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人的搀扶下,我们不紧不慢的走向营门。途中,我们见到不少士兵,他们见到我之后都是一个反应,那就是立正敬礼。
我在315团的人缘还不错,弟兄们都很尊重我,也很给我面子。不论年龄大小,资历如何,只要是兵,见了我都会敬礼。
但这次的情况有些不同。向我敬礼的士兵中,有不少是生面孔,显然是316团的人。按照第七军团的规矩,如果不是我主动找他们,他们是不会向我敬礼的。
而且我注意到,向我敬礼的人中,有很多人和我离的很远。按照第七军团的规矩,只要不是迎面走过,或是离的特别近,是不用向上级军官敬礼的。
然而,所有在我视线内的士兵,都在向我立正敬礼,这就很奇怪了。
快到营门口的时候,我撞见一个315团的苦力军官。他看见我之后,立刻激动起来。不等我打招呼,他就快步走到我面前,一脸崇拜的看着我,一副因为太激动,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模样,搞得我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那、那个……枪爷!我——我——三生有幸!三生有幸啊!!!”
我觉得他是想握住我的手,可是我的两条胳膊都占着呢,所以他只能低下视线,在我左右手间来回的看。我动了动被小春扶住的那条胳膊,示意她暂时把手放开,然后把这只手伸向对方。对方果然握住了这只手,而且变得更加激动。
“枪、枪爷!等、等您飞黄腾达的那天!您可得记着我!咱们可是在一个锅里吃过饭!我还管您借过钱呐!而且三天后我就还您了!您可千万别忘了我!千万别忘了!”
“哈……哈。”
由于话题展开的太过突兀,我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在凭着习惯应付了一阵之后,那军官便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那人是有病吧?”
在重新扶住我胳膊的同时,小春这样嘀咕道。她的声音不大,却还是被由影给听见了。
“嘘!小春!不许胡说!”
“本来就是嘛……”
她放低了声音又嘀咕了一句,这次由影是听不到了。我苦笑了一下,和她们继续往前走。在我的指挥下,我们直接走向卖艺的场子。我准备先在这边看会儿热闹,等看够了,就去常胜街找家馆子吃饭。
正往场子那边走的时候,小春远远就指着一个远处的一个老人,问我说。
“理哥,他那是干嘛呢?”
我定睛一看,见那老人正蹲在地上,平举着手,手里似乎捏着什么,眼看地面,一动不动。我们与他离的虽远,看不清那边的情况,但我却知道他在做什么。
那老人是个说书的,在平举着的那只手里,攥着白色粉末。也许是石膏粉,也许是其他的白色粉末。这粉末是用来在地上写字,或者画画的。他现在一动不动,不写不画,是因为还没多少人注意到他,所以他还得继续用这种容易引人注目的姿势博人眼球。
等到有人围上来,他就开始写画了。他会一边写,一边唱小曲儿。一般来说,唱的小曲儿和他写画的东西有关。写什么,画什么,就唱什么,而且是一边唱一边写画。等小曲儿唱完,他也写完了,画完了。
写的东西一般是有名的诗句,画的一般是飞禽走兽。诗句要么横平竖直,像印出来的那么好看,要么顿笔回锋,显出几分书法的味道,画则是要做到栩栩如生。
一般来说,等他写完画完,客人就已经聚集起来了。在这之后,他就会高声念两句定场诗,然后开始说书。
一般来说,等说完了书,还会有一个小段儿。这小段儿多半是为了要打赏,或是说些抬举话,或是说些可怜话,再或是说些俏皮话——当然了,荤段子也是有的。
我从小就爱听书,一得空,我就会凑上几个人,一两分钱,去找场子听一段儿。每当有说书的写白粉字、画白粉画暖场,我总是会抢先围上去看。我这用弹孔写字的本事,就是从这里受到的启发,随便试了试,结果一试就成功了。
小春应该是第一次见到说书的,由影的话,父母去世前她倒是有机会出去玩,不过身为大姐的她要照看弟弟妹妹,应该没有这个时间和精力。
听了我的解释,两人的视线便离不开那老人了。于是,我便领着她们过去,站在老人面前。这位置听书是最好的,也是最舒服的。
说书人说书的时候,不是傻站在那里,像广播喇叭似的说。他们会有肢体动作,还会用眼神和观众交流。说书人正前方的这块区域,看说书人看的最清楚,还能随时与说书人进行眼神交流。最重要的是,在这里听书,声音最清晰,也最响亮。
这老人想必是刚抢上场子,还没有人注意到他。我们是第一个去的,为了能早点听书,我动了动被小春扶住那条胳膊,让她暂且松开手,把手伸进装零钱的口袋,摸出一张票子。我把这张两毛钱的票子递给小春,示意她把票子放进老人脚前的瓷碗里。
老人得了票子,便开始用白粉画画。他一开腔,我便知道,他要画下山的猛虎,因为他唱的小曲儿是就是《猛虎下山》。这曲子我已经听过十几遍了,前面一小段儿都能自己唱了。
由影和小春却是第一次听,她们聚精会神的看着地面,小声交流着,猜老人画的是什么。两人猜了几次,都没猜对。等老人的画进行到三分之二左右,她们才看出这是一头老虎。老人的画功很不错,连我这个看过十几遍猛虎下山的人,都觉得他画的很不错。
由影和小春更是对这画功啧啧称奇,连称厉害。老人画完画,便站起身来,向提前打赏的我鞠了一躬。
一般来说,鞠躬都是在说完书之后。他提前鞠躬,是因为有人提前打赏。他不在打赏的时候鞠躬,是为了等人多起来,这时候鞠躬,一方面是可以给我长脸,另一方面也是在告诉其他观众,已经有人提前打赏了,稍稍刺激一下他们。
鞠躬过后就是定场诗。
单骑一剑一壶酒,纵横大漠无敌手——不用说,这次讲的是《漠大侠》。
《漠大侠》是一个很自由的系列故事。之所以说它自由,是因为这个系列没有一个完整的故事线,只有零散的、彼此间没什么关联的小故事。漠大侠的故事是可以随便编、随便加的,只要编个主角是漠大侠的武侠故事,那它就是《漠大侠》。
没人知道《漠大侠》这个系列是谁开创的,大家只知道,故事中的漠大侠是一个擅长用剑,喜欢喝酒,性格豪爽,还有些好色的侠客。他活跃于西北大漠,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深受百姓的爱戴。
漠大侠的故事总是以商队被抢劫,漠大侠横空出世,把强盗杀个片甲不留而开局,中间穿插有一些搞笑的、带有荤腥的桥段,最后杀一个大奸大恶之人,以快人心。这套路从未变过,但大家就是喜欢听,怎么听也听不腻。