咬金这才满意的向外走去,不过走了几步之后又转回头,对着还在跟李慕云对眼神的程处默吼道:“臭小子,还不走,留在这里干什么,等着人家赶你啊。”
程处默无语的跟到老程身后,心道人家明明赶的是你好吧,我在这里都待了一年多了,从来就没有被人赶走过。
从山寨下来,老程回身对着身后儿子的脑袋就是一巴掌,差点把小程从马上给抽下去:“混小子,回去收拾一下,跟老子去新城,李慕云这里你别待了。”
“啊?为啥啊?”程处默好像已经被抽习惯了,只是愣了一下,便反问道。
程咬金一挥手,将身边的亲卫全都打发到一边,与儿子并骑而行:“山上那小子太危险,跟在混在一起,要么大富大贵,要么人头落地,咱家赌不起。”
程处默不解的看向自家老爹,根据以往的经验,老头子这话说的好像有些前后矛盾,以前老头子好像不是这么说的。
“看什么,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那小子胆子肥的连老程的比不上,所以咱必须离他远点,明哲保身,懂么!还有,等老子在那边安顿好了,就把你调过去,以后你少跟那小子往一起混,知道不?”
“哦!”程处默不以为然的点点头,只觉得自家老头子似乎有些小心的过头了。
不过老程却不管那些,骑着马一溜烟的回了自己的临时驻地,好话不说就给长安的李二写奏书,把自己在朔州的所见所闻都写了进去,末了还不忘将拿回来的那套装备全部打包,与奏书一起让信使送往长安。
李慕云太能折腾,老程决定还是不跟他玩的好,或许这小子在李二的手底下能平安无事,但鬼知道下一任皇帝能不能容得下他,以现在太子李承乾的性格,将来若是继位,怕是好小子的脑袋很快就不属于他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